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 2 案例二 某公共设施,3层,钢结构,由于地质不好,设计采用桩基础,基础施工完毕,质检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1,基础存在斜坡,坡度经过测算达到32度。 处理方案: 本来我以为是小问题,想想3层,钢结构,还是桩基础,够牢固了,这2个问题算什么?后面才知道事态严重!因为这2个问题,监理根本无法找到任何依据做出整改通知!!!当时甲方工程师对我还不错,提醒我,叫我让老板(公司法人代表)来处理,我是根本不可能处理的,甲方工程师水平很高,是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师工程,既然这样的人物都发话了,我就打电话给老板了,老板一听,说了下面这些话,我还真有点感动,他说:“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你的能力范围,不是你的错。哪怕是设计单位都不敢接手这个事情,他是想让监理找设计,处理这个问题,我马上做火车过来,千万不要发任何监理通知!” 当老板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来的不止老板一个人,工程总监,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2人也一起来了!这架势,我瞬间明白了。这里说到公司技术负责人,其实他是在我们公司挂职的,他是个很厉害的人,是我们市工程质量检查鉴定委员会的主任,专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鉴定工作,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3个证。 到底这2个问题为什么那么严重?需要这么多高级别的人来处理!主要有3方面!这3方面是从处理后,我进行的总结。 第一,基础存在斜坡,达到32度,必须要计算侧滑力进行基础设计,本工程由于小,且采用桩基础,侧滑力其实对其没有影响,但是监理不能说,必须设计说,设计说的话,存在风险,且设计上的费用不会让设计承担这份责任,设计不会帮忙。如果把问题推给设计,必然存在重新设计的问题,必然要重新审图等其他更多手续办理的问题,必然还要处理已经完工的桩基础问题。 事情的处理,最后是通过基础验收的会议纪要,进行处理的,会议纪要的记录人是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原来都是我和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对纪要进行修改和整理的是我的老板和甲方代表,参加基础验收的是地勘、设计、质检、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纪要上面的内容就不详说了,只说说大致情况。 基础工程设计是通过审图机构,并经过各方一起审图才施工的,所有程序合法有效,设计保证设计图纸的成果和质量,施工保证施工是按合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检部门收一份纪要作为备案,视为合格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