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6年度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 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湖北省公安厅(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 湖北省统计局(印)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 2016年4月29日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二〇一六年度)
序号 | 项目 | 标准(元) | 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 27051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 11844 | 2 |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 | 18192 |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 | 9803 | 3 |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 47320 | 4 | 全 社 会 分 行 业 在 岗 职 工 人 均 年 平 均 工 资 收 入 | 农、林、牧、渔业 | 28305 | 采矿业 | 41424 | 制造业 | 41994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4206 | 建筑业 | 44496 | 批发和零售业 | 35589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5404 | 住宿和餐饮业 | 31328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5090 | 金融业 | 95489 | 房地产业 | 4681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8953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 71767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1833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31138 | 教育 | 56397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62910 |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 50336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57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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