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其他税种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优惠,可自行查阅。 还有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地的优惠政策会有所不同。以当地的当年征收管理办法为准。 问:1.公司成立后,一直没有正式的做项目,但是三个股东从2015年10月成立后的餐饮票,飞机票等全部在2016.10月拿来报销,现在公司只有费用支出,没有收入,这样要怎么做账,怎么报税呢? 2.就是把所有代垫的费用全部在10月份做,到时税务那边会不会有问题? 3.这种只有费用没有收入没有需要报什么税吗? 答:1.账务处理据实反映即可。属于筹办期,报销的费用直接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不属于筹办期,计入相关的费用明细 。支付的款项,如果是出资,计入实收资本。如果是老板或股东垫支,计入其他应付款--XX。 2.餐饮票,飞机票这些报销的费用可以在当月报,如果计入差旅费的支出,属于正常的经营支出,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但如果税务机关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计入业务招待费的部分,就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比例扣除,超比例的不能税前扣除。 3.需要报税:没有收入零申报!除了所得税还有增值税需要申报,都是零申报。国税申报增值税和所得税,地税个税等。有的地区的税局会给新成立的公司进行申报培训,如没有的话,可以电话咨询主管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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