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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大揭秘之十三

 江山携手 2016-11-11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一条批语:“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同时存在于甲戌本、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的一条侧批: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如上两条批语,无疑是脂砚斋的公开声明,主动爆料他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而且他是一个女性,他在书中的地位与钗、颦齐等,但却不是宝钗、黛玉。周汝昌先生根据脂砚斋的指引,最终锁定史湘云就是脂砚斋。但是笔者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先生的这一判断,因为史湘云身上极少脂砚斋的特征。现在我们即详细剖析之:

1、史湘云不是贾宝玉喜欢的人。

由于《红楼梦》的主人公“惟有二玉”,与“二玉”的亲疏关系就是曹雪芹的感情倾向。只有与贾宝玉、林黛玉关系密切的人,才有资格批评《红楼梦》,才有可能是脂砚斋。而史湘云恰恰不具备这种资格。史湘云与贾宝玉的关系,作者写的很隐晦甚至有一些扭曲。他们二人可以玩笑,可以作乐,甚至可以不避嫌疑的表现出亲亲密密。但是他们不可以讲道理,不可以“共事”。

第三十二回书有这么一段文字:有人来回说:“兴隆街的大爷来了,老爷叫二爷出去会。”宝玉听了,便知是贾雨村来了,心中好不自在。袭人忙去拿衣服。宝玉一面蹬着靴子,一面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史湘云一边摇着扇子,笑道:“自然你能会宾接客,老爷才叫你出去呢。”宝玉道:“那里是老爷,都是他自己要请我去见的。”湘云笑道:“主雅客来勤,自然你有些警他的好处,他才只要会你。”宝玉道:“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湘云笑道:“还是这个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袭人道:“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你赌气不理他,你得赔多少不是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

《红楼梦》大揭秘之十三

这段话虽然有些长,但却是一个紧密的整体,不可分割,因此笔者整体引用过来做一下分析。这段文字的表面意义大致有四层:第一,贾宝玉与史湘云的志趣不同。贾雨村时常来访贾府,而且每每要见贾宝玉,贾宝玉因而不胜其烦。史湘云为了劝谏宝玉不要疏远腻烦贾雨村,故而使用了“主雅客来勤”一词,想不到贾宝玉对史湘云的“恭维”和贾雨村一并拒之,而且态度十分果决:“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言下之意,你要是喜欢贾雨村这流人,我也不和你往来。第二,贾宝玉与史湘云的价值观不同。史湘云看出了贾宝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颓废状态,因而鼓励他与贾雨村这样为官做宰的人多相往来,“谈谈讲讲仕途经济的学问”。贾宝玉这时候不再用“言下之意”暗示了,而是明明白白下了逐客令:“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这种近乎撕破脸的态度,体现的是贾宝玉并不顾忌今后与史湘云怎么相处,表明他根本就没有一定要与史湘云友好相处的本愿。第三,史湘云与薛宝钗是一丘之貉。从袭人的话中我们知道,在史湘云之前,薛宝钗已经碰过同样的钉子,贾宝玉同样没有给她一点脸面。“拿起脚来走了”,有些像“割袍断义”,而后来贾宝玉的确是“同他生分了”,即证明“断交”的事实存在。贾宝玉不喜欢薛宝钗,也一定不喜欢与薛宝钗有同样价值观的史湘云。第四,史湘云不可与林黛玉比肩。花袭人想拿贾宝玉甘心俯就林黛玉说事,要挟贾宝玉缓和对史湘云的态度,不要让史湘云、薛宝钗等人下不来台。但是贾宝玉并不吃这一套,这一次的回答更直接:“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当然贾宝玉的话仍有言下之意:你们想和我“好”,那就要你们变得像林妹妹一样,别指望我有什么改变。否则的话,都爱哪去那去。您看,贾宝玉与史湘云是这等关系,曹雪芹会选择“史湘云”批书?“史湘云”但凡有一点自尊心的话,她会给曹雪芹批书?

有人会对笔者的推理提出异议,史湘云在书中与贾宝玉的关系,“好”是主流,仅有这一次龌龊,说明不了问题。但笔者认为,贾宝玉与史湘云关于大是大非的争论,在书中仅此一次,其他场合的冷热亲疏,恰恰掩盖不了如上事件所代表的贾宝玉与史湘云的真实关系。

2、史湘云不是曹雪芹喜欢的人。

史湘云第一次出场,是十分高调的。不知什么人呼喊了一声:“史大姑娘来了”,贾宝玉、薛宝钗即忙不迭往贾母这边跑,及至见到湘云,林黛玉已经在那里了。此时此刻宝黛钗湘四人,您是绝分不出亲密间疏的。曹雪芹在二十一回书中对此有过明确的暗示:“那天早又掌灯时分,王夫人、李纨、凤姐、迎、探、惜等都往贾母这边来,大家闲话了一回,各自归寝。湘云往黛玉房中安歇。”一个“仍”字,说明史湘云现在的感情倾向和以往没有什么两样,如果实在要分出个远近亲疏的话,她与林黛玉好像要亲密一些。

第三十七回书,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史湘云又一次来到了荣国府,准确的说是来到了大观园。在贾探春、薛宝钗、贾宝玉、林黛玉先后用同一韵作了四首七言律诗之后,史湘云竟然一气呵成了两首被批书人极力赞赏的诗:

其一

神仙昨日降都门,种得蓝田玉一盆。

自是霜娥偏爱冷,非关倩女亦离魂。
  秋阴捧出何方雪,雨渍添来隔宿痕。
  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
  其二
  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

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
  玉烛滴干风里泪,晶帘隔破月中痕。
  幽情欲向嫦娥诉,无奈虚廊夜色昏。
《红楼梦》大揭秘之十三庚辰本在这两首诗之后有批语:“二首真可压卷。诗是好诗,文是奇奇怪怪之文,总令人想不到忽有二首来压卷。”批书人夸赞史湘云的诗,或许是因为史湘云的诗不逊于探钗宝黛,同时他又感觉湘云的诗与前面四首有不同有区别,而这种差异竟是“文是奇奇怪怪之文”。到底奇怪在哪里?那就是当探钗宝黛纷纷不吝溢美之词美化乃至仙化、神化白海棠的时候,史湘云却反其道而行之,把白海棠从神坛上拉了下来,而且是庸俗化了。“也宜墙角也宜盆”,这是一种什么植物?给人感觉就像路边的野草一样。常识告诉我们,凡是没有根基没有立场、适应能力超强的植物,都是老百姓所说的“不值钱”的东西。正是“也宜墙角也宜盆”这句诗,让聪明过人敏锐过人的薛宝钗觉察到了史湘云耽于自保、意志薄弱,因此她不失时机,至晚“将湘云邀往蘅芜苑安歇去。”在第三十七回书中,史湘云完成了一次“转身”,然而这一次转身并不华丽。

到第七十六回,宁荣二府,外争内斗,祸事连连;大观园已是风雨飘摇,一派败象。中秋之夜,本是大家欢聚一堂吟诗赏月的时刻,但是大观园中仅有林黛玉影只形单,孤苦无依。出人意料的是,一向与薛宝钗亲密的史湘云却来到了潇湘馆,给黛玉送来了些许安慰:你是个明白人,何必作此形像自苦。我也和你一样,我就不似你这样心窄。何况你又多病,还不自己保养。可恨宝姐姐,姊妹天天说亲道热,早已说今年中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大家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社也散了,诗也不作了。倒是他们父子叔侄纵横起来。你可知宋太祖说的好:卧榻之侧,岂许他人酣睡。他们不作,咱们两个竟联起句来,明日羞他们一羞。要知道,史湘云的情感转变,历经了四十回书,反映到史湘云所影的那个历史人物身上,这该是多少年啊!其中会有多少故事发生啊!

一百年前,旧红学家即已经看出端倪,贾宝玉在书中既是康熙太子的影子,又是传国玉玺的影子。“假宝玉”的归属,寓意的就是谁能够“得登大宝”。薛宝钗和林黛玉在书中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利益集团,史湘云与她们的亲疏关系,体现的不仅是她的感情倾向,还有她的政治立场。我们知道,曹雪芹赋予二玉的形象,大致是正统、正义的化身,曹雪芹是二玉的同情者甚至是同盟者,这是不容怀疑的。书中凡冷落、疏远、构陷、迫害二玉的人,曹雪芹都不会看做自己的朋友,其中甚至不乏自己的敌人。而史湘云在书中前依黛玉,后附宝钗,最终又表现出对林黛玉的同情,这种“爱不专一”、摇摆不定的“政治觉悟”,恰恰是曹雪芹所厌恶的。因此说,曹雪芹不会选择史湘云的原型来批注《红楼梦》。

3、史湘云没有创作的条件。

史湘云在书中是一个较为特殊而又尴尬的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中,仅有史湘云没有固定住所、没有不动资产。她无法跟贾元春、王熙凤、贾宝玉、秦可卿、李纨相比,不能跟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巧姐相比,甚至跟看起来同样是客居贾府的薛宝钗、林黛玉、妙玉都不可比。其他人或是良田千顷金银无数,或是山居水榭偏安一隅,而唯有史湘云居无定所,不得依靠。即便是他在叔叔伯伯家里,其处境状况还不如眼下的“打工仔”,似乎没有一点“自主”和自由。金陵十二钗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客厅、书房,不言而喻他们都有写作的权力,而史湘云虽然会作诗,但是她却只能做针黹。这是否是曹雪芹的一种手段,在《红楼梦》文本之中已经将史湘云排除在“脂砚斋”或曰批书人之外?笔者对此深信不疑。

4、史湘云不是一个长寿者。

史湘云是不是一个长寿者,直接关系到她是不是脂砚斋(批书人)的问题。虽然一百二十回本子没有描写史湘云结局的文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曹雪芹没有给史湘云设定结局。对于这一问题,红学家争论多多歧义多多,在笔者看来却都不过是玩笑而已。那些认定贾宝玉真正心仪的人是史湘云的臆测、贾宝玉与史湘云再续姻缘的猜想、曹雪芹与脂砚斋终成夫妻的附会,都与“竺香玉说”没有什么两样。红学需要严谨,但是红学家却最不讲严谨。据说在冷战初期,美国的某个政治家曾经对前苏联领导人打过一个比方:一枚硬币掉落在地上,它只会滚的离自己越来越远,而不会越来越近。人类对男女关系的认识亦是如此,不过却是反向的。自曹雪芹以后,经过二百多年的思想解放,人们将人性看得不是更高尚了而是更狭隘了。一男一女同时出现在你的视线里,下意识告诉你他们两个将会走的越来越近,绝不是越来越远。即便是他们已经背道而驰,你仍然会认为这是迂回,是蒙蔽,是欺骗。“曹雪芹之所以与脂砚斋成了夫妻”,这是男人的习惯性思维在作怪,是人类的劣根性在作怪,是现代人的狭隘心理使然。

史湘云先于曹雪芹亡故,这该是不争的事实。不信请看史湘云的判词和曲子: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乐中悲])

 

解读史湘云的判词和曲子,是一篇很大很长的文章,既牵扯史湘云的原型,又牵扯史湘云所影的家族,更重要的是牵扯数十年的历史。我们今天无暇全面展开,在此仅作史湘云不是一个长寿者的证明:“湘云”之名,内涵两宗事物:“湘”字可以引申为“湘江”、“湘水”,大致从“水”意;“云”字可以引申为“彩云”、“楚云”,仍属云字本意。“湘江水逝楚云飞”、“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两句诗十分直白的告诉我们,“水已干”“云已散”,如此一来史湘云夫复何在!明明是“水逝云散”,怎么到了红学家笔下竟成了史湘云健在而她的夫婿死了呢?就因为后四十回有“女儿痨”的“败笔”?不是不待见后四十回吗,怎么在这件事上却与后四十回达成一致了呢?在最应该尊重曹雪芹原创旨意的时候,却忽视了曹雪芹的原创文字,这岂止是红学一家之遗憾!笔者的确没有汉语造诣,但是自从读了史湘云的判词和曲子,直觉就告诉我,《红楼梦》成书之前,或者说曹雪芹逝世之前,史湘云的原型已经亡故。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史湘云”没死,一个被作者判了死刑的人,他(她)会有批书的愿望和热情吗?

另外,存在于第五回书中的信息量,是任何一回书都不可比拟的,包括全部一百二十回书。但是脂砚斋对这回书的评点工作,却有些躲躲闪闪避重就轻。在其他文字上辛勤耕耘的脂砚斋,对判词和曲子反而敬而远之,尤其是对判词和曲子所起的引领、指迷的作用避而不谈,是极端的反常。笔者由此认为,《红楼梦》在甲戌年尚未成书,所谓脂砚斋的甲戌批语,也并非全部出之甲戌年。而甲戌年前后,包括金陵十二钗在内的书中某些人物的命运结局,曾经发生了重大变故,脂砚斋有难言之隐,或者是有无法下笔的“困难”。

    综合以上信息,笔者认为,即便是脂砚斋是书中人物之一,是金陵十二钗之一,但是她也不是史湘云的原型。究竟谁是脂砚斋,谁是畸笏叟,谁是批书人,请读笔者的一百二十回评点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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