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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阅读|黄牛、狐狸和狮子:律师面对当事人的三种角色

 法学小笨笨 2016-10-26

 

文/宁战宏  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律师执业最大的风险来自当事人。现实中,当事人形形色色,良莠不齐。尽管多数当事人是通情达理的,但也不可否认少数当事人非常难缠,稍不注意律师就会麻烦缠身。有位律师曾深有感触地说,当事人,当时需要你的时候是人,过后不需要时就可能不是人。这话或许有点偏激,但也反映出某些无理取闹的当事人给律师造成的心理阴影。


现实中,有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要求没有完全得到满足,但不敢指责法院和法官,却把责任都推到律师身上。案子办完了,就从鸡蛋里挑骨头,指责律师这不对那不对,要求退还律师费,扬言要去司法部门投诉。在投诉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有的当事人仍然大吵大嚷,无理取闹。


还有的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等法律责任与道德义务,虚构事实,甚至伪造证据,要求律师为其出谋划策,无形中给律师设下了圈套。比如有的公司老板,明明有钱支付货款或者职工工资,但就是千方百计地赖帐和拖延时间,还制造企业没有资产的假象,迫使对方和解。


因此,律师要在这个竞争激烈且风险无处不在的行业里顺利地执业,就应该根据不同的代理阶段、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策略,扮演不同的角色。


一、黄牛


如果律师觉得当事人的要求合法合理,在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代理手续后,就应该尽心尽力,任劳任怨,忠于职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要经常跟当事人沟通交流,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对当事人的疑问要耐心倾听,不厌其烦,做好解释工作。不论案件大小,代理费的多少,律师都应该一视同仁,认真准备各种文书材料。有的律师觉得小案子不值得投入过多精力,往往因为准备不足而出现各种纰漏,这样很容易引起当事人的误解和不满。有的律师因为没有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而出现失误。有位律师就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起草了诉状,但因为疏忽没有核实导致将企业被告的全称写错了,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代理案件对律师要求很高,跟案件相关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要认真地把握,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研究。


有的人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既能挣钱又比较轻松。其实不然。且不说新律师可能入不敷出,就是案源充足的老律师也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轻松。很多律师白天会见当事人,立案开庭。晚上还得思考一些深入的问题如诉讼策略的制定,疑难问题的探究。正如有人所说,律师不需要加班,因为他总是在加班。


二、狐狸


这种比喻或许不太好听,但律师这个行业确实需要很高的风险防范意识。当事人形形色色,有的社会阅历非常丰富,有的极善于伪装。有的当事人人明知诉讼存在巨大风险,却想把案件风险全部转嫁到律师头上。他们往往装成一副十分可怜的样子,诉说自己如何冤枉,案件又很简单,只是没有钱打官司,要求律师进行风险代理。他们言之凿凿,提供的证据对其也十分有利。但律师如果仔细审查,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这实际上是给律师画一个大的馅饼,让律师往圈套里面钻。对这样的当事人,律师就要特别当心,像狐狸一样“狡猾”多疑。


还有的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的诚意,目的就在于获取免费法律咨询。这类当事人在律师接待过程中,不断地询问具体处理案件的方法和步骤。等到律师提醒其需要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就说回去考虑考虑,或者再与家人商量商量,然后多数就一去不复返了。


有的新律师对这种当事人缺乏警惕,诚心诚意地详尽解答,希望对当事人有所帮助,后来才发现当事人自己操作去了,或者另找了律师。笔者就曾亲身遇到过这样一件事。一天下午,一位当事人找到笔者,说是要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并详尽咨询了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法律问题,要求尽快起草诉状。在笔者告诉他需要办理委托手续时,他说来得匆忙忘了带钱,说你先写好诉状,明天就来交钱办理手续。笔者晚上加班写好了诉状,第二天对方却打电话说不打官司了。因此,律师必须对当事人有一定的防范心理,在对方没有缴纳代理费前,一些核心的东西不能告知,不要盲目地轻信当事人。


三、狮子


律师面对当事人,有时候还需要扮演狮子的角色,坚定果敢。有的当事人高高在上,自以为是,觉得自己花了钱,律师就应该言听计从。孔子说:“君子不重则不威”,律师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要学会果断地拒绝。既要学会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也要学会拒绝当事人不合理的骚扰。律师不是当事人的奴仆,而是当事人的伙伴。


有时候遇到当事人的无理取闹时,在耐心沟通无效时,律师就应该向狮子一样发威。有一位律师代理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官司也打赢了,但对方不给钱。当事人要求律师协助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迟迟执行不到位。于是当事人在电话里对律师大喊大叫,说是要追究律师责任。该律师勃然大怒,告诉当事人他已经完成了委托代理,也没有收取当事人的额外财务。申请执行是出于对当事人的同情和帮助,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就直接去找法院,不要找律师,然后挂断了电话。后来当事人就再没有骚扰该律师。


还有一位资深律师在经朋友介绍代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出现了开庭冲突,律师提前告诉当事人自己需要去外地参加一个重要的庭审,离婚开庭介绍给另一个律师代办。结果当事人不依不饶,这位女律师跟当事人大吵了一架,最后当事人同意了律师的安排。笔者在与这位律师交流时,询问为什么不能关起门来和当事人好好谈谈,争取协商解决。该律师回答说,这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定。有的当事人你和和气气,他却认为你软弱可欺,反而得寸进尺。如果你坚决不退让,他往往就退让了。律师在必要时要敢于表达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坚持合法权益。

 


实习编辑/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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