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编制资料清单; 2. 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 项目运作方式 (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择 4. 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5. 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 (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 6. 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 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8. 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 9. 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0.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 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 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 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 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 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 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 7. 参加标前会议; 8. 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 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 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 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 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 13. 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文件; 14. 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 制定评标和澄清谈判的计划; 2. 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 协助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 协助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 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进行的谈判; 6. 在每一轮谈判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修改协议文本; 7. 形成协议文本定稿; 8. 协助进行中标公示; 9. 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根据需要参与政府与投资人协议签署仪式。 1、缺少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因此需要项目公司项目对投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风险分别进行投保。 2、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1)缺少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应包括:站前(桥梁、涵洞、路基、隧道、站场)和站后(车辆、通信、信号、供电、空调通风、防灾报警、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等系统,以及车辆段、停车场中的机电设备)工程。 (2)建设标准 应根据《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确定时速为250公里双线客运专线。 (3)缺少客流量预测 根据《可研报告》的客流量预测结果,初期客流量是多少,近期客流量是多少,远期是多少。 3、社会投标人主体资格 (1)主体资格 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需要明确联合体的数量,而且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2)经验业绩 需明确投标人近几年完成多少个类似项目的投资、建设铁路业绩 (3)资质 需明确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需考虑投资经营者的选择方式 (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 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 件。 1. 编制资料清单; 2. 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 项目运作方式 (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择 4. 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5. 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 (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 6. 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 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8. 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 9. 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0.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 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 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 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 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 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 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 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 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 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 职调查; 7. 参加标前会议; 8. 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 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 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 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 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 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 各种问题; 13. 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 文件; 14. 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 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 制定评标和澄清谈判的计划; 2. 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 协助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 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 协助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 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 合同进行的谈判; 6. 在每一轮谈判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 修改协议文本; 7. 形成协议文本定稿; 8. 协助进行中标公示; 9. 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根据需要参与政府与投资人协议签署仪式。 一、项目识别 (一)、项目发起 1、政府发起:财政部门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适宜开展合 作的项目 2、社会发起:社会资本以书面推荐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提出 潜在的合作项目 (二)、项目筛选 1、确定备选项目 2、项目发起方提交资料: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项目基本资料、投资情况、产出说明、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实施方案等 存 量 项 目:存量项目的历史资料、项目基本资料、 投资情况、产出说明、初步实施方案等 3、制作项目简介 (三)、物有所值评价 1、定性评价: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 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2、定量评价: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确保政府每年的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 超过当年的财政一般性支出的10% 二、项目准备 (一)管理构架组建 1、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2、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移交等 (二)、实施方案编制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经济技术指标 (3)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2、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原则上政府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企业承担商业风险 3、项目运作方式: bot、tot、rot、boo、委托运营、特许经营为核心 4、交易结构 (1)项目投融资结构 (2)回报机制 (3)相关配套安排 5、合同体系: 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 服务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产品及服务采购合同、保险合同。 5、监管构架: (1)授权关系:政府想项目实施机构或公司授权 (2)监管方式: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公众监督。 6、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最少两家) (4)竞争性磋商 (5)单一来源采购 (三)实施方案审核 财政部门验证: 通过审核的报送政府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应调整方案并再次申报,二审不过终止项目 三、项目采购 (一)资格预审 1、准备资格预审材料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邀请社会资本参与 (1)三家以下社会资本通过的,调整项目方案再次进行资 格预审,两次均未通过的改变采购方式。 (2)三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的,开始编制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编制 采购文件内容应包括的内容有: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采购方式、竞争者应提供的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强制担保的保证金缴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 (三)采购流程 1、发布采购公告 2、资格预审及采购文件发售 3、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正 4、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四)谈判与合同签署 1、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2、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3、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 4、公示采购结果和合同文本 5、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政府审核同意后,签署协议 四、项目执行 (一)项目公司设立 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指定机构参股,政府的项目实施机构及财政部门监督出资 (二)融资管理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融资工作,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防止企业债务转向政府,对未能依约完成融资的,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威胁的或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由项目公司内部进行调整或由政府介入处理。 (三)绩效监测与支付 1、项目实施机构定期检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并编制相应的季报年报等报表,上报财政部门备案 2、支付机制 (1)政府有义务按合同确定的内容支付相应的项目可行性 缺口补助,各项承诺补贴或奖励性资金 (2)项目产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分红或支付利益给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督社会基本及项目公司履行相关 的合同义务. (四)中期评估 1、评估主体:项目实施机构 2、评估周期:每3-5年 3、评估内容 (1)项目运行状况 (2)项目合同合规性适应性及合理性 (3)已发现问题的处理,制定应对措施,报财政部门备案 五、项目移交 (一)移交准备 1、建立项目移交工作组 2、确定移交形式 (1)运营期满移交 (2)提前终止移交 3、确定补偿方式 (1)无补偿移交 (2)有补偿移交(政府审核,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否则按 恢复相同经济原则执行) 4、确定移交内容 包括项目的资产负债、人员、文档及知识产权等 5、确定移交标准 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项目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二)性能测试 1、测试主体 项目移交工作组 2、测试标准 按测试方案、移交标准制定 3、测试结果 (1)达标:进入资产交割环节 (2)不达标:恢复性修理、更新重置或提取维修保证金等 (三)资产交割 1、准备项目资产、知识产权清单及技术法律的相关文件等 2、办妥法律过户及项目管理权移交的相关工作 (四)绩效评价 1、评价主体:财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及机构 2、评价内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 性、合作模式 3、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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