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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陪你一起看细水长流

 lemon0520 2016-11-14

1.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清华园。虽然双方见面之前都被朋友私底下告知,他已经和名门闺秀订了婚,她也有青梅竹马的男友。可是,他偏要写信给她,约她在清华园工字厅再见,见面之后第一句话就是对她说:“我没有女朋友。”她也强调:“我也没有男朋友。”两人从此开始来往。 

咦,我怎么觉得这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就心有灵犀不点通?

朋友问她:“你们从认识到相爱,时间那么短,可算是一见倾心或者是一见钟情吧?”

她说:“人世间或许有一见倾心的事,但我无此经历。”倒是他,第一眼便觉得她与众不同。在牛津时,他曾写诗回忆初见她时的第一眼:“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不知腼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可见当年的她肤色白洁红润、色如春晓、清新脱俗,宛如一朵春花盛开在他心中,他对她真的是一见倾心。

于是,他天天写信给她,谈人生谈学业,说自己的理想:“志气不大,只想贡献一生,做做学问。”她觉得这一点倒和自己很契合。她是大家闺秀,相貌姣好、气质超群,在大学里追求的男生据说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但是她觉得自己和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有很多相通之处。

她看上他以后,反对者众多,一直视她为“青梅竹马”、“初恋女友”的费孝通也来清华找她“吵架”,自认为他才是她的真命天子,怎奈她不喜欢他。她说,我从来没当你是我的男友,如果你坚持这样认为那我们连普通朋友也做不成了。费孝通为了保持他们之间的友谊,只得压抑心中的爱慕,降低要求,答应只做普通朋友。暮年的时候,女儿走了,丈夫也去世,她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他们仨昔日其乐融融的房子里,深居简出。费孝通来家里看望她,还带来新作请她斧正,老友相见,一席欢谈。他走时,她送他到门口,费孝通巍巍颤颤地一边下楼,一边还频频回首,她话中有话,“楼梯不好走,你以后再不要知难而上了。”

也许,这世上,除了他,她心里根本就没装过别人。两个都只想做做学问、志趣相投的人走到一起,就是上天赐予的福份。

他是钱钟书,她是杨绛。

2.

在外人看来他们是门当户对,钱家是教育世家,杨绛是名门之后。但杨绛说过其实他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钱家是旧式人家,礼数颇多,还有很重的重男轻女观念。女儿虽也宝贝,却不如男儿重要,男儿才能顶天立地。女儿闺中待字,知书识礼就行,找个好人家嫁了才是关键。比如钱钟书的两个弟弟,婚姻都由父亲做主,职业也由父亲选择。而杨家是新式家庭,男女并重,女儿和儿子一样的教育培养,婚姻自主,职业自主,杨家的家长并不过多干涉儿女的事情。

杨绛嫁到钱家这个大家庭后,尽管两家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大相径庭,但是知书达理的她,还是能够很快适应并融入钱家的生活。

他们结婚之后,去英国留学的那几年是两人婚姻当中最具华彩的乐章。她为他“卷袖围裙为口忙,朝朝洗手作羹汤”,学做红烧肉、腌笃鲜,做中式佳肴。他吃得好了,就快活得只想淘气,趁她睡着了,用浓墨给她画上大花脸,偏偏她皮肤娇嫩柔薄如宣纸,吸墨性强,墨汁怎么清洗也洗不掉,差点把脸都洗破。

钱先生,你又调皮了!

在牛津学习之余,两人还展开读书比赛,看谁读的书多,还经常交流阅读心得。有一次,钱钟书说:“一本书,第二遍再读,总会发现读第一遍时会有许多疏忽。最精彩的句子,要读几遍后才会发现。”杨绛不以为然:“这是你的读法。我倒是更随性,好书多看几遍,不感兴趣的书则游览一番即可。”两个书迷各抒己见,嘻闹逗笑,形影不离地对坐读书,汲取知识,痛快淋漓,日子赛神仙。

回国后,正值抗战后期,民众生活艰苦,物资匮乏。在英国快乐逍遥的日子过完了,生活呈现粗粝狰狞的一面。杨绛放下娇滴滴的大小姐身段,自己劈柴、生火、做饭、洗衣,还和婆婆一起做煤饼。有一次,婆婆不慎把煤泥抹在了脸上,她看到一向严肃的婆婆此刻像个大花脸,就痴笑不已。婆婆不笑,但是看到媳妇笑,也不生气。婆婆心疼这个媳妇,有一肚子的学问,在家里还什么事都干,不娇气,做煤饼还能做得这么开心,娶到这样的媳妇真是钱家的福气。婆婆感慨杨绛,“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钟书痴人痴福。”

那时候,钱家一大家子人挤居在上海,生活拮据,所以杨绛这个喝过洋墨水的媳妇能“安贫乐道”深得公公称赞。而她的婆婆,在被问她最愿意跟哪个媳妇同住时,她说是杨绛。可见杨绛在钱家二老心目中的地位之高。

都说才女难对付,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看看人家杨绛先生却像一块温润质朴的玉,安放在哪里都能妥贴。她笃笃定定的性情就像一枚定海神针,使钱钟书什么时候都不曾六神无主过。不管家里什么东西坏了,她都会轻轻地说一句,我来,我会,他心里就踏实了。

为了改善生活质量,杨绛在忙好家务之余,尝试着写剧本挣稿费补贴家用。写着写着,一不小心就写出了名。以至于他们同在台下看她的戏时,别人介绍钱钟书,竟然说:他就是杨绛的丈夫。

他被伤了自尊,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开始发愤图强。终于写出一部旷世杰作——《围城》,从此成功扭转了局面。插播一句,《围城》是我唯一一部读了三遍的小说。这下,他红了,再介绍时,她成了钱钟书的太太。可是,总有一些人有考证癖,考证小说里的孙柔嘉就是她,他就是方鸿渐,恐怕连他获的国外学位也是假的,而他们的婚姻恐怕也不是那么光鲜圆满,要不然怎么能写出婚姻如围城式的感叹?她则把小说里的人物一一拆解,坦率承认《围城》里的唐晓芙才是他借了她的影子呢!

3.

快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长的是磨难。

文革时,两人都被批斗,没少经磨难,女婿跳楼自杀,她被安排看菜园地,他则看守工具。可是有彼此的存在就是信念,他们仍相信明天与未来。两人经常来个菜园相会,虽然只有三言两语,时间很短,但是能够见面,相当知足了。多年以后,她回忆那段日子说:“乌云蔽日的岁月是不堪回首的,可是留在我记忆里不可磨灭的,倒是那一道含蕴着光和热的金边”。

杨绛在《干校六记》里说,有一次她曾指着菜园里玉米秸搭盖的窝棚问钱钟书:“给咱们这样一个窝棚住行吗?”钱认真地想了一下说:“没有书。”杨绛深有同感:“真的,什么物质享受,全都舍得,没有书却不好过日子。”

钱钟书名如其人,一生钟情于书,她戏称他为“书痴”,其实她又何尝不是嗜书如命?两人可谓志同道合,都属于宅男宅女,只希望安安静静地看书、写作,踏踏实实地做学问,与世无争、淡泊名利,这也是他们当初相互对上眼的根本原因吧。

只要有书看,就算住窝棚也不觉得苦,重精神而轻物质,是老一辈知识分子们的优秀品质。他们的书在国外出版了,得到的稿酬,一般不要现金,而是开出书单,请对方用稿费直接支付后寄书过来即可。杨绛先生如今住的房子,自1977年一家人搬进去,就再也没挪过窝,既没有装修,也没封闭阳台,家里到现在还是水泥地。而她自己却把所有的稿费600万捐给了清华大学的好读书基金会,用于资助那些成绩优秀但家境贫寒的学生。

两人一路风里雨里携手走来,迎来好日子时,却老病相催。她怕自己走在他前面,教会他系表带,把家里重要的事情托付给女儿,生活上的事一向都是她在操心,他只管做学问。他则担心她先走掉,愁得住进了医院,他见她时,以虚弱的眼神招呼她,而她则想:他的双眼皮双得还是那么好看,就像初见时一样。 

看到杨绛的这句话,我怦然心动:这就是爱啊。爱一个人就是你看着他时,怎么看怎么顺眼,老了还是一样。他依然是她心目中当年那个翩翩才子,她则成了他心目中“最贤的妻最才的女”。

杨绛的文字极淡,淡中却有百般滋味绕在心头。她在《我们仨》中写失去女儿阿圆之痛:“我防止跌倒,一手扶住旁边的柳树,四下里观看,一面低声说:'圆圆,阿圆,你走好,带着爸爸的祝福回去。’我心上盖满了一只一只饱含热泪的眼睛,这时一齐流下泪来。我的手撑在树上,我的头枕在手上,胸中的热泪直往上涌,直涌到喉头。我使劲咽住,但是我使的劲儿太大,满腔热泪把胸口挣裂了。只听得噼嗒一声,地下石片上掉落下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迎面的寒风,直往我胸口的窟窿里灌。我痛不可忍,忙蹲下把那血肉模糊的东西揉成一团往胸口里塞;幸亏血很多,把滓杂污物都洗干净了。”当时看到这段文字,我顿时泪落如雨,真想嚎啕一场……她写得那么平实,却又是那么悲情,生离死别、白发人送黑发人深入骨髓的痛楚却表达得淋漓尽致。

她待人真挚。92岁那年还挤公共汽车去看望已离开她家的老保姆,听朋友家的侄女开书店进不到她的书时,她会把留的样书寄过去,上山下乡时,她在乡下劳动,也能和老乡打成一片,老乡都喜欢接近她。

她曾说:“我今年一百岁,已经走到了人生的边缘,我无法确知自己还能往前走多远,寿命是不由自主的,但我很清楚我快“回家”了。我得洗净这一百年沾染的污秽回家。我没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感,只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过平静的生活。”能够活得这么长寿,得益于她的豁达心境,什么也不争只爱艺术的这份平和。

“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商量细细开”,回看杨绛先生的世纪人生就像一株茉莉花,她小小的身子骨孕育着一朵朵白色的花儿,细细地绽放,虽不让人惊艳,却始终在含芳吐蕊,花开一茬又一茬,不知疲倦。期颐之年仍笔耕不辍,书一本一本地出,令人仰视。

杨绛在102岁生日那天,依然记得初见钱钟书时的情形,“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虽说没有一见钟情,但你的模样也是铭刻心底。

如今他们仨已经在另一个世界团聚,留下佳作佳话流传于世。

人生易老,真爱永存。

4.

有人说杨绛与钱钟书,一辈子都像一个母亲宠爱他的儿子,她一直保护着他,辟出一片宁静自在的天地让他恣意挥洒,最大限度地保存了钱钟书的天真与痴气。她是名副其实的才女,更是无微不至的贤妻良母。正因为如此,钱钟书对妻子的评价极高,他曾在《人·兽·鬼》再版时的扉页上写下,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这是一个男子多么深沉的依恋,他懂得她所有的好,正如她爱惜他所有的才。

多年前,她读到英国传记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念给他听,他当即回答,“我和他一样”,她也说,“我也一样。” 也正因为这份痴爱和依恋,在特殊岁月里,看到妻子被人欺负时,他才怒发冲冠、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为老妻与人挥拳,那应当是作为书生与学者的钱钟书一生中第一次与人打架吧。

他们是精神高度契合的soulmate,姻缘天定,当初已经就读东南大学的杨绛,坚持要再考到清华大学去读书,结果一上清华时就遇见了钱钟书。杨母说,那是因为杨绛是脚上拴着月下老的红线,所以心心念念要读清华。遂想起我一个高中男同学,高三时从外校转到我们学校只念了一个学期忽又转走,这期间他爱上了班花。多年以后的同学聚会上,才知他们竟然结为夫妻。于是,大家都开玩笑地说,他当初转到我们学校念了一个学期的书,就是老天爷特意派他去遇见老婆的。

常听有人叹息,爱情易老,保质期只有十八个月,爱着爱着就淡了,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头一看你不在了……等一下,你是不是忘了他们,杨绛与钱钟书、冰心与吴文藻、吴健雄与袁家骝……

真爱其实很土,只要能守着你过细水长流的小日子就很满足。也许,正是因为“土”,这爱情才接了地气,才能长长久久吧。

就像钱钟书和杨绛,两人相依相伴,一起闯过人生的大大小小的磨难,然后,在岁月的内里,牵起彼此的手,共同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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