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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工回填土施工工艺标准

 大龙2010 2016-10-21


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回填土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一般构筑物的基坑(槽)、 房心土和管沟等人工回填土施工。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 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02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T 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JGJ120 建筑基坑支护规程 JGJ104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3.3 术语 

3.3.1 人工回填 采取人力对场地、基坑(槽)和管沟进行分层回填夯实,以 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3.3.2 基础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组成部分。 

3.3.3 建筑基坑 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 地面以下空间。 3.3.4 最优含水量 与土的最大干密度(土在最紧密状态下的干质量)相对应的 含水量,通过标准的击实方法确定。 3.3.5 压实系数 土在施工时实际达到的干密度与室内采用击实试验得到的最 大干土密度的比值。通常用以表示填方的密实度要求和质量指标。 3.3.6 橡皮土 当填方为黏性土且含水量很大,趋于饱和时,夯(拍)打后, 回填土变成踩上去有一种颤动感觉的土。 

3.4 施工准备 

3.4.1 技术准备 

3.4.1.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土质、设计要求的压实 系数、施工条件,进行必要的压实试验,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 围、铺土厚度、夯实遍数等参数,根据现场条件确定施工方法。 

3.4.1.2 编写施工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环保、 文明施工交底。 3.4.2 物资准备 宜优先选用基槽(坑)中挖出的原土,并清除其中的有机杂 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 50mm,含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4.3 施工设施准备 3.4.3.1 施工机械 蛙式或柴油打夯机、翻斗车。

3.4.3.2 工具用具 木夯、手推车、筛子、木耙、铁锹、2m 靠尺、喷壶、小线等。 

3.4.3.3 监测装置 水准仪、钢尺等定位测量仪器、质量检测、现场土工试验设

备。

3.4.4 作业条件准备

3.4.4.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对压实系数的 要求、施工机具设备条件等,通过试验确定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 每层铺土厚度的打夯遍数等施工参数。

3.4.4.2 回填前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杂物、树根和淤泥,排除 积水,并在四周设排水沟或截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填方区或基 槽(坑),浸泡地基,造成基土下陷。

3.4.4.3 施工完地面以下基础、构筑物、防水层、保护层、管道 (经试水合格)等,填写好地面以下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并经质量检查验收、签证认可。混凝土或砌筑砂浆达到规定的强 度。

3.4.4.4 房心和管沟的回填土,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管道安装 和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并将沟槽、地坪上的积水和有机物等 清理干净。

3.4.4.5 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槽(坑)或管沟、边坡上每隔 3m 打入一根水平木桩,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做好水平标记。 

3.5 施工工艺 

3.5.1 施工工艺流程 

本工艺流程见图 3-1。 

3.5.2 操作要求 

3.5.2.1 基层处理 检验土料

a) 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清理干净, 排除积水。

b) 检验回填土的种类、粒径是否符合规定,清除回填土中的 草皮、垃圾、有机土等杂物。

c) 土的最优含水量应根据设计要求经试验确定。


 d) 现场检查土的含水量一般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适宜。 当土的含水量过大时,可采取翻松、晾晒、换土回填、掺入干土 或其他吸水材料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则应预先洒 水润湿。 

3.5.2.2 回填土分层摊铺 

a) 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设计要求的压系数和使用的压 (夯)实机具性能而定。一般铺土厚度应小于压实机械压实的作 用深度,应能使土方压实而机械的功耗最少。通常应进行现场夯 (压)实试验确定。 

b) 常用夯(压)实工具机械每层铺土厚度和所需的夯(压) 实遍数的参考值见表 3-1。 3.5.2.3 夯打密实
 a) 人力打夯前应将填土初步整平,打夯要按一定方向进行, 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两遍纵横交叉,分层夯打。 夯实基槽及地坪时,行夯路线应由四边开始,然后再夯向中间。 

b) 用蛙式打夯机等小型机具夯实时,打夯之前应对填土初步 整平,打夯机依次夯打,均匀分开,不留间歇。

c) 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与浅基 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 

d) 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回填与夯实。 回填高差不可相差太多,以免将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 内部加支撑的措施。

e) 回填管沟时,应用人工先在管道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 道两边同时进行,待填至管顶 0.5m 以上,方可采用打夯机夯实。

f) 非同时进行的回填段之间的搭接处,不得形成陡坎,应将 夯实层留成阶梯状,阶梯的高宽比一般为 1:2。上下层错缝距离 不小于 1.0m。 

3.5.2.4 检验密实度

a) 每层回填土均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检测土的干密 度; 回填夯实后的密实度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回填。

b) 基坑和室内填土环刀取样检测土的干密度,每层按 100 ㎡~500m2取样一组;场地平整填方按 400 ㎡~900 m2取样一组; 基坑和管沟回填每 20m~50m取样一组,每层均不少于 1 组,取样 部位在每层夯实后的下半部。

c) 填土夯(压)实后土的干密度应有 90% 以上符合设计要 求,其余 10%的最低值与设计值之差,不得大于 0.08g/cm3,且不应集中。 

3.5.2.5 修整找平

a) 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 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b) 经检查合格,填写地基验收、隐蔽工程记录,及时办理交 接手续。经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返修,并重新验收

3.5.3 季节性施工要求 

3.5.3.1 雨期施工 

a) 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 片地分期完成。从运土、铺填到压实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 

b) 雨前应压完已填土层,并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施工 中应检查、疏通排水设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 边坡坍塌或使基土遭到破坏。

c) 现场道路应根据需要加铺防滑材料,保持运输道路畅通。 

3.5.3.2 冬期施工 

a) 土方回填时的每层铺土厚度不得超过 200mm,夯实厚度宜 为 100mm~150mm。

b) 填方前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排除积水,挖出冰 块和淤泥。 

c) 室外的基坑(槽)或管沟可采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但 冻土块粒径不得大于 150mm,含量不得超过 15%,且分布均匀,但 管沟底以上 500mm 范围内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 

d) 室内的基坑(槽)或管沟不得采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 回填土施工应连续进行并夯实,以免地基土或已填的土受冻。 

e) 大面积土方回填时,要组织平行流水作业或采取其他有效 的保温防冻措施。 

3.6 质量控制标准 

3.6.1 主控项目 回填土的标高、分层压实系数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 3-2的要求。

3.6.2 一般项目 回填土料、分层厚度、含水量及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 3-2 的 要求。 

3.6.3 其他质量控制要求 

3.6.3.1 当采用不同的填土时,应按土类有规则地分层铺填,将 透水性大的土层置于透水性较小的土层之下,不得混杂使用。 

3.6.3.2 填土应预留一定的下沉高度,以备在行车、堆重或干湿 交替等自然因素作用下土体逐渐沉落密实。预留沉降量根据工程 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因素确定。 

3.6.3.3 填土区应保持一定横坡或中间稍高两边稍低,以利排水。 当天填土,应在当天压实。 

3.6.3.4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与土料的含水量有直接关系。土料干 时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夯压后呈 “橡皮土”现象,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或压入碎石 进行处理。

3.7 产品防护 

3.7.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 等,填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 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3.7.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防止铺填超厚,不得由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3.7.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 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3.7.4  管沟中的管线,基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 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3.8 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控制措施 

3.8.1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3.8.1.1 现场的施工道路应设专人洒水,堆土应有防尘措施,并应 遵守当地防尘的有关规定。 

3.8.1.2 运土车辆应有人清扫,工地出口应设冲洗池,防止车辆 带泥土污染道路,运土车辆应覆盖,防止遗撒。 

3.8.1.3 在城市和居民区施工时应有采用低噪音设备或工具,合 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防噪声措施。并应遵守当地关于防噪声的有关 规定。 

3.8.1.4 清洗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废水、废油等不得直接排 放,应集中处理。以防污染水质和土壤。 

3.8.2 危险源控制措施 

3.8.2.1 坑(槽)边应有临边防护措施。应设防护栏进行封闭。 危险处,夜间设红色警示灯,防止人员坠落。 

3.8.2.2 坑(槽)沟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不得在坑壁上 掏坑攀登上下。 3.8.2.3 施工时应有基坑(槽)壁坍塌控制措施: 

3.8.2.3.1 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基坑侧壁变化,必要时可在软 弱处用钢管、木板、木方支撑;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应采取

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3.8.2.3.2 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基坑边缘移动运 输工具,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 2m,堆置高度不应超过 1.5m。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3.8.2.3.3 回填前应掌握现场土质情况,按技术交底顺序分层分 段回填,分层回填时由深到浅,操作进程要紧凑,不留间隔空隙, 避免塌方。 

3.8.2.4 打夯机的操作人员应穿绝缘胶鞋和配戴绝缘胶皮手套 

3.8.2.5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应由持证电工 操作;电器应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段用电应分 闸,不得一闸多用。坑槽上电缆应架空 2.0m 以上,不得拖地和埋 压土中,坑槽内电缆、电线应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 

3.9  质量记录 

执行本标准应形成以下质量记录:  

C1201  规划部门的定位坐标、高程控制摘录

C1202  施工放线控制网记录 

C1203  测量放线记录

04-B100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批表

04-B1019  技术交底记录 

04-B1020  施工日志 

04-B102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1106  地基验槽记录 

C1422  素土击实试验报告

C1101  土及灰土地基回填现场试验记录 

C1104  分层回填现场抽样试验点位示意图 

A1002  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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