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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峰:段子里说,“减负”有助于创新

 q1338 2016-10-22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在发布征求意见稿的启事说明,制订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了彻底解决“一些地方仍然比较严重的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规定》大刀阔斧,用一刀切的发式下令:全面取消小学书面作业(第四条);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也只允许每学期全校统考一次主课(第五条);用“等级加评语”取代百分制,并倡导“多用鼓励性评语”(第六条);一刀切的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补课(第八条)。这每一条都无不让人惊叹这次“改制”的大胆和激进程度。

出台《规定》的动机大致应该是好的,但是动机良好绝不能代表一切,好心办砸事,甚至办坏事的先例数不胜数。很遗憾,《规定》就是一个最新的范例。《规定》的目的是想为全国的一亿小学生们减负,可是推行它的后果,却只会让全国大多数小学生和他们的家庭,陷入更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之中,同时只能收获质量更差的学业。也就无怪乎征求意见稿一出,短短几天内,各种或直接或委婉的批评它不考虑实际情况,难以有效落实的意见就纷纷而至。

其实,任何对中国基础教育一线状况和社会大背景稍有所知的人,恐怕大多都不太相信,《规定》的发布,能够有效的减轻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即使在行政高压之下,全国所有公立小学和老师们都不在乎社会对自己职业水平的评价,严格按规定精神执行,不千方百计的打擦边球。对自己孩子稍有责任心的家长们,肯定也会坚决拒绝这种“放羊”模式,自己给孩子加作业、作测验、批分数,送他们去各种各样的补习班。

对于大多数小学生们来说,《规定》严格执行的结果,并不会是课业负担的减轻,而只是减去了原本在免费的公立学校中,由经过专业训练的老师教授他们的机会,变成了家长们或自己临阵磨枪上阵,或是掏出大把的真金白银,把孩子送到资质、水准和责任心都未知的社会办补习班中。除了肯定会让无数的补习学校发财致富之外,甚至创造出几家新东方式的明星企业外,笔者实在看不出,《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能给广大小学生、给他们的家庭、给整个中国社会带来什么正面的积极意义。而如此重要的实质性政策剧变,制订时几乎完全闭门操作,制订后号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时间却只留下短短一周,这种作风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关系,更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

“快乐教育”不能代替“枯燥练习”

从《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到处可见的“继续推进减少课程内容、降低教材难度”、“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之类的用词用语,可以清楚的看出,教育部有关机构在基础教育领域,是越来越接受和认同所谓“快乐教育”的理论,相信学生们在很少甚至没有学业压力的情况下,反而能够更有效的学习,身心也成长的更为健康。《规定》的出台显然是基于这种理论。

笔者和所有读者一样,也是从小学开始一年年学习过来的。“忆苦思甜”,当然能够想象和理解绝大多数6-12岁的孩子们还喜欢玩乐的天性。也知道很多,甚至是大多数孩子们,有时会觉得读书是件多么令人厌倦的苦差事,尤其那些是需要不断重复性练习的知识。但是,有得到就必须有付出。例如小学生被要求在三四年级时累计识2500字,会写其中1600字(已降低要求后的新课标),难道不靠枯燥乏味的重复抄写,指望孩子们全能过目不忘?而如果连常用汉字、四则运算这种最基础的知识都没有练得滚瓜烂熟,以后的学习还有何基础可言?

笔者当然不排除有少数的天才少儿,天生就将学习知识作为具有极大乐趣的事情,能够轻易在课堂时间内学完标准课业;也不否认确有一些才华横溢、经验丰富的老师,能够循循善诱,始终将孩子的注意力和理解能力保持在最佳状态,只需要很少的练习就能让学生充分掌握知识要点。但是,无论是天才的学生还是老师,始终都是极少数,而国家设立的公办基础教育,却是有教无类,是针对着普天下所有的适龄少儿,首先是针对占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就应该拿普通孩子、普通老师的现实情况作为制订政策的基础。

而现实情况其实一直是非常清楚的。大多数小学生需要有一定的压力,这对他们保持学习兴致、培养学习习惯实际大有好处。他们也需要经常做一些“枯燥乏味”的练习,包括在课堂之外做,非此很难保证对知识的有效巩固。小学生确实还都是孩子,但孩子也不是嫩豆腐,一压就坏,稍许的学习压力不会对正常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什么恶劣影响。让小学生天天复习、做作业,忙到晚上九、十点,自然是乱弹琴,但鼓励他们回家后就把学习抛在脑后,恐怕就是跳到另一个极端去了。

而老师也应该被允许拥有必要的测试手段,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效果;应该被鼓励而不是阻止,向学生、向家长提供尽可能准确的评价,而不是含混的评价和报喜不报忧的评语。而当学校、老师发现有学生进度落后,愿意给予专门的补习,更是应当得到赞扬和表彰。倒是规定中提出的,禁止学校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禁止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一定程度上正切中时弊,只要能够切实执行,从家长到学生肯定都会举双手支持。

莫用不负责任的空想来折腾教育、摧残国本

《规定》的出台大概还有近年来流行的,要提倡培养“创新思维”的思潮背景。即所谓“中国式的教育方法是填鸭式的,教出的都是‘只会死记硬背的孩子’,而西方以启发、探索式教育方式培养的孩子却能轻易拥有‘创新思维’”。这个轻率的结论自从被制造出以后,就像段子一样,被国内外媒体长年累月,一千遍一万遍的重复,确实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深入人心。教育部中有人或被鼓惑、或被裹挟也不足为奇。

笔者不否认在高等教育领域,西方顶级大学们仍然拥有巨大的领先优势,尽管其中原因复杂多样(推荐参考《美国求学执教的见闻和感受》一文),但确实很值得我们参考、借鉴。可是任何事情都不能极端化、绝对化。

小学是每个人积累基本知识与常识,接受初步逻辑训练的阶段,最需要做的,是督促学生打好基础,培养和纠正学习习惯,而不是拔苗助长的去让他们探索什么“创新”。能够想象连常用字还认不全,简单的叙述文应用文都不会写,四则运算也尚不熟练的小孩子,却“创新”出什么有真正价值的东西吗?不客气的说,不督促小学生(其实还包括了绝大多数非天才的初中生)牢牢打好基础,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却鼓励他们进行所谓“创新思维”,根本就是瞎胡闹,是误人子弟。

更重要的是,在大学前教育,包括小学阶段的基础教育上,中国现有体制的成绩非常之好。在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国际对比中,中国学生无论是数理基础,还是对本国语文的掌握能力都在全球名列前茅。相反,凡是将“启发”“探索”“多元化”等理念全面引入基础教育原则的国家和地区,其公立中小学实际的平均教学质量无不直线下滑。最好的例子莫过于美国了。作为世界唯一超强,其在基础教育上投入资源之多,是中国所望尘莫及的。但是随着对美国社会实际状况了解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已经知道一个已经是几十年旧闻的事实:以中国的标准来衡量,美国大多数公立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差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甚至时常出现中学毕业生却做不好简单四则运算之类的笑话。

中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如果硬是要弃长就短,放着自己多年成功的经验不屑一顾,却为图所谓的“创新”之名,照猫画虎的模仿已经被证明失败的外国模式,那最终必然只会在学校、教师不满意,家长、学生也不满意的两面夹击中撞得头破血流的。但教育乃是国家的根本,基础教育顾名思义,又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除了学生和他们的家庭之外,整个国家和社会,也将不得不为这些错误付出沉重的代价。

《规定》或侵蚀教育公平的根基

根据《规定》公布的意旨,小学教育的未来方向是减少课程内容、降低教材难度、开展综合评价,结合全面取消书面作业、尽可能的回避统一测试、用更模糊更相近的等级评价制取代清晰直观的百分制。如果这些规定得以全面推行,公立小学的教学质量是否会受到明显影响且暂说,但教学的难度和进度必然会有一个比较显著的下降。

比较之下,不受《规定》影响的私立(或称民办)学校的相对优势就会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国内的许多民办中小学便因为可以完全不理会这套“政治正确”的要求,基本保持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口碑普遍提升的极为迅猛。现在一到招生季,名气大一些的民办学校几乎被家长们挤爆,早就不再是什么新闻了。

公立学校以“轻松、快乐”、“启发、探索”之类的大口号为旗帜,以减少课程、降低难度、削弱教师权威、考试人人都能过关为手术的实际内容,主动输掉了与私立学校的竞赛。这几乎是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公立基础教育体系被私立学校全面赶超、压制过程的共同模式。如果按照《规定》所透露的倾向任意发展,这也将会是中国基础教育领域不可阻遏的未来。

但是,知名民办学校的高昂学费,却会自然的挡住很大一部分家庭能够做出的选择余地。再加上全面免试就业入学下,学区房的现实存在,以及未来补习班支出可以预见的飚升,不得不让人提出疑问:公立中小学的教学水平如果被弄垮了,那么未来,哪怕是在一城一地的范围之内,基础教育的基本平等性,还能靠什么来保证呢?

改革是好事,但改革的目的应该是促进社会的发展,让最大多数的民众获得切切实实的利益,而不是迎合少数擅长大喊大嚷的舆论。教育部的有关机构、专家确有必要走出象牙塔,真正下到教学的第一线去,谦逊地向老师、向家长,也向学生们调查需求,征求意见。要不要减负,减多少,怎么减,有调查才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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