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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原来的秦始皇之二

 木桩指路 2016-11-13


(三)西汉诸儒认为,秦始皇“事皆决于法”,是“仁义不施”,是“以暴虐为天下始”。而拙著则认为,相对西周“礼治”而言,秦始皇“事统上法”、“事皆决于法”、“刑无等级”,给予了广大中下层人民以一定的法律平等权,乃是最大的“仁爱”。“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和世界发展的潮流,而中国的法治,从整体上看,却是起源于秦始皇的。

 

    (四)西汉诸儒认为,秦始皇的“焚书”,是“钳语烧书”,是“灭先代典籍”。而拙著则认为,秦始皇的“焚书”,是其反击“愚儒”非郡县、非法教、造谣诽谤朝政和从事非组织活动的权宜之计,是“一焚两不焚”、“两焚三不焚”,并非“一切焚书”,并非必以“典籍”而焚。其负面影响,极其有限,不必张大其词,耸人听闻。

 

    (五)西汉诸儒认为,秦始皇“坑杀儒士”,是“杀豪俊”,是摧残人才。而拙著则认为,秦始皇所“坑杀”的,并非是“儒士”,而是以方士为主的“术士”。司马迁说:方士乃是一伙操迷信职业的传习邹衍得阴阳主运学说而不能通的求神拜药的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而根本算不上是“人才”。方术士蛊惑求仙,妖言乱国,不杀亦可,杀之也不值得过于惋惜。

 

    (六)西汉诸儒认为,秦始皇北击匈奴,兵连祸结,暴兵露师。而拙著则认为,秦始皇北击匈奴时,“东胡强而月氏盛”(《史记·匈奴传》语),匈奴处于秦帝国、东胡和月氏三强夹缝之中。秦始皇北击匈奴,麾兵以进,席卷而北,匈奴被迫北撤七百余里,“不敢南下牧马”。并非兵连祸结。不必骇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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