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城乡居民医保有二次报销的
清新新闻
2016-10-21 09:13
从2011年开始,清新区在城乡居民中推开新农合的购买,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五年时间,清新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 李观林是龙颈镇白芒村人,今年71岁,是一位五保户。今年9月20日,由于中风、肺部感染等问题到清远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目前正处于逐步康复阶段。但是医疗费用对于只靠低保生活的林伯来说无疑是一个重担。 亲戚许叔照顾了他一个多月,他对记者说,林伯入院的时候,多亏了村中的叔伯兄弟为他筹集了一万多块预付资金。更重要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他报销了部分医药费,让他能够安心养病。
“在农村的人,如果没有医保报销,怎么敢出来城区的大医院住院呢,因为像他这样,每日的医疗费用都要一千多块的。” 记者手上拿着的这张是李观林18号打印出来的费用清单,到18号当天为止,他已经住院将近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从费用清单上我们可以看到,李观林的住院总费用是三万多元,但是医保帮他报销了两万两千多元,而实际上,在出院结算自负费用的时候,他自己所付的费用可能会更少,因为他可以继续进行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清新区在2013年针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实施的一项新的优惠政策。
“当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达到了某个金额线之后,就可以自动进入二次补充报销,就是等于你报销完了第一次还可以报销第二次。” 吴雪婷介绍,这个二次报销的基准金额线是一万两千元。按照该政策来计算的话,如果一位大病病人住院的总费用是二十万以上,经过两次报销之后,总的报销额度可以去到六成。 五年以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达到98%,累计受惠总人数超过52万人。 “这五年以来,最大的变化就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就是针对城乡居民的,负担的费用越大,报销成数就越多,报销的总额也是越多的。这个政策出台之后,减轻了城乡居民参保人的负就医担。” 记者 | 朱敏婕 周林喆 编辑 | 官家英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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