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父母有不对的地方,应婉转规劝。如有不听从,仍应恭敬侍奉,不能冒犯。即使内心忧虑,也不能怨恨。 《孔子家语》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曾子犯了小过,父亲用锄柄将他打昏。曾子醒后问父亲:“您老教训了我,没累着吧?” 孔子知道后批评他说:“为一件小事,父亲不该暴怒杖罚,而儿子也不该委身以待杖罚。如果不小心被父亲打死,人们就会指责为父不义。果真如此,那就是做儿子的大不孝。” 正所谓:“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舜对待父亲的责罚从来都是小受大走,也不失去对父亲的孝心,曾参则陷父亲于不义的深渊。对父母不能一概百依百顺,依了顺了也可能酿成“大不孝”。任何事情都有度的把握,所谓过犹不及。否则,对于孝道,那就可能成愚孝。 “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就是说一味顺从父母,由着父母做错事,这是陷父母于不义,是第一不孝。《孝经》云:“子不可以不诤于父,故当不义,则诤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就是说当父亲有过错时,不能一味顺从,这样是不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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