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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

 木桩指路 2016-10-21



兼爱比仁爱宽泛,仁爱则比兼爱具体。兼爱的实现是以天志作保证的,而仁爱植根于人的内在心性,用纯哲学的术语说,兼爱的根据是外在的超越,仁爱的根据是内在的超越。




“爱”的古体字是由“旡”和“心”组合而成的。上面的“旡”是“炁”的简写,“旡”的本义是指由于饮食不当而引起气逆哽塞,使胃里的气体从嘴里出来,并发出声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嗝儿”。“炁”的本义是指人体内的一种特殊之气,俗称“真气”,也就是阴阳混合之气、阴阳交感之气。“炁”字下面有四点,是火的意思。火具有向外的发散性,因而这种所谓的“真气”,是我们人体活动能量的源泉。那么,“炁”和“心”组成“爱”,意思就是从人的内心向外散发出来的一种能量。


那么这种能量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来源于人类的真情!


“情”字的左边是一颗“心”;右边的下面是“月”字,在古代它是“肉”的变形,如人的肝、脾、肺、肾等脏器都是由“月”来替代“肉”;上面则是一种纵横交错、剪不断理还乱的东西。这种组合告诉我们一个重要信息,所谓的“情”,它是指从我们内心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与我们血肉相连,让我们一生都难以割舍的东西。




有句俗话叫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类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人在一生当中,会从内心深处产生各种各样的感情,它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流露,没有任何人为的成分,因此它是真情。这种真情是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的,是我们人性当中永不磨灭的基因。


所以说,情是生发于内的,爱是发散于外的。情是爱的源泉,爱是情的表达。既然爱发散于外,那就必然要见诸于行。这种“行”针对于爱的对象而言,其实就是一种给予、一种付出。对父母的爱,就是对父母的付出;对子女的爱,就是对子女的付出,等等。《说文解字》中认为,爱,惠也。爱,行见也。意思很明确,爱就是给人恩惠,爱是一种看得见的行为。


在我国古代,除了《红楼梦》是“大旨谈情”之外,一般都是以研究“爱”为主,并且形成了许多不同的理论,有些理论甚至是针锋相对的。比如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就互相争鸣了二千多年。但这两种爱只有形式上的区别,而没有本质上的差异。




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应该是儒家关于仁者爱人的一般表述。


但是,以墨子为首的墨家,却针对儒家“亲亲有术”的仁爱进行攻击。他们认为儒家的这种有差别的爱是错误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天的臣民(皆天臣),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因此我们应该施行无差别的兼爱。


那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儒家这种差别的爱到底有没有错。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爱其实是情的外在表现,是一种看得见的付出。付出的形式不外乎三种:人力、物力和财力。那么大家可以想一想,一个人无论你活多久,无论你有多大的能耐,无论你付出多大的努力,你最终所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有限的。




比如说,我们在国外遇到中国人,都会感到特别亲切,自然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在国内遇到同省的人,会感到特别亲切,自然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在省内遇到同乡、同村的人,会感到特别亲切,自然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等等。我们会感到特别亲切,那是真情的流露;会给予帮助和支持,那是爱的表现。这样的差别难道有错吗?


很显然,儒家有差别的仁爱并不错。但由于墨子忽略了人类所能够付出的爱是有限的这一事实,因而对儒家产生了质疑。既然儒家的仁爱没有错,那是不是墨家提出的兼爱有问题呢?


墨子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孝慈;兄弟相爱,则和调。




仅仅这一段话,就让我们看到儒、墨两家的根本区别了。儒家所说的仁爱,针对的是一种爱的单方面付出,对象不同则付出不同,但付出的总量是相同的。而墨家所说的兼爱,则是针对爱与被爱双方而言的,也就是强调了爱与被爱之间的相互对等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爱,与子女对父母的爱,是互相对等的,父慈则子孝,父不慈则子不孝;君王对臣民的爱,与臣民对君王的爱,是相互对等的,君惠则臣忠,君不惠则臣不忠。诸侯与诸侯之间,家主与家主之间,人与人之间,等等,都是一种对等的相爱关系。


可见,儒家的仁爱没有错,墨家的兼爱也没有错,两者的差异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罢了。但相比较而言,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理论更符合等价交换原则。父母付出了慈爱,得到子女的孝敬;君王付出恩惠,得到臣民的忠心,等等,都是典型的等价交换。




墨子说: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因此,墨子得出一个结论:爱人就是爱己,利人就是利己。


墨子还认为,凡是天下的祸患、抢夺、恩怨、仇恨等,之所以产生的原因,都来自于人与人之间的不相爱。而改变的办法,就是兼相爱、交相利”。这种理念在当时的那种社会背景下,可以说是非常有远见卓识的!


但遗憾的是,墨子定势于自己的理论,而片面地“非儒”,最终逃脱不了被儒家所灭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墨子又是缺乏远见的,他自己违反了“爱人就是爱己,利人就是利己”的等价交换原则。


(转载于:国学智慧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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