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11月18日-20日在北京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健美协会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北京健美协会、CPT国际体育赛事中心 四、支持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健美健身协会 湖北省健身健美运动协会 湖南省健身协会 黑龙江省健美协会 西安市举重健美协会 厦门鸿鹰展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贵溪市潮人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五、参赛对象 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南、新疆、北京、湖北、陕西等康比特阳光教练分站赛各级别前三名选手、历届阳光教练大赛获奖选手及赛事组委会邀请选手。 六、比赛内容、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比赛项目 (1)男子健美 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以上级 (2)男子健体 175cm以下级(含)、175cm以上级 (3)女子比基尼 163cm以下级(含)、163cm以上级 (4)团操组 肚皮舞、爵士舞、瑜伽等团操项目 (二)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和参照中国健美协会最新《健身健美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男子健美、男子健体及女子比基尼项目比赛按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预赛前15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6名进入决赛。预赛未满15名运动员,直接进入半决赛,未满6名运动员,直接进入单项决赛。团操组所有选手直接进行决赛。 (三)男子健美预赛及半决赛集体做7个规定动作,决赛做7个规定动作、集体不定位自由造型及1分钟个人自选动作。 (四)男子健体预赛做四个转向,半决赛及决赛做规定路线行走及四个转向。 (五)女子比基尼预赛做四个转向,半决赛及决赛做规定路线行走及四个转向。 (六)团操组每位参赛选手进行2分钟个人才艺展示。 (七)男子健美各级别前三名进入健美全场冠总决赛,取前十名进行奖励;男子健体及女子比基尼项目各级别前六名进入全场冠军总决赛,总决赛取前十名进行奖励;团操组直接进行决赛,取前十名进行奖励。 (八)运动员可适当使用健美健身比赛专用油彩。 (九)服装、道具在检录时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伤病及治疗费用。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0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CPT国际体育竞赛中心”,回复关键字“报名”,即可获得比赛报名链接。如有疑问可咨询赛事工作人员郭伟(手机/微信)18001392217、陈家豪(手机/微信)18752013806。 4.报名后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必须于赛前10天告承办单位。 5.请于报名时将参赛自选音乐以MP3格式发送至组委会邮箱guowei1@,并注明姓名、性别、参赛单位及参赛项目。逾期未提交自选音乐者使用大会音乐。 (二)技术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详情可登陆康比特官方网站查询 康比特官方网站:http://www./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证书、奖杯 1.男子健美、男子健体及女子比基尼各项目级别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2.男子健美总决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十名颁发“十佳健美先生”证书; 3.男子健体总决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十名颁发“十佳健体先生”证书; 4.女子比基尼总决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十名颁发“十佳比基尼小姐”证书; 5.团操组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十名颁发“综合组十佳”证书; 6.其余参赛选手都将获得第八届康比特全国阳光教练总决赛“优秀阳光教练”证书。 (二)男子健美、男子健体及女子比基尼各项目级别前六名获得康比特运动营养品奖励:
(三)团操组级别前十名获得康比特运动营养品奖励: 1.第一名:价值3000元康比特运动营养品 2.第二名:价值2500元康比特运动营养品 3.第三名:价值2000元康比特运动营养品 4.第四名:价值1500元康比特运动营养品 5.第五名:价值1200元康比特运动营养品 6.第六名:价值1000元康比特运动营养品 7.第七名到第十名:价值800元康比特运动营养品 (四)男子健美全场冠军总决赛前十名将获得现金奖励: 1.第一名:20000元现金 2.第二名:8000元现金 3.第三名:5000元现金 4.第四名到第十名:1000元现金 (五)男子健体和女子比基尼全场冠总决赛前十名将分别获得现金奖励: 1.第一名:10000元现金 2.第二名:5000元现金 3.第三名:3000元现金 4.第四名到第十名:1000元现金 (六)团操组前十名获得现金奖励: 1.第一名:3000元现金 2.第二名:2000元现金 3.第三名:1000元现金 4.第四名到第十名:600元现金 (七)比赛评选四个特别奖:最佳表现奖、最佳人气奖、最具魅力奖、最受媒体关注奖,分别颁发奖杯及奖励价值1500元的运动营养品。 (八)康比特公司将根据情况有选择签约参赛运动员,成为康比特品牌形象推广大使,获得年度训练营养品支持和代表国家参加IFBB国际赛事的经费支持,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十二、其他 (一)主办方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进行旨在促进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裁判员由中国健美协会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属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健美协会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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