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没有重复。 第一个应交税费,那是指“增值税”,这个是向“国税局”交纳的。 第二个应交税费,是指“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这是地方税,要向“地税局”申报。 也就是说,这本来就是两种不同的税,因此不存在重复问题。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交的增值税,城建7%,教育费附加3%: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
|
来自: 紫罗兰esa5tvo1 > 《税法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