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 1、符合年龄的特点与心理要求,拥有积极乐观的情绪。 他们必须是精神奋发、富有朝气、性格乐观,不会整天萎靡不振、心事重重;对人对事积极热情、情绪稳定;遇到挫折时不灰心,不消沉。 2、乐于学习和工作,并能努力奋斗争取自我发展。
他们必须是乐于把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出来,并获得成绩。他们能在学习和工作中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又反过来增加了他们对学习和工作的兴趣,他们是不会把学习和工作当作负担的。他们将自我完善与发展视为一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动力。 3、具有完备的人格,全面地估价自己。 他们对自己有一个客观、现实、明确、完整的看法和评价,既承认自己的优点,也认识自己的缺点和局限性。他们能对自己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因此表现得既自重又不自卑,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自觉地培养自己优秀的心理品质。 4、具有积极的社会适应能力,正确地对待现实与挫折心理。
他们能和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能了解现实对自己的要求,并能意识到自己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在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时,能采取积极的、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法。遇到挫折或失败,也能乐观地面对,对前途充满热情和自信。 5、具有正常和谐的人际关系,心胸宽阔,与人为善。
他们乐于与人交往,而且能和师长、同学、朋友建立正常和谐的关系。与人相处能持积极态度,富有同情心,能与人合作;言行处事,不卑不亢;既善于了解别人,自己也能被别人所了解。他们重视集体间的团结,珍惜同学间的友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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