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鸡虽好,看完这家黑心商家的制作手法 你还吃得下去么? 今天凌晨4:00多,天津市河东区耐火路附近一家废旧工厂深处的房屋依旧灯火通明。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执法人员到达时,一辆面包车刚刚停在房屋门口准备卸货。 执法人员跟随男子进入屋内,就看到好多烧鸡,用白色塑料袋包装放在地上。操作工正忙着装卸货物。执法人员当即让工人停工、提供相关许可证,可对方根本拿不出来。 脏乱差的操作间,更是随处能踩到油渍,半成品的鸡爪摆在黑乎乎的铁篮子上,生猪蹄直接放在箱子里。屋内冷库的货架上还有有烧鸡、排骨。 灶台上一袋破拆标有“亚硝酸钠”字样、净含量1kg的白色塑料袋,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此外,角落也堆着14个满当当同样没有任何标记的编织袋,里面都盛着白色结晶物。经执法人员确认,破拆这袋里装的是盐,已使用了三分之一。
储物间门口还有一个“片状氢氧化钠”的袋子,里面的白色结晶物也剩下不到五分之一。据执法人员介绍,“片状氢氧化钠”就是俗称的烧碱,袋子上没有食用的字样,初步判断属于工业用烧碱。 【片状氢氧化钠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 粉尘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 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 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黏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而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并没有在现场发现添加剂的计量器材,操作工人在制作烧鸡时很有可能是“凭经验”下料。
没有任何标记的盐和工业烧碱从哪来? 在制作烧鸡过程中添加多少? “问题烧鸡”销往何处? 对此,现场4名操作工均表示只是干活的,不清楚其他情况,对“黑窝点”负责人也是拒不透露相关信息。但透过操作间大量印有广告标语的塑料袋不难发现,销售这种烧鸡的店铺地址在河东区万东小马路阳明里1号楼。据了解,这家“黑窝点”生产的烧鸡销往地涉及本市河东区、和平区、河北区等多家网点。 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也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执法人员清点,共查获“问题烧鸡”近千斤,猪蹄近200斤,排骨5盒,烧碱约21斤,没有任何标记的盐14袋。执法人员对所有货物查扣,并对没有任何标记的盐和烧碱进一步检测,查封了“黑窝点”。 执法人员将联合“问题烧鸡”所流入的其他区域的执法部门追查“问题烧鸡”的销路,不让“问题烧鸡”再进入市民餐桌。4名操作工人被公安部门带走接受进一步调查。
这种黑心作坊就得严办 认同别忘点个zan! 新报记者王曾 新媒体编辑 高若瀛 万力闻 每日新报公众平台 我们了解天津这座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