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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怎么调?劳资协商比政府指导更重要

 谭浩俊 2020-11-26


据媒体报道,截止目前,全国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15个省份出台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相较往年,今年多数地区下调了工资指导线。

出台工资指导线,是各级政府一直努力在做、却又备感压力的一项工作。特别近几年来,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企业运行困难的情况下,把工资增长标准放在什么水平,确实是对政府的一种考验。搞不好,就会理外不是人,企业有意见,员工也有意见。既然如此,为什么政府还要以这样的方式对待企业调资呢?难道没有比出台工资指导线更好的方式吗?

当然有,那就是劳资协商,亦即让员工与企业通过协商的方式,商量要不要调资、如何调资。而一旦调资是劳资双方协商的结果,那么,无论对企业还是员工来说,不管调资的水平高低、也不管与其他企业相比有没有差距,就都不可能违反,而必须认真执行,直至下一次协商。

很显然,要做好工资协商工作,首先劳资双方都必须有契约意识,亦即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协商的调资结果执行,谁也无权违反合同、违反协商协议。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一点,也是工资协商制度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如果劳资双方没有契约意识,别说工资协商,就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无法得到有效履行。企业的劳务纠纷那么多,原因就在于,劳资双方的契约意识都不强。没有契约意识,也就可以认为是没有市场意识,没有市场观念。


 

要推进工资协商,需要强化的另一项工作,就是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工资协商中的作用。众所周知,工会是群众组织,是代表员工利益的。也就是说,如何与资方谈判、协商,不能由员工自己去,而只能通过工会,由工会代表员工。这就意味着,工会在企业,必须有很高的地位,有相对独立性,有与资方谈判和协商的平等权利,而不是象现在一样,工会更多的代表资方,主要承担做员工工作、让员工听话的工作。自然,工资协商就很难推进了。没有工资协商,政府就只能每年下达工资指导线。至于能否很好执行,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当然,除通过工会与资方谈判、协商之外,政府在工资协商中所扮演的角色,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规则、完善制度,把推动工资协商的规则制定好、制度健全起来,从而使工资协商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二是当好裁判,即在遇到纠纷和矛盾,特别是资方不按协议履行时,依据相关的规则和制度,对违约者实施监管,监督劳资双方按商定的权利和义务执行。否则,就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劳资双方都有契约意识,都能够自觉地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协商的调资方式执行,工会又能够真正代表员工利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当好裁判员。那么,工资协商制度也就能够顺利推进了,政府则可以不再每年下达工资指导线,免得给自己、给企业、给员工都套上一个紧箍咒。该不该调资,该调多少,原本就应当依据企业的运行状况。政府出台工资指导线,对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都不可能好好执行。能够执行的,就是劳资双方协商的调资水平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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