分享

两男将夫妻骗至山洞杀害后劫财

 wang9966 2016-10-20


为劫取财物, 36岁的四川农民郑大龙与44岁的同乡杨升健,将一对夫妻骗至房山区某山洞杀害。昨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将郑大龙、杨升健等案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曾参与盗窃和拐卖儿童

  此外,法院查明,2011年12月至2013年2月间,郑大龙、杨升健还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均另行处理),经预谋后采用翻墙入院、撬门、拆卸等手段,在本市房山区多地多次盗窃电缆线、变压器、电机或现金等物。所盗赃物均已变卖,所获款项及所盗现金均已挥霍。

  据了解,郑大龙参与盗窃31次,盗窃数额18万余元。杨升健参与盗窃25次,盗窃16万余元。

  除参与抢劫外,郑大龙还曾参与过拐卖儿童。2005年7月3日,郑大龙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预谋后,以出卖为目的,将李某、王某夫妇时年1岁的儿子乐乐(化名)从河北省临城县某村拐骗走,后雇佣他人假扮乐乐的母亲,租乘出租车,将乐乐运送至河北省邢台市内出售给任某、饶某夫妇(均另案处理)。

  数罪并罚昨被执行死刑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郑大龙、杨升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致二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郑大龙还伙同他人以出售为目的,拐骗幼儿后出售,其行为又构成拐卖儿童罪;郑大龙、杨升健还结伙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去年7月,法院以抢劫罪、拐卖儿童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郑大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杨升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将郑大龙,杨升健等案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作者:郑羽佳 编辑:张婧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