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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高净值人士养老规划、财富传承的新模式——信托 保险!

 三余无梦生 2016-11-04


理财攻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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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很多高净值家庭会将家庭保险放入信托里面,其中包括克勒菲家族、肯尼迪家族等豪门。在中国,“保险+信托”模式在起步之初就备受关注。“保险+信托”的洪荒之力究竟多大?为什么高净值家庭会如此配置?


案例



46岁的张先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负责人,家境富裕。在国内有数套房产,手上持2家公司的原始股份,银行存款也有千万。女儿19岁,目前还在国外留学。随着年纪的增长,张先生开始关注自身的健康,并开始担心财富传承和家人养老问题。


>>>> 需求1、财富传承问题


女儿已经明确表示对自己家族企业没有兴趣,张先生也不愿意强求。但是家族企业总归是要有个继承人,而且女儿以后结婚生子也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该如何传承财富是张先生的一大心结。

 

>>>> 需求2、家人的养老问题

张先生有一个75岁的母亲,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住在北京的一家高档养老公寓,作为独生子的张先生,每个周末都去探望母亲。张先生近期经常思考如何才能更好地照顾母亲,若自己发生意外或身体出现问题,母亲未来的生活是否能有所保障。


其次是45岁的妻子,张先生与妻子结婚已经21年,感情深厚。妻子目前是一家企业的财务经理,平时工作压力大,养老规划也需要提上日程。张先生希望无论现在还是未来,无论自己发生什么变故,都能保障妻子幸福、稳妥、安逸地度过养老生活。


颐墨视角理财规划师j建议


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建议通过“保险+信托”的模式来全面的做一个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


在面对面对子女留学在外,不愿回国接手家业的现状,张先生可以考虑将家族企业交给职业经理人管理。于此同时,为了女儿能够顺利的财富传承,不被他人分割。最好的办法是设立一个家族信托。家族信托能够帮助企业家进行资产传承,而且它的财产安全隔离功能,也为众多家族企业竖起了一道防火墙。

 

针对家人的养老需求,建议搭配足额的保险。张先生可以考虑购买高额分红人寿险,将母亲、妻子及女儿设置为保单受益人。当然为了避免意外突发状况,可以将保险转托给家族信托代为打理或者直接购买国内保险信托产品。

 

鉴于妻子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考虑将母亲和妻子信托资产分配比例尽量向母亲倾斜。

比如和信托机构约定:

(1)定期生活费约定:母亲自75岁起,每月可以从保险信托中固定领取基本生活费用作养老及养老公寓支出,直至身故;

(2)特殊支持金约定:若母亲发生重大疾病,可从保险信托中领取支付相关医疗及护理等相关费用;

(3)养老储备约定:自妻子年满50岁之后,每月可从信托中领取基本生活费。

(4)次要受益人:若妻子不幸身故,其剩余信托资产的受益权将交付给张先生女儿;

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财产安全隔离


保险+信托资产稳定在受托人名下,一方面委托人的债权人无权对信托财产进行追索 (信托财产非法所得除外),构筑了企业财富和个人财富间的防火墙,规避了企业经营风险对家庭可能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委托人家人将财富在短期内挥霍一空。最为重要的是,通过家庭保险信托的架构,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就无法通过遗产法庭来争夺遗产,避免认证遗嘱等法律纠纷的出现,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财富灵活传承


相比保险而言,保险信托的受益人、信托目的、财产处置方式、收益分配条件和方式、期限等条款均可由委托人根据实际需求与受托人在信托契约中灵活约定。


避税增值保值


某些西方国家的遗产税率高达50%,虽然目前内陆还暂未开始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但一旦开征,如果用遗产继承的方式进行财富传承,就可能缴纳巨额的遗产税及赠与税;而如果设立家庭保险信托将财富通过信托收益的方式传承给下一代的话,因保险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家庭保险信托资产不列入委托人的遗产),就可以合法规避遗产税和赠与税。


信息严格保密


一旦家庭信托设立,保险信托资产的管理和运用均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委托人没有义务对信托资产进行披露,而且受托人也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从而很好地保护了委托人和受益人的财产信息不被披露。

 

我们认为,未来十年,中国80%以上的家族企业将迎来家族财富传承的高潮,“保险+信托”模式将会是未来高净值人群资产传承、养老规划的标配!


来源:颐墨视角(hkbx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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