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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浙江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的几点思考

 方圆儒人 2016-10-24
    浙江是我国率先推广农村电子商务的省份,2014年又下发了《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全省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超过200亿元,比上年增加一倍,全省已设立农村电商服务点5000多个、县级区域服务中心30多个,并形成了资源整合型的遂昌模式、供需对接型的义乌模式以及一村一品型的龙游模式等典型模式,农产品电商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然而,浙江农产品电商进一步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农产品标准化程度较低,特别是产品原产地标识、可追溯条码、质量等级、保鲜标准等不够规范,导致网上交易困难;二是电商发展的软硬件仍需改善,农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落后于城市,而且人才相对缺乏、网店等级偏低;三是消费者仍对网购农产品缺乏信心,对食品安全控制难度较大;四是农产品电商发展泡沫较大,受市场无序竞争的影响,农产品电商盈利难,能够整合农业产业链的品牌电商较少。五是农业经营户和农产品生产分布较散,农产品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1.提升农产品电商标准化程度。一是积极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标准化、规范化,包括产品类别品名、质量等级、重量标准、包装规格、保鲜标准、原产地标识等。二是加快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强化农业大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农业、质检等多部门协同,实现生产过程的全程追溯,供应链公开透明,确保网售农产品安全。三是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识体系,规范网售农产品的食品质量标识,除了QS标识外,还要根据产品质量相应地标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绿色食品标识、有机食品标识、转基因产品标识等,便于消费者识别。
    2.促进农产品电商规模化经营。一是促进成立农产品电商行业协会,强化对产品质量、价格、市场秩序、宣传等方面的协调、服务、监管。通过“协会+公司”的“地方性农产品公共服务平台”,探索解决农村(农户、合作社、农企)对接市场的问题。二是发挥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作用,鼓励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特色小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产品电商经营,扶持农产品网络营销整体推介项目。三是支持有关农业企业或电商企业搭建专业平台,鼓励企业抱团发展,以地区为基础建立农产品电商产业联盟,统一采购和销售,获得更广阔的市场渠道和更强的议价能力,推动农产品电商品牌化发展。四是整合现有网络直销平台和线下实体资源,建立健全覆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信息网络,促进农产品电商的精准化营销。
    3.鼓励农产品电商的创新发展。一是鼓励中介企业细分消费市场,建立针对特定市场的农产品网站,重点引导生产规模小、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的分散农户进入农产品电商市场。二是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模式,结合网上景点旅游团购和农产品直采、农产品众筹等项目,推动农产品电商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三是注重与专业农资平台、专业便民服务平台等第三方平台对接,与淘宝、京东等品牌电商对接,同时整合邮政、农信、供销社等各自优势,联合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四是结合杭州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试点,积极培育一批跨境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农产品零售体系。五是推动农产品电商融入农村电商整体发展。顺应农村4G移动、电信宽带、数字电视融合发展态势,完善冷链物流、末端投递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众多的淘宝村、特色馆,促进连锁经营、直供配送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发展。
    4.优化农产品电商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强电子合同、网络支付、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促进农产品网络消费维权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二是加强农产品电商市场监管,围绕农资、农药、种子、化肥、林木种苗等,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净化网上市场。三是支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定期组织生产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业主、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等进行农产品网络营销技术的教育培训,吸引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四是鼓励各类第三方电商服务商下乡,为农户提供设计装修、摄影、代运营、培训、金融等服务。五是积极扶持“小众特色”农产品电商正常发育,鼓励网下渠道如社区店、便利店网络及其电子菜箱、智能菜柜等新型业态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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