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急刹车致老太摔伤 诉至法院能否获得赔偿? 汤计典频2016-11-05 文/白冰 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据办案法官介绍,2016年1月,年过六旬的原告郝老太出门乘坐公交车,谁料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一个急刹车,丝毫没有防备的郝老太摔倒在车厢内。受伤后,因与被告包头某公交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郝老太在子女的搀扶下起诉到法院。 庭审前,法官听取了双方的意见。被告包头市某公交公司愿意赔偿原告郝老太医疗费等费用,但原告郝老太对很多赔偿项目不清楚,却执意要求被告公司赔偿其9万元,这些诉求超出了该公司的赔偿范围,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所以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 法官决定先通过开庭理清案件事实及赔偿项目,便于原告郝老太了解并接受法律规定。庭审过程中,法官向郝老太认真解释了赔偿项目的现行规定。庭审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原告郝老太与被告包头某公交公司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原告获得了7万元赔偿金,本案顺利结案。 点击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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