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第三十章、三十一章讲了用有为的武器——兵革是不能治世的。这一章则讲了另外一种治世的武器:无为之法。这个单元借评论武力治世的不良方法,实质上讲的是人类应如何随顺无为法救度的问题。同时也是讲“道”本体的作用。在《老子》中,除第一章以外,其他所有的章节里,“道”、“圣人”、“上善”、“太上”,都是指的一回事。所谓“圣人”——“愿力身”,可以说是一种生命存在,但也可以说是“道”本身。本章的最后一句:“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与第二十八章“为天下谿”、“为天下谷”是完全一致的。这一章是指“道”说的,而二十八章则是指“圣人”说的。可见在《老子》中“圣人”与“道”是一体的。 这一章第一句断句是个大问题。一般断句是“道常无名,朴,虽小。”准确的断句应是: “道,常,无名,朴,虽小。”如果不这样断句,“常”就变成了副词,去修饰“无名”二字了。这一修饰是极不合理的。若说是“常无名”,就意味着某些时候还可以给它一个确定的名称,这是绝对不可以的。“道”永远是只可描绘,绝不可定义。所以,”常”字必须断开。 “道”是生命未显其力量之时的提法。“常”则是“道”开始显示自己的生命活力的过程。虽然在现实中无法分别,但在说理上应有所区分。一旦进入“常”的过程,便是“天地万物”与“有无欲之心”,“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有欲无欲之心”可知“天地万物”之名,但很难直接知造就它们的“道”,这如同自己不能拔着自己的头发出地球,自己看不见自己的眼珠子一样。这和要求知道生“生”的“那个”,是一个两难悖论,不可用语言文字表达,所以是“无名”。 “朴”是对“道”的代称。“朴”的文字本解是,木之末制成器之“材”。也就是说“朴”是指隐藏在对“万物”的“知”背后的“那个”,未显为“万物”与“心”的“那个”。“朴”也可以说是“道”的一个勉强的借喻。 “虽小”,这一说法极重要。大半的人们虽知“虽小”是指“道”而言,却不知老子这里为什么要用一个“小”字,而不像前文用“大”来形容“道”。第三十四章道“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为小。” 本章又说:“虽小,天下莫能臣……” 范应元说:“道常无名,因不可以大、小言之。圣人因见其大无不包,故强为之名曰‘大’,复以其细无不入,故曰‘小’也。”这话虽然也是学者说的,但其中消息则大可玩味,尤其是和下文“侯王若守之”相衔接,其含义便深了。 “侯王”守什么?“守”的正是这“小”。 “道”不可能直接显相,尤其不可能直接教育人如何按道的要求走,当人们善于修心,善于与自己的心意识打太极时,“道”可能偶露峥嵘,这就是儒家所谓的“良知”。这种智慧自来的“良知”,往往表现在一个事件过程中的细枝末节上,但触一发动全身,甚至可能如杠杆一下撬大局。此即老子、庄子都说到的以“无厚入有间”。对“良知”没有亲身体验的人,是很难体验到这种“小”的作用的。 每当人们想做一件事时,主观愿望是一回事,客观运动又是另一回事。此事可以做成或做不成,事先皆会有蛛丝马迹显示,这也是一个“良知”。你对这些蛛丝马迹,能不能发现其重要性?关键看你是否战胜自己纷飞的妄念,发现了,能不用主观愿望、主观臆断去压制它,是更重要的。庄子说的“官知止而神欲行”,正确地讲就是这样一个心理体验的过程。此时能不以“私欲”,即私人偏见为重,“万物将自宾”。在这里,一切无永恒成见标准。主观私欲的“善”未必是对,客观迹象显示的“恶”,也未必是错。这本身就是在世间生活中的显现而不被人知,常被压抑覆盖、遮掩。这种自来的智慧大半在于它初显细小迹象之时,很可能是“假丑恶”,而不是“真善美”,甚至可能是“灭天理,纵人欲”了。 如果不被世间习俗化了的意识妄动文化观念所遮盖,一心“道法自然”,一任“道法自然”,“好好色,恶恶臭”你就会因“小”而见“道”,从而会完满无缺地把该干的事干好,根本不用你多用心,多用心反而阻隔。这便是王阳明说的“勿助勿忘”,也就是俗说的“摸着石头过河”。河多大,石头多小,人们要从这个字意义上理解“小”字。如果你真想彻底了解这个“小”字,请读《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时,那些关节点都是“小”,庖丁正是用心于“小”,最后令牛不解自解,“如土委地”。 但是,一件事成功的本身也并不是“道”本身,仍是“道”的显化。只是此时,你在冥冥中已与“道”合了。这样,“道”对你来说,就不是虚无缥缈的了。通过该件事的成功,你可悟到“道”的实实在在的存在。 大量解《老子》的人多半没有这样的心理体验,总在名相上下功夫,最后便使《老子》成了一本哲学书了。 为了说明“道法自然”的法则,老子又举例说明,天地之气相合,凭此就降下了甘露。人们完全不用靠自己的主观愿望,天地就把甘露均匀地普降人间了。这便是指出主观妄想的无用。不管什么人,哪怕你是拥有百万雄兵的君王,也不能用你的意志来代替“道”的意志。 一切都是“道”在证“道”。天下万物各自作为纷纷,各有各天定的“名”,这个“名”相便限制了它的作用。这样,虽车走车路,马走马路,但终是构成一局五彩缤纷的棋局,不会有什么危险了。 “道”存在于天下万类的运动之中,有如江海为河川所流注一样。因此,是“道”在主宰世界,而不是某个人的私欲在主宰世界。 这就是东方文化。它不仅要救度一切众生,而且,其实已经救度完了一切众生。但是,救度众生脱离苦海,使人类社会日益进步,并没有完全达到东方文化的目的,最终是希望众生“知常曰明”。那么,人类在世间的成功,是否就可以肯定使一切人类都“知常曰明”呢?这不是十分肯定的事,因为一件事两件事的成功,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治理成功,毕竟还是在释迦牟尼说的“五阴区宇”中,离彻底解脱十万八千里。只是通过你亲自体认,“道”偶尔露出的光芒,令你知道正有一个大光明在等待你。这便有了佛家救度与道家救度的区别。佛家“极乐世界”的建立,怕正是基于这种思考。 “知常曰明”便是了知生命的本来面目。要达到这个目的,第一步便是要有意识地在现实生活中追踪“道”——生命自身运动的轨迹。这是做人的需要,也是治国救民的需要,这就是日常生活中“致良知”、“养生主”。生活就是庖丁解牛,让自来智慧主宰一切。不但你的事能成功,同时也证了“道”。对我们这个现实的人类社会来讲,在我们人类的存在方式之内,舍此再无二法。从这里一步步前进,自然会一天天达到“知常曰明”的。这便是道家的理想境界。在这里道家就靠近了儒家“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的理想。但也是在这里,佛、道两家分道扬镳了。佛家希望你能突破现有的色、受、想、行、识的束缚,直奔大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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