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闯入机动车道,被行驶中的车辆撞伤或撞死,车主该不该赔偿?不但车主与宠物主的意见针锋相对,连许多市民对此意见也是分歧颇大。 事例重现 据海峡都市报道,一条随主人外出的宠物狗,在榕城机动车道上被的士碾轧身亡,的哥事后逃走。狗主人找警方,找运管,没有一个结果。面对频频发生的宠物狗遭碾压事件,警方调解时遇到难题,多半会“各打五十大板”。有些司机就不服:“我没有违规行驶,凭什么要赔?” 该不该赔有争议 “对于生命,应该有敬畏。”宠物主杨先生认为,小车是由车主操控,道路上会发生各种突发情况,车主都需要面对,这是车主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不管是人,还是宠物,都是生命。出现问题,只有一种方法解决,那就是车主赔钱。 而驾驶员张先生则认为,犬无路权,应圈养或拴养,马路不是犬活动的场所,而且车主开车时,注意对象是车辆和行人,狗不在注意之列,车主也没有义务去注意它。因此,车辆在机动车道上撞死宠物,车主不应承担责任。 法律专家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宠物狗属于公民财产,机动车碾轧宠物狗,损害了宠物狗所有人的财产,所以属于交通事故。 但宠物狗主人和宠物在机动车道上时,需要对宠物狗承担必要的监护义务,如使用绳索牵行等。一般认为,如果司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不慎将狗撞死,那么司机没有很大的责任,可以不赔偿或象征性赔偿,狗主人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撞到宠物狗,切勿逃逸,否则会被认定为全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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