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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明确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这些类医疗机构

 应大哥的新天地 2016-10-25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形成具有重庆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新模式。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技术不断创新,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形成具有重庆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中医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其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健康养生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健康养生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三级中医综合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

《意见》要求,利用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名胜古迹、博物馆、中华老字号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拓展康复服务资源,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医院。拓展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广老年常见病中医健康服务包,开展居家养老中医示范社区建设项目,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

文:中国中医药报记者董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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