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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北京四中2019届高一语文期中作文解析及范例

 听雨的燕子 2016-11-12



【试题】

25.读,是生命成长的一种必经历程。

透过文字,我们聆听历史,敬闻先哲;透过文字,我们涵泳情思,启发智慧。

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在欢快或哀伤、幽默或沉痛中,生活丰富了,生动了。

合上书页,俯瞰大地,仰视苍穹,观察世事,读也可以成为体味自然与人生百态的一种方法。

关于“读”,你拥有过怎样的故事?经历过怎样的体验?获得了怎样的思考?

请以“读”为题,自选角度,自定立意,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1

【解析】

“读”“书”破万卷,方能下笔如有神

(志彬老师)

我竟没有料到:“读”可以包治“百病”!?一部分同学在作文中写:只要读,你就能……无论什么艰难险阻,坎坷畏途,只要你“读”,一切便都迎刃而解。这让人想起类似的表述:只要坚强、自信、努力、拼搏、认真、细心、坚持……,你就能……。

写着这样的句子,不觉得心虚吗?

大家看,这句式,是不是有毒?咱能不把“读”变成“毒”吗?

我也没有料到:相当一部分同学“读”的生命经历大致相似,以前不爱读书,而今变得爱读书了。

2016年北京市语文高考作文题目有一个是“神奇的书签”,相当一部分人写得也是自己先前不爱读书,因为神奇的书签,于是自己就爱读书了,这……,赤裸裸的,都是套路。

而且,这套路如此简单,完全不需要构思。全都是“不爱读书——爱读书”,而且这个转变过程缺乏起码的细节支撑,通过你的文字,真看不出来你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不是你写上“我爱上读书”了,于是你就爱上了。爱你的父母,需要爱的表现;爱读书,也是如此吧。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反映出来的是逻辑思维能力的苍白,送你一句话:too young,tou simple !

我早料到了:《海底两万里》、《红岩》、《朝花夕拾》、《格列佛游记》、《水浒传》,读来读去就这几本书。

哦,不,不止这些,得再加上一本《边城》,高一年级统一要求读的,据说有人在回答名著阅读的时候,直接把翠翠改了名字,“妞妞”、“妞妞”来来回回地写,你自己写的时候不别扭吗?

我说这很不合适,《边城》,薄薄的一本,一个下午就读完了,从名著阅读笔记到同学之间的“佳作共赏”,甚至有的班专门讨论过,你咋就记不住沈从文先生笔下的那姑娘叫翠翠呢?

无缘无故就被改了名,你愿意吗?

我说,同学,咱能长点心吗?

就读了初中规定的这几本,你就说你爱上读书了?好意思吗?

我也料到了:读一本书,于是变成情节简介了;读一个人,于是变成人物琐事大杂烩了;读一处风景,于是写成旅行说明书了……既然是“读”,除了写“读什么”的“什么”,是不是还得写“谁读”,“怎么读”,“为什么读”,从“读”中我收获了什么?

还有一小撮人,竟然作文的第一段就是照抄作文的引语,你这样有意思吗?明确地告诉你,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孔乙己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我体谅你是一个“读书人”,我不认为你是“偷”,也不认为你是“窃”,我只认为你这是赤裸裸的“偷窃”,四个字奉送:

“令人发指。”

2

“透过文字”

“读”可以读文字,可以读大地苍穹,可以读世事,可以读自然,可以读人生百态……

“你拥有过怎样的故事?”可以写记叙文;“经历过怎样的体验?”可以写散文;“获得了怎样的思考?”可以写议论文,其实把三句话合在一起,你要写具体的“读”的故事,也要写“读”的体验,也要写“读”的认识。“读,是生命成长的一种必经历程。

”如果只是单独摆在这儿,不过尔尔,如果在史铁生写完《我与地坛》后加上此句,意味就深长悠远得多,道理必须得有所附丽,才有意义。

孙犁先生在《与友人论学习古文的经验》中说:“学习古文,主要是靠读,不能像看白话小说,看一遍就算了。要读若干遍,有一些要背过。文读百遍,其义自明,好文章是越读越有味道的。最好有几种自己喜欢的选本,放在身边,经常拿起来朗读。”

你有多久没大声朗读过了?

小时候大约都愿意“读”书,不明白其意思,却一定扯开了嗓子,脸涨得通红,恨不得要让自己朗读的声音遍彻天宇,一篇读完,累得够呛,却也痛快至极。慢慢地,随着年岁增长,默看取代了朗读,于是会“读”书的人确乎不是太多了。

前人一幅对联:“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读书声是与大自然的风声雨声相提并论的,而且“声声入耳”,因为悦耳,于是才可能悦心。

一直觉得“书声琅琅”的“琅琅”二字妙不可言,《晋书》中写“质清浮磬,声若孤铜,琅琅其璞,巖巖其峰。”琅琅就是玉石相互敲打而出的声音。

语文是需要你打开嗓子,是需要你经由文字想象作者的口吻,揣摩作者的心情,考量每一个字、词、句子的高低快慢轻重缓急,而后,你读,读完了,才可能“悠然心会”。

《我与地坛》小型朗诵会,你参与朗读了吗?

你对“读”是不是有了别样的体会?有些同学就写读《我与地坛》的感受,有朗读,有仔细阅读,有自己读完的感受思考,我说,这挺好,活学活用,总比你读那些乌七八糟的网络文学高级得多。

闻一多先生说“痛饮酒,熟读《离骚》,方为真名士。”他所谓的“熟读”,得先“读熟”,后能“熟读”,然后才能“为真名士”。既是大声读,用眼、用口,也要用心,甚至是用生命。

鲁迅《狂人日记》中有名言:“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能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如何能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是你“读”的本事。

一首诗、一篇文章、一本书,你能读出什么?比如读唐诗宋词,你应该经由阅读看见那个时代的风景,感受那个时代的心灵。

读“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眼前似乎有了一幅画,山寒水瘦,一个人独坐茅屋,听雪落寒窗,一抬头,见一叶孤舟正泊在江面。隔着漫漫岁月,清凉和安然的气息迎面扑来。

3

读其文,还要品其人。

读明人张岱《湖心亭看雪》:“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挐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天地茫茫,山长水远,万簌唯寂,雪从天上、枝头簌簌而下。天地粉妆玉砌,一派洁净。

张岱在舟中,手捧一卷书,围一炉红泥小火,品一杯苦茶香茗,世间还有比这更惬意优雅的事吗? 张岱放下了世间所有的繁华,沉浸在文字的泥土中,简静,纯粹。

他做的是人生的减法,删繁就简三秋树,留下清绝、风骨的枝丫伸向天空,风尘俱静,纯粹如雪,这雪就是张岱。

清朝人张潮在《幽梦影》中说:“对渊博友如读异书,对风雅友如读名人诗文,对谨饬友如读圣贤经传,对滑稽友,如阅传奇小说。”读书是在读人,读人亦如读书。

究竟是读风景还是看风景,“读”与“看”之间,有令人吟哦的区别。因为刚写过“看”,于是很多同学就直接照搬之前的作文,借鉴是可以的,照搬就不对了,说明你不够灵活,不能够举一反三。“看风景”怎么变成“读风景”,需要你进行阐述,有同学上来就说有些风景不仅要“看”,更需要去“读”;而“读”不同于“看”,看是用眼,读是心眼并用,是调动身体的每一寸热情去领受去接纳去欣赏,接着再写“读风景”,这才让人易于认可接受。

既然是“读”,那就要从风景里读出点不同的意味,这点意味不是你站在风景对面凝视就能获得的,此处的“读风景”其实是一种文化的欣赏和心灵的感悟,而这是需要门槛的,需要你此前的积累沉淀,需要升级你的思维认识。没有文化积淀的凝视,不过是印象比以往深一点罢了。当我们奔赴各地,见识不曾见过的风景;当我们行走他乡,看到未曾看过的风景,你以为心灵受到震撼了,你以为灵魂受到洗礼了,其实未必,不曾做过功课,又怎能轻易顿悟,没有深度思考的旅行,走再远,也只是在原地而已。愿你、你们真的能“读风景”。


还能“读”点什么……

这作文还能写点什么?

为师就此打住吧,够啰嗦了,还请各位仔细思量,先“读”吧。

读吧,无论是读经典文章,读圣哲先贤,读山水形胜,读日月星辰……所有你用心“读”过的,一定会携带着创作者们的一往深情,在你们、我们此后漫长的一生中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4

奇文共赏析(小白老师)

王老师的肺腑之言,写尽阅卷老师的喜怒哀乐啊!你们读懂了吗?

我们是真的很认真地在读你们的文章,用眼去读你们写的每一个字,或美或丑(有些真的看不懂);用声音去读你们写的每一个字,或精彩或迷惑(有些实在看不明白);也用心去读你们写的每一个字,想想到底能给多少分。

不管怎样,读后就会有很多体会和感受,接下来就拿出一些好文章和片段来一起欣赏欣赏,一起看看好文章的样子。

好文章,首先要有细腻生动的描写,有典型独到的细节,这些都是从生活中挖掘出来的。比如这篇文章的片段:


即使是我去找他的几天里,大多数时间他也都在睡觉。有一次,是个我闲下来,他也闲下来的时候。阳光从落地窗前肆无忌惮地拥进来,墙面和地板都是暖黄色。我看见弟弟正怕在地板上玩模型,有的小部件反着光有些妖艳。直到移开视线才发现父亲在角落里盯着弟弟。唯一一处的阴影笼罩在他身上,他的眼睛看起来很深,貌似黯然无光,却好像有什么在暗处闪烁。他面无表情的立在那里。弟弟还在玩,我以前也许也这样。我看父亲平时能看到的几根白发,也藏匿在阴影中了。弟弟突然发现了他,挥挥手中的玩具,而我却之看见父亲的嘴角勾起一丝弧度。我从未想要去读出的父爱。我的眼泪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往外冒,父亲好像一直在表达却把真情藏得很好,还是我一直被怨念蒙住了双眼从未想要去用真心读懂他。他是会爱的,多少次在弟弟身后的阴影中,也在我身后。我也许永远也读不懂他,但至少我会敞开心扉去读了,不是言语而是内心。

(1班  陈一凡)


文章写自己在生活中读父亲的爱。这个题材很多同学都在写,但写得好的不多。因为亲人彼此间太熟悉,离得太近,都是些家长里短,缺少审美的可能,所以不好写。而在这个文段中,从“阳光从落地窗见肆无忌惮地拥进来,墙面和地板都是暖黄色”这个环境描写入手,一下子就让文章拥有了一个温暖的氛围,然后弟弟的出现引出了父亲藏在阴影里的深邃的眼神和那有弧度的嘴角。

没有煽情的言语和过度修饰的情境,就是一个暖洋洋的午后,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和一直在角落中凝视孩子的父亲,就足够让我们想起自己的父亲,想起自己的小时候。

而小作者最厉害的地方还不止于此,描写后的一句议论“他是会爱的,多少次在弟弟身后的阴影中,也在我身后。”仿佛让我看到了一个长大了的孩子在时光中发现了那曾经在年幼的自己的身后同样如此凝视注目的父亲的眼神。那你说,这样的读怎能不让人动容。

所以,描写很重要,但为什么而描写,为什么要这样描写却更重要,因为这是思想,是灵魂。很多同学的语言很优美,用词也比较讲究,也在努力地挖掘细节,这很好,但是文章就是缺少生机和灵气。

因为不是自己真正想说的话,也不是自己真正想思考的事情。

因此,我们再来看下面这几篇文章。先读一文——

5


1班 唐宇鹤

这,是我从小开始学会做的事。随着年龄的增长与阅历的增加,我读的东西越来越多,而在这之中我最应去读的,便是自然中常见的小草。

那一株娇小而可爱的小草,在路旁,在校园中,在砖缝中都能看到他的渺小而不起眼的身躯。当你在清晨醒来向窗外看去是,没有什么会比看见一片有小草构成的绿色地毯更令人舒心的了。而且小草也有着极强的生命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句诗也正是反应了草的这一特点。

从城市中的青草中,我读出了一丝顽强,但更多的则是他们的柔美与温和。我曾经以为这便是我从草中能读出的全部内容。但,当我来到了内蒙,来到那一望无际的草原时,我才发现我所读的是多么的浅薄。

进入草原,你便会被周围的景象所震撼:目所能及之处,皆是半人高的草。不同于城市中那连成一片的小草,这里的每一根草都是一个个体,他们互相较着劲儿,似乎在比着谁涨的更高,那一根根草笔直的插向天空,如同一把把出鞘的宝剑一样锐利,那样的不容侵犯。看初入草原所见的这一切,才让我真正开始读懂草;与之相比,从城市中的草中所读到的不过是一张画报,没有任何实质的内容。

随着车缓缓地向一个小丘开上去,我读到的东西也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有意义。

车终于来到了小丘顶,眼前的草原带给我无尽的冲击,那漫山遍野的冲击着,向着远方不断的开拓,整个草原都弥漫着一股自由,狂放的气息。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读懂了其实草便如人——不是城市中的草就肤浅,而是在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之中,小草似乎也像生活在其间随波逐流的人一样,开始失去了自我。显得那么渺小而平庸。但在无拘无束的草原之上,草原上的草如人一般,无拘无束,拥有着最珍贵的东西,也就是自然的本性。有了自然的个性,我们才是自己,而不是模式化的机器。

从草的身上,我读懂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愿我能养一株牧草,每当我迷失了自我时,抬头看看他,想想自己所读到的东西,再沿着自己选的路坚定地走下去。


暂且不论文章的描写,那自是极好的,尤其是写蒙古草原上半人高的草时,磅礴气势顺着笔尖就流了出来。文章最棒的是小作者的思考,很让人叹服。大部分同学都写了读自然,但都是自然真美,自然真博大,自然真神秘,自然真有力量等等,然后读了自然就马上能领悟生命之内涵。可是,读来怎么那么缺少真意呢?这篇文章却不落窠臼,他先感受到城市中的小草和蒙古草原上的野草的不同,感到张扬的蒙古草才是生命的本质,这是大部分同学能写出来的。但,我感觉更多的同学在写文章时,仅仅是写什么就只说什么。他们写出的东西是“遗世独立”的,是孤零零的。其实,“联系”是生活的本质,世界万物都是相关的,深入的思考绝不是执着于一点能完成的。所以,此文最棒的地方即是小作者将我们的视野扩大,带着我们来到草丘的最高处,在那里,小作者被大草原的茫茫无际征服了,被这种野性的草原气质征服了,从而也读出了“草如人”,在什么环境中就会有什么样的生命状态,而城市热闹背后的千篇一律容易使人麻木。这样的读让人掩卷深思。还有一文——

6

3班 张楚卿

拂去记忆的灰尘,深刻地经历、同行的人,托起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浮起的梦。在梦中,我读着那些欢笑,那些泪水,也读着自己的心。

我并非一个感情炽烈的人,泪水不一定可以打动我。但有几次落泪——别人亦或自己的流泪,却令我为之动容。

第一次动容实在搬家后。去凭吊老屋时只看甲老屋的断壁残垣,看见夕阳延着亘古不变的道路缓缓落下。家中的小狗咬被送走,我握着它的前爪为它送行。

感叹残阳之时,我忽觉手上冰凉。低头,竟看见那只狗在哭!它轻舔我的手心,时不时地望我一眼,两行泪水透过毛发清晰可见,我心中忽然升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酸酸的。

后来,听说高速路上它跳车了。我讶然,亦哑然。我这才读懂它的泪水:一丝祈求,一丝渴望,一丝悲伤,一丝失望,一丝决绝,混杂在一起,读得我心痛。可惜为时已晚。

第二次动容在母亲生病之时。记忆中,一个小女孩听别人说向菩萨骑到的愿望一定能实现。她趴在门边,看见妈妈憔悴的病容,忽然想起这个传言,竟真的偷偷跑去菩萨像前,跪在地上,用不标准的姿势叩头,很响很响,似乎要立即让菩萨听见,口中轻轻地念:“求您让我妈妈的病快点好吧……”坚强地抹掉泪水,回过头,看见的是妈妈笑这,泪流满面。

读那时的我眼中的泪水,我读出了几分天真,几分执著,几分爱与成长。那几滴泪水滴在地上,滴在记忆里,滴在和妈妈越来越少的交流上,越发显得弥足珍贵。

古人云:“物以稀为贵。”难以再见,回不到从前,所以珍视,所以留恋。现在那只小狗生死未卜,我在这忙碌的世界低头赶路。现在我的笑与哭是因为成绩,而不是母亲。因此,这些曾有过、以后可能再也读不到的泪水与感情,我更加珍惜。读者那记忆里的晶莹泪珠,我明白了人最需要的是爱,我明白了爱不该停止在某个时段,我明白了我需要留住并持守那被时间冲淡的感情。

读着过去的泪水,我走向未来;读着过去的泪水,我微笑着期待未来。

7

这篇文章,读后眼眶有些湿润。文章从落泪说起,一次因为搬家而将小狗送予他人;一次是母亲生病之时,“我”为母亲祈祷时落泪和被母亲看到后,母亲热泪盈眶。

要说事情并不特殊,全年级类似的情节有很多,但这篇文章却感人。小作者在写自己回到老房子时,自然环境是“夕阳沿着亘古不变的道路缓缓落下”(熟不熟悉,要活学活用)而后“家中的小狗要被送走,我握着他的前爪为他送行”,一切景语皆情语,自然不会轻易改变,而人事却往往多变。这一句胜过千万句的描写和抒情。而下文在写读泪时,是有一个过程和契机的,不是所有的读都能一次性完成,小狗跳车了,小作者在讶然之余读懂了眼泪的内含,有多少人情我们都要在等待中才能咂摸透啊。这才真实,这才有情感的层次啊。

而儿时与母亲单纯浓烈的情感表达随着年岁的增加也愈发少见,但少见并不是不需要,所以更应该珍惜与珍藏。这样的读透过岁月,透过成长,尤为珍贵。

8

当然,还有下面这篇文章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生动地诠释出来,其中描写野长城夕阳之景的一段尤佳:

6班吴绍颖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是对读的要求。小时候我也仅仅是知道这句话,直到后来我才真正知道这句话蕴含的道理有多么意味深长。

那次我在读蒋勋的《无关岁月》里面一篇文章有这样一句话:那一寸一寸死去的夕阳。夕阳如何死去呢?这是不是一句病句呢?这些问题困扰着我。我也对这半句话印象深刻,但我没有深究。

那年秋天,我们一家到野长城玩儿,野长城都是未开发的景区,人少之又少,只有残败的烽火台矗立在峰顶。我大吼一声,山谷只有我阵阵的回音,震起两只乌鸦。乌鸦低旋,又落回树上,不见踪影。枯草探下头,无力的摇动,沙子打着旋向前移动。青砖褪色,只剩下惨淡的黄绿,一棱棱石阶坑坑洼洼,踩上去摇摇晃晃。那时正是傍晚,余晖染上悲凉,破败、荒芜、凄凉,也只有这样的词能形容那样的情境。仿佛我们就是为保卫身后大地仅剩的三名士兵。夕阳打在身上,一点点变暗,就在一点点死去,此时此景不正应了那半句“病句”吗?如今想来那种悲凉之感不正是老师所讲的“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感觉吗?好像许多我读到的诗与文章,这景皆能诠释。万卷书须万里路来印证。万里路需万卷书来描述。

还有一次做阅读题,文中提到“鸽哨”,并且对鸽子与鸽哨进行怀念。那时我耳边(包括现在)似乎传来了那悠远绵长的哨音。鸽子一圈圈飞翔,就听到那声音由远及近,由大变小。心中一片平静。鸽哨只有一家有。在平安大街的中午,只有那时那地能听到。读那篇文章前我还不知响声从何而来,只知道那似乎象征着我心中的一片净土,我愿停下来听半个小时鸽哨直至鸽子归巢。读完那篇文章后,我才给那个神圣的声音取了名字——鸽哨。

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万卷书”与“万里路”的必然联系。我想万卷书要读,同样万里路也是要读的。以景象或事物为文字,以时间为书页,我们不也在读书吗?所以当我们读书读累时,放下书出去走,放松片刻,也是一件明智之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应当是我们每个人对读的要求。


文章将景物和诗句以及语言背后的情感融合在一起,有描写,有描写后的议论,使得文章完整有意义。这样读,立体生动。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很个性化的生活经历,就看你能不能抓住它,抓住的秘诀就在于动心和动脑子。看看下面这篇文章——

9


9班  杨飞月

我从哪里来?

身为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的青年,人们很容易被迷乱纷繁的世界冲昏了头脑,忘记他到底从哪里来。

能回答这个问题的,是一本书。于我而言,它正躺在书箱的底部,被尘土与新事物掩盖着。它是我父系家庭的家谱。说它是书,其实不大准确。但它足有一个指节的厚度。说来惭愧,我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也没有一本从古传到今的家谱。这一本编于十年前,参与编纂的老人们的名字都被恭恭敬敬地记在首页。而这些老人中,我祖父算得上最年长的。他的回忆,至多追溯到1930年。

许多内容我已经记不大真切了。但我仍记得,那棵枝繁叶茂的族树,从两兄弟的名字,一直延伸到我的下三代。那份族树表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一个年幼的心灵第一次感觉到自己身处于一个庞大的家族中。向上,寻得到根。

读家谱一事,年年都会做。就在回老家的前几天,为了怀念先辈,或为了给祭祖上坟一事铺陈,我时常读一遍家谱。读完后,不知怎的,我总能记住某几个人的名字,还有我太爷爷的相貌。(太爷爷有一张照片保存至今)那张严峻的脸上,有一双深邃的眼睛,仿佛在看着我。我总感觉,那双眼里流露着什么内容,与他那严峻的脸一起,在时间的长河中,构成了我祖先共同的坚毅面容。

我读着,隐隐间觉得有丝银线牵住了我。把我和亲人联系起来,把我和某个陌生人联系起来,织成一张网。在这之中,我似乎体会到了古人说的先祖之意。这份积淀的历史如此厚重,扎根于中华的土壤之中,扎得很深很广。

祭奠用的黄酒已经热好,丝丝邈邈的热气蒸腾起来,散发着浓烈且混有泥土芬芳的气息。旁边,摆着一些桃和纸钱。当然还有几线香。我拿着家谱,准备去见一见那埋葬祖先的地方。

坟离老家的屋子不远。或许是因为人不能离自己的根太远,总要去守着。祖父点起香,凑近纸钱,火哗一下烧起来,燃得那么旺。祖父携父亲和哥哥们跪在远处,跪在地上,向碑叩头。这庄重的仪式,从古延续至今。多少代子孙用这种方式来缅怀故人,用家谱来承载厚重的历史和底蕴。

我突然感到手中的书沉甸甸的。望向前方,从土堆上升起的伴着酒味的烟雾里,仿佛读出了我来处的答案。


能读自己家族的家谱确实是一件神秘且庄严神圣的事情。其实文章就是人的经历,好文章必定要有丰富的经历,不是外在的,即是内在的,内外兼具更好。文章读族谱,小作者善于利用环境描写衬托自己的情感,两处描写都很出彩——其一,“祭奠用的黄酒已经热好,丝丝渺渺的热气蒸腾起来散发着浓烈且混有泥土芬芳的气息”,既有历史烟云浩渺之感,也有来自土地来自根系的厚重之意。其二,“我突然感到手中的书沉甸甸的。望向前方,从土堆上升起的伴着酒味的烟雾里,仿佛读出了我来处的答案”,读文章能让人读出一幅画,那就能打动人。这样读,深远独特,回味无穷。不仅是族谱能读,还有更神奇的东西可以让我们来好好品读品读——



10

12班   吴乐芃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

那还是我很小的时候,小岛还不必每天上学,小到不必面对世界,我就开始读帖了——那是遥远的书画课。我提着被陈墨浸染得斑驳的手提用具袋,走入那个充满不同时间墨香的教师,空气中仿佛弥漫着毛边纸细腻的绒毛。我站在小桌前,身高将将好,不提笔,先读帖。眼睛细致地测量着,观察有着细微差异的笔画符号。小时候,我读的不是字,是字的样子。

长大了,背熟了,我又读了好些文字。我读到的字不再是聚起的笔画,或是字的表象。抱着求解的心,我的眼睛迅雷般扫过,十行遍印在脑中。我不但会写“酒”字,还从王羲之口中听说酒很好喝,可叙幽情。我还知晓李白总是在月下把酒问天。可我没喝过酒!俯视着小桌上长辈的酒杯酒壶。我长高了,想要尝试不过举手之劳。我将手从桌下拿到桌上,又缩回了桌下,像是试探着一位久闻其名未闻其声的老者。“作业写完了么?吃饭了!”我急忙从椅子上站起来,提着嗓子喊了一声“来了!”,说着转身顺便推好椅子若无其事地离去。

我多么想尝一尝酒的味道啊!就是用明亮的眼睛扫描也读不出它的馨香,只是阵阵的清新的带着想象的香辣绕于心头。我读了不少人的酒。李白的酒,王羲之的酒,屈原的酒,陈元亮的酒,可我的酒究竟在哪呢?

我,在读书,《红楼梦》。秋天里,读秋天的故事,宝玉脚下一片落叶仿佛如金的书签,反射着熹微的晨光。合上书页,我踏着满地的落叶,行于山间新修的小道。空气里酝酿着醇厚的泥土草地有些刺鼻的味道,不由得让我想到刚刚开启的一坛新酒。落木萧索,玲珑满院,我读过的文字在这瞬间涌入心间,如雨润田。秋,似酒,味醇厚,时光匆匆,转身回首,文人笔下的酒不正似秋的味道吗?和自己有关的,在秋季逝去的鲜花,又在秋季重生了新果。如酒,在瓷坛淡褪一丝酸苦,又在时间中酿造了香醇;如文人,在时代里抛下了困苦,在诗句中重拾了生命。

每个秋天,如今的我,都要去上学了,在反复的日子里,读字,读书,读自然,读古人,读世界。我也在读这一简单的动作里蜕下了孩童的天真,又在读中生长了强大的翅膀,在读的世界里,我在生长,万物生长,万物长生。

现在的我,不必强求酒的味道,因为,我曾读到过。


文章从《兰亭集序》写起,写到读帖,然后又写到文人皆爱的酒,自此开启了对酒文化的品读。但文章并不是就酒谈酒,他其实要谈的是“酒”背后蕴含的生命的气味。小作者在书法世界里“读”过很多人的“酒气”后想要找到属于自己生命中的那壶“酒”,这种想法有点儿超凡脱俗了。而后文章从秋季生命的丰收与萧条中找到了万物轮回的起点,从而找到同样甘苦交杂的“酒”味人生。“秋,似酒,味醇厚”,而人生情思最重的季节就是秋,这个思路真的很妙呢!这样读,挺有味儿!

最后,想再分享一个片段——



11

10班 蒋哲宇

夏日的山林中,各种生命在丰富的阳光下都迎来了最活跃的一段时光。正在林荫中走着的我观察到远处的地面上十分热闹,走进一看,一只有一根食指长的天牛在泥土上奋力翻腾挣扎,十几只黑蚁在它身上的每一个角落死死钳住它的身体。天牛抽搐着,几乎有一只蚂蚁大的大锷一张一合。一只倒霉的黑蚁被抖落下来,立刻被拦腰夹断,但上半身还奋力回头去攻击天牛。天牛张开鞘翅想飞去,一只补上来的黑蚁对着鞘翅下薄薄的羽翅就是一口,痛得天牛蜷起身子在地上打滚。我心想帮它一把,如果它没能逃脱,那就是“生死有命,福祸在天”了。我将它身上的黑蚁尽数掸下,然后托起它,希望它飞走。它却像杀红了眼一般又扑向了蚁群,很快就被黑色潮水淹没。也许,它身后有需要保护的后代吧。这本会动的书让我在读完后陷入沉思。黑蚁奋不顾身攻击天牛是为了获得食物,天牛浴血奋战是为了保护后代,虽然看起来目的不同,其实都是为了让自己的种族得以延续。昆虫没有思想只有本能,刻在基因里的本能告诉它们:进食、捕猎、产卵、保护幼虫与巢穴。它们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却不惜生命的代价完成任务。而我们人类是地球上最聪明的生命,但对生命的尊重在我们眼里有时一文不值。当人们把昆虫分为益虫和害虫时,生命这本书已被丢到角落去了。我真想问问天牛和黑蚁是如何理解生命的,也许那才是对生命最本质的理解。它们会说什么呢?你死我活?互相付出?这只是我这个读者对作者意图的胡乱猜测,就像做阅读理解题那样。


观察极为仔细,描写干净利落。天牛为了保护后代,黑蚁为了争得口粮,双方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最让我动容的是小作者最后的议论,“当人们把昆虫分为益虫和害虫时,生命这本书已被丢到角落去了。”我以前总想,人类特别自大,判断世界都要用自己的标准,但大自然会用这个标准吗?我们用了这个标准后,现在怎样了呢?小作者用这段描写和分析告诉我,每种生命都有自己的使命和意义,无所谓善恶,这其实是一个很宗教式的问题,我们该如何理解生命本质也是一个很重要却很深沉的话题。能在考场上写出这样的理解和思考,很是难得,这样读,很真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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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这次年级好文之一隅,只是谈了谈文章可以呈现的样貌。其实好文章没有固定的样子,不管我们写什么,生活与思考都是必不可少的。文章忌讳假大空,希望同学们能打破禁锢思想的铁框,深入生活中心,去找回自己的生活和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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