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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

 TUUGHH 2016-11-12

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

黄 蕾

胡汉分汉是十六国时期政治史上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对于这一问题,以往人们往往仅从概念上做出简单的结论,把它视为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产物,这不仅是不切合实际的,也是不公正的。那么胡汉分治的内容如何,它是在什么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是否是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的产物,在十六国史上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需要给予回答。笔者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治魏晋南北朝史的专家和同行。

一、胡汉分汉的内容

所谓胡汉分治,亦称民族分治,是统治者对胡人和汉人采取不同的统治办法,即分而治之 十六国时期存在胡汉分治,这是毫无疑义的,而且它是其时诸国统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政策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皇帝、单于二名号同时存在;第二,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专门管理胡人的机构,即两套机构同时存在。

皇帝同时称单于,早在十六国的第一个建国者匈奴人刘渊就已经开始了。晋惠帝永安元年,刘渊在左国城起兵建国,首先自黎大单于,接着自称汉王,永嘉二年刘渊称皇帝后,仍黎大单于,直到晚年,才把大单于之名号授以他的儿子刘聪。

众所周知,单于之名号来源于匈奴的最高统治者。刘渊首先自称大单于,无疑是企图恢复祖辈最高统治者的地位。但是,刘渊并非仅仅要做匈奴最高统治者而起兵,因为,他受中原文化影响极深,受过良好教育,精通经史兵法,又与西晋上层统治集团有很深的联系,在“八王之乱”后期的激烈争夺中,他清楚地看到西晋统治已是日落西山,岌岌可危。所以,他决心起兵,企图代晋自立。他曾这样表白:“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唯德所授耳。今见众十余万,皆一当晋十,鼓行而摧乱晋,犹拉枯耳。”他还预料,起兵的结果是“上可成汉高之业,下不失为魏氏” 。所以,刘渊集大单于、皇帝于一身,意味着他不仅是匈奴的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汉人的最高统治者,具有双重性。

但是,自刘渊晚年把大单于授与他的儿子刘聪以后,一直到晚赵国灭亡,皇帝再不同时称大单于,而是把这一名号授予皇太子。如刘聪即位后,授予皇太弟刘义,刘义被诛后,即授予自己的儿子刘粲。刘曜时,亦是授予皇太子刘胤。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已无文字可证。推而论之,不外有两种可能,一是随着汉国势力的发展壮大,国家事务繁剧,皇帝已无力兼做大单于之事;一是皇帝为了提高其继承人的地位,而把大单于之号授予皇太子。

匈奴贵族建立的汉国、前赵国同时存在皇帝、大单于两名号,在形式上是顺理成章的,因为本来单于之名号即来源于匈奴。但是,继汉国以后诸族所建的国家基本上都沿袭了这一制度。羯人石勒称赵王时,身兼大单于之职,称帝后,则以世子石弘为大单于;鲜卑人慕容皝称燕王时,同时称大单于,其子慕容慕容儁即燕王们仍称大单于;氐人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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