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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管窥】一则案例提示银行账户管理存在漏洞

 昵称37291428 2016-10-27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上市公司巨额存款资金被盗案件,凸显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账户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给不法分子盗窃企业存款留下了操作空间。对公客户存款数额较大,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和前途命运,由于账户管理机制不到位和风险防控措施不健全,使得客户资金埋藏较大的风险隐患,亟需引起银行业机构的高度警觉。


案情概况


   2013年12月25日,B省某房地产公司职员孙某和A省某酒类上市公司财务人员XX携带该上市公司《法人授权书》等开户资料至某银行B省辖属Z支行开立一般存款结算账户,开户后该上市公司分3笔汇入1.5亿元至该账户,并于12月31日办理了1.5亿元一年期定期存款,Z支行为其出具了《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2014年1月,房地产公司出纳吕某持该上市公司《法人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到Z支行申请办理《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挂失,并在当地媒体上进行公告,Z支行办理了挂失手续。2014年2月19日,吕某又到Z支行申请将1.5亿元定期存款提前支取,Z支行本着“哪来哪去”原则从定期存款转入活期存款同名账户。2月至5月,吕某将存款资金分12笔全部转出,其中10笔共1.2亿元转至C省的同名公司账户中。10月17日,该酒类上市公司财务人员XX等3人到Z支行进行账务核对,经办柜员告知其存款已被支取。XX虽然要求银行打印了账户交易明细,但未办理确认手续即离开,此举引起Z支行高度警惕,由其省分行派专人亲赴该上市公司面对面对账,但该上市公司极不配合,Z支行随即向所在地警方报案。警方介入后,该酒类上市公司称原《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未丢失并向警方出示,同时称吕某、孙某等非该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警方以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带走Z支行行长协助调查。



案情分析       

  (一)账户准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经调查证实,该上市公司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但银行未对开户资料进行有效验证。一方面,银行未实施开户手续核实工作,尤其是未核实存款人签署授权书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开户申请材料中的预留印鉴为克隆印鉴。账户准入管理薄弱环节为犯罪团伙盗窃该上市公司存款埋下祸因,也导致了后续挂失及支取的一系列案件风险隐患。


  (二)挂失手续环节面临较多漏洞。从警方侦查情况看,《存款证实书》并未遗失,该上市公司及其授权经办人员不知晓挂失事宜,存在《存款证实书遗失公函》《法人授权书》系伪造,单位公章、全套印鉴章系克隆的情况,克隆印鉴需要印模,如果印模来源于该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其财务人员涉嫌参与作案;如果印模来源于银行内部人员,银行内部有人涉嫌参与作案,银行并没有核实挂失的全套手续的真实性,导致克隆印鉴再次蒙混过关。


  (三)账户密码管理留下犯罪空间。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密码发行流程,银行应该在该上市公司开户时将装有账户管理密码的信封给该上市公司授权经办人,只有授权经办人在银行柜面输入账户管理密码才能购买对应账户的支付凭证。在密码管理上,按照支付密码器发行流程,银行应该在该上市公司开户时将支付密码器发行给该上市公司授权经办人,唯有授权经办人才能编制16位支付密码。本案中犯罪团伙轻易获得了该账户的支付凭证并获取密码,说明银行在支付凭证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四)账户对账不及时埋藏风险隐患。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于2月份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则定期存款存入活期结算账户,对于账户大额资金变动,案发银行未进行核实和对账;同时,在连续4个月期间内嫌疑人分12笔支取,每月转账金额平均达3750万元,银行仍然没有与该上市公司开展对账工作,导致了该上市公司存款被盗支后银行未能发现。         


案件启示


  (一)账户风险排查工作应常态化。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将单位定期存款定性为低风险类业务,在业务办理时通常存在放宽审核、违章操作、对账不严等行为,为犯罪分子作案留下了操作空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转变观念,重视大额单位定期存款的案件风险防控,将其纳入每年案件风险排查计划,开展定期排查,从账户开立、存入及支取、变更及挂失、授权管理、账务核对等全流程开展排查工作。


  (二)账户市场准入环节应规范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高对对公账户准入环节重要性认识,坚持“当面办、交本人、不转手”,确保开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印鉴、联系人以及对账地址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也要加大对账户档案的管理力度,防止企业预留银行的印鉴卡、支付密码被掉包泄露。


  (三)重要支付凭证管理应制度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开户单位指定专人购买重空凭证,坚持热线验证,确保将重要凭证、物品出售给真实存款人,阻断犯罪分子冒充单位财务人员获取重空并违法支付的可能性。没有使用支付密码器的账户,应坚持执行大额走账“双线”验证制度。


  (四)负债业务经营发展应长效化。坚持重点账户按月对账制度,对有瑕疵的对账回执要重新组织对账,强化存款业务的对账机制;对连续2个对账周期不配合银行对账的账户,开户银行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规范开展负债业务,严禁为完成存款任务卷入与经营企业、担保公司、经销商等的利益链条当中,以放松管理为代价谋求发展。(河南信阳银监分局汪道峰)


文字编辑:李金津,美术编辑:王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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