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新邵林业建设跨越发展

 李朝云律师 2016-10-28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新邵林业建设跨越发展  

——新邵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201610月)

2014年以来,我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执法工作精神,围绕林业行政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通过行政执法检查,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我局被县人大评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县先进单位。现将我局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执法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安排依法行政经费,为普法宣传教育和开展依法行政的各项活动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明确职责权限。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和股室职能特点,将执法工作责任分解到各执法人员,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年初,我局对森林公安局、林业站、执法中队制定了《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定了《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考核办法》,与26个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下属单位、股室分别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严格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同时,局领导充分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听取各下属单位、各股室依法行政工作汇报,适时开展依法行政督查活动,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有力推进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严格规范管理,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办文程序,提高文件质量。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实施办法,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及时报送县法制部门审查,并按规定报备,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同时,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各股室结合具体工作,分别组织学习,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此外,除抓好常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今年还针对工作实际,我局邀请县人大法制司、县检察院、县纪委等与相关领导开展了专项项法制培训活动:4月份开展木材巡查大队执法巡查培训班;7月份举办林业技术培训班;12月份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 “六五”学法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执法种类、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以电子显示屏滚动式播放的形式,及时全面公开。同时,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政务工作,实行诚信服务、文明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便民、快捷、规范、满意的目标。累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0余件,按时限办结率100%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对所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求做到“四要四不准”:一要持证亮证执法,不准单独执法;二要秉公执法,不准越权执法;三要文明执法,不准罚款打白条;四要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不准拖延回复交办案件。一年来,没有因执法问题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上访事件发生。同时,定期对全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共抽查林业案件20余起,从参评卷宗的总体情况来看,全局承办的案件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基本要求,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和以罚代刑等情况。五是完善决策机制,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相继完善了《林业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林业局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在林业依法行政工作中,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都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并对行政决策事项定期跟踪反馈,并适时调整,未发生决策失误现象。  

三、坚持依法治林,从严查处各类涉林犯罪 

一是重拳出击,实行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和《新邵县关于全面实施封山育林的决定》的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林区社会治安严打整治”、“春季行动”、“火案查处”、“候鸟保护”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0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近两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44起,查处140起,其中刑事立案24起,破案26起(其中积案6起),治安案件50起;移送起诉刑事案件29起;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0起,结案70起,依法收缴木材194.5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2万元。刑事案件查处率83%,治安案件处结率100%,林政案件查处率100%。通过打击处理,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二是重点突破,深化林地管理。林地管理一直是林业部门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我局加强林地清理工作,深化林地管理职能,明确林地管理职责,从难处下手,从重点突破,通过打击非法乱征乱占林地来推进林地管理健康有序发展,使林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今年,我局共审批林地许可使用手续8404.4亩,办理临时使用林地许可手续3101.6亩,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629.8亩。通过打防结合,严管重罚等综合措施,有效遏制了林区“四乱”现象,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有力促进了全县林业发展。

四、加强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林业法治环境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今年,我局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对封山育林的决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20年封山育林的决定深入人心。为增强全民防火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火自觉性,积极做好防火宣传,除采用电视、广播、会议、组织中小学生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外,新制作大型永久性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16块,并对全县的森林防火警示牌进行了修复和加固,极大地提高了人们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此外,我们还利用“爱鸟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扩大普法教育。一年来走村串户100余次,印发宣传单50余万份,张贴通告1万份,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二是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对全县木竹加工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事林业经营人员进行了以《森林法》为主的学法、知法、守法集中培训,并将有关的森林法规选编成小册子,印刷5000多本,发放到全县所有从事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大大增强了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通过广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林业法规政策意识,为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完善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除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外,认真履行层级监督职能,在对局属各单位林业行政执法进行明查暗访的同时,着力推进基层站、所、场“三化”(林业站、木竹检查站标准化、国有林场规范化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在基层站、所、场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强化群众监督,提升了全局依法行政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树立了林业部门良好形象。同时,我局还坚持依法治访,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认真制定预案,应对突发信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稳定。截止目前,共收到信访件13件,接待来访30余人次,来信来访问题全部得到了满意的办理。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治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林业行政执法缺乏财政经费保障、少数基层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依法治林战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全县生态林业建设科学、跨越发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