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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谱[59]:吏部尚书李长庚

 lzhwwzs 2016-10-26
李长庚(1573-?):明神宗万历元年四月廿六日寅时(1573.6.5),芒种前1天生。字酉卿。麻城人。梅国桢婿。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授户部主事、历江西左、右布政使,所在励清操。入为顺天府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万历四十七年,朝庭特设户部侍郎一人兼右佥都御史,出督辽饷,驻天津,即以长庚为之。天启二年,迁南京刑部尚书,就移户部。三年,召拜户部尚书,未任,以忧归。崇祯元年,起工部尚书,复以忧去。久之,代闵洪学为吏部尚书。六年正月,因别人弹劾首辅周延儒,发表不同意见,竟被削其籍,斥为民。家居十年,国变,久之卒。
李长庚:癸酉 丁巳 乙亥 戊寅
乙木生于丁巳,时透戊土,伤官生财。日元本无根气,但自坐印地,癸印又透,亥寅合助。伤官生财,又配印星,故能发贵。且局有七煞,巳酉相合,伤官合煞。财煞远隔,财不生煞,格成而高,运又行东北禄比印地,仕途顺利,贵到户部、工部、吏部尚书。但命局先天有癸丁紧临组合,食神丁火常受印星克制,戊土远隔,遥合无力,可谓“袅神夺食”难取。食神为言官之象,再加伤官合煞,则心性如水,刚直不阿,敢于直言,好议好疏。但先天有“袅神夺食”组合,食神被袅神所夺,故一生所疏所荐,皇帝基本都不采纳。并非所疏无理,所荐无才,而是命理如是也。食伤本身也剥官之神,终而被削其籍,斥为民,真是命不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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