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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资源配置和管理的“江苏样本”

 我从山中来0sku 2016-11-16

将光伏开发规模合理分配仅仅是优质管理的起点。据了解,此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又确定了光伏项目开发管理的时间节点,掌握全省光伏开发的节奏,防止备案不建设或年终突击建设的情况出现。

江苏省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年度规模内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检查,建设进度快的地区可向省申请追加规模指标,由省通过省内调剂或向国家申请的方式予以追加。“原则上,6月底年度规模内项目开工率未达80%的、10月底年度规模内项目并网规模未达50%的、12月底年度规模内项目并网规模未达90%的,均调减本地区下一年度规模指标;12月底本年度新增备案全部自发自用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规模超过5万千瓦的,增加该地区下一年度规模指标。”

“江苏省的光伏管理方式,不仅考虑到光伏发展的速度,也考虑到了质量和节奏,从而做到了有的放矢,更贴近当地实际,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和参考。”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说。

此外,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江苏累计并网光伏电站202万千瓦、并网分布式光伏100万千瓦;上半年新增光伏电站30万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1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建设领跑全国,与江苏的政策导向密不可分。相关人士表示,江苏提出全年分布式光伏并网超过5万千瓦方可增加下一年度规模指标,明确体现出分布式和集中电站并重的导向,换言之,江苏省更加重视分布式光伏之于当地发展的作用。

原标题:江苏创新光伏资源配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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