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漳州男子猛追小偷致其摔倒身亡 涉嫌过失致死被起诉

 王生不易 2016-11-16
http://news.ifeng.com/a/20161113/50248476_0.shtml
原标题:漳州男子猛追小偷致其身亡 涉嫌过失致死被起诉

漳州男子猛追小偷致其身亡涉嫌过失致死被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新评论

河外1:08 [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司法不公正,引发社会冷漠,南京碰瓷案如此,此案亦如此


以后我不再加入追逃的小偷了,伤不起


             追小偷被起诉,中国恶人真实惠

    文/汪刚强

    网上一个新鲜出炉的新闻,让我怀疑某南京法官调任漳州,并且改行做了检察官。

      请不要说你不知道“南京法官”是咋回事,现如今“南京法官”已经成了特定称谓,网上网下一提到这个词,大家都心照不宣,立马联想到曾经名噪一时的彭宇案:南京彭宇,因为扶起一位摔伤的老太太,被“南京法官”判赔。法官说彭宇如果不是肇事者,扶起摔伤老太太不合情理。从那以后,聪明的国人为了防止脑子不好使的好人吃亏,纷纷教育他们:没有万贯家财,遇上摔倒的人千万别扶。不仅如此,还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

      尽管彭宇案已经过去十年,而且后来媒体一度称彭宇案有了所谓的“惊天逆转”,彭宇没有被冤枉,但绝大部分国人懒得再听絮絮叨叨,认准彭宇就是现代版窦娥。

      十年后的今天,又一个倒霉蛋取代彭宇的角色,走进了舆论漩涡。其人姓黄,媒体报道时掩去了真名。八个月前的一天凌晨,这个姓黄的倒霉蛋正在家中睡觉,突然感觉外面有小偷对他们家养的鸡鸭动手,便起身追出。小偷发现不对劲,往马路上逃跑。黄倒霉蛋穷追不舍。当时正是下雨路滑,黄倒霉蛋居然追上了,伸手抓住小偷的衣袖,小偷用力甩手后挣脱,身体失衡摔倒在地,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漳州市漳浦县检察院认为,这个黄倒霉蛋“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其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一目了然的奇葩。稍稍懂点常识,就看得清是非曲直。您甭跟我装逼,真的。我没工夫跟您东拉葫芦西扯瓢,只想说如果这也可以给那个姓黄的倒霉蛋定错,甚至定罪,那么咱这个国度的“依法治国”完全就是走火入魔。

        遇上小偷来我们家偷东西,我“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因此绝不能“追赶小偷”,更不能“拉扯”,否则就“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万一小偷摔伤,我得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如果小偷摔死,我就成为罪人——过失致人死亡罪。岂止如此,发现小偷雨天偷东西,我甚至都不能大声叫,否则万一小偷逃跑太快,滑倒摔死摔伤,我同样要负责任。那我该怎么做呢?应该和蔼可亲,轻声细语:那位兄弟,请您放下我们家东西,一路走好,我就不送了。我如此这般,会不会把小偷笑得一口气上不来,万一再有个三长两短,我是不是一样要上被告席?

       从今往后,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遇上坏人作恶,也不能逮了,要预见到可能产生的后果,万一坏人出了车祸,不论死伤,我都吃不了兜着走;在高楼大厦里遇上坏人作恶,我不能大叫,否则万一把坏人逼急了,跳楼摔死摔伤,我也一样吃不了兜着走;在野外遇上坏人性侵,我应该悄悄躲开,否则万一把那厮吓得永久性阳痿,从此做不了男人,我岂不是同样要被送上被告席……

    还是做坏人好啊,有这么多优秀的执法者为他们热情服务。

       只是想弱弱地问一句:如果这个姓黄的倒霉蛋,万一想不开寻短见,有关部门领导算不算过失致人死亡呢?理由可以照葫芦画瓢:“应当预见到这种奇葩起诉可能造成自杀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