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彩灯工程的规划、设计,指导、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彩灯工程建设。 (二)负责在本地举办自贡国际恐龙灯会经贸交易会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灯会总体方案;检查和监督灯组质量;指导和协调灯贸会期间的文化、体育、经贸、招商等活动。 (三)研究提出自贡彩灯产业发展战略及其相关的政策措施。 (四)统筹自贡灯会和“南国灯城”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负责自贡灯会知识产权的保护、灯组质量的监管及自贡灯会和“南国灯城”品牌的申办、管理、使用工作。 (六)负责组织彩灯新题材、新灯组、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彩灯行业协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领导彩灯艺术协会,组织彩灯艺术研究,发掘培养制灯人才。 (九)组织自贡灯会的内外展出。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中国彩灯博物馆(自贡彩灯公园管理处)及自贡灯会展出有限公司。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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