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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角365】之【跟信用卡滞纳金说拜拜】

 李涣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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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因其刷卡、透支消费、分期还款的便利性深受受资金不足的用户欢迎,特别是需要急用钱的时候可以一解燃眉之急,但同时因逾期还款带来的征信异常、高额逾期利息和滞纳金问题也困扰着信用卡用户。



中国人民银行4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对信用卡用户有哪些利好政策,今天我们了解一下。


利率标准方面,《通知》对透支利率设置了上限和下限,上限为现行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这个调整有利于满足持卡人对循环信用服务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



《通知》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确定。现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业务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新政给信用卡用卡提供了与发卡机构就还款期限和最低还款额讨价还价的余地,特别是资金需求大的用户提够了极大的支持。



《通知》取消了滞纳金,所谓滞纳金是指最晚还款日期满后,还款数额低于最低还款额部分每日按5%的标准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带有较强的行政强制色彩,不适用信用卡用卡和发卡机构市场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新规实施后,发卡机构应与用户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的收取方式和标准。



《通知》还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进行了划分并对每种类型进行了明确界定。业务分为现金提取、现金转账、现金充值三类。现金提取业务由现行规定限额每日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但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



【本文作者】徐京成律师,工作地青岛,中韩双语办案,擅长公司、车辆、民事、房产类案件。法明家私人律师365项目团队成员。法明家,国内以用户为导向的法律咨询平台。一天一元钱,法律保平安。年服务费365元,欢迎咨询并购买365法律服务。请有法律需求的朋友扫码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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