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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重温→《阿甘正传》: 跟跑者的尴尬与无目的生存

 诸葛长生 2016-11-17

[本文由Dreamers电影评论授权作者老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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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一方面展现了我们的主人公——一个智商只有75的弱智者——阿甘,从孩童到中年的成长经历,同时,也带领我们从阿甘的独特视角回顾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美国社会的整体变迁。当然,导演肯定不想照本宣科地还原历史教科书——事实上,影片中的阿甘成了美国这个特定历史时期很多重要事件的亲历者(比如越南战争、中美“乒乓建交”等),甚至成为重大事件的目击者(比如水门事件等)。并且,阿甘凭借自己的善良和正直、淳朴与执着,成就了自己本来带有些许残缺的人生。换句话说,是导演刻意成就了阿甘。

阿甘从小受人歧视,班级里的很多孩子欺负他,只有这个名叫珍妮的女孩在帮助他、支持他。每次有人要欺负阿甘的时候,她都大声叫道:“快跑,阿甘!”于是,阿甘开始拼命奔跑,并由此练就了足以令人感到惊奇的奔跑能力。伴随着年龄的增长,追赶阿甘的人开始不得不利用交通工具了——比如自行车,最后甚至使用了吉普车——但,他们无一例外地总是会被阿甘远远地甩在后面。

这种强大的奔跑能力也为阿甘赢得了巨大的荣誉:不但让他成为大学生橄榄球队里的主力队员,得到了大学学位,甚至还得到了总统的接见。之后,他又是凭借这种奔跑,在越南战场上英勇救下了十几条人命,得到了一枚战功勋章,再次得到了总统的接见。

更加值得庆幸的是,几经波折,阿甘和珍妮终于再次相遇了。现在,他们携手回到家乡,共同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显然,这一定是阿甘生命之中最为美妙的时光了。可是好景不长,在阿甘向珍妮示爱,珍妮也将自己奉献给了阿甘之后的那天清早,珍妮还是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阿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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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想要重点说明的那个桥段,马上就要到来了。珍妮离开时,给阿甘留下了一双崭新的跑鞋——正因为珍妮的“快跑,阿甘!”成就了阿甘的奔跑能力,而这种奔跑能力又成就了现在的阿甘,所以,眼前的这双跑鞋就显得意味深长了。想必阿甘非常痛苦,他搞不懂珍妮为什么要离开自己。终于,在一个平常不过的清早,他穿上了这双跑鞋,开始了又一次的奔跑。

和此前的那些奔跑比较而言,这次奔跑可能是最为纯粹意义上的奔跑了。他曾经为了免受别人的欺负、为了让橄榄球触线得分、为了营救自己的战友而奔跑,而这次他所关注的只是奔跑这个行为本身,而没有什么真正的目的。如果非要加上一个目的,那可能就是他要宣泄失去珍妮的痛苦吧——妈妈曾经告诉阿甘:“人要想往前走,就得忘记过去。”于是,他就这样一直跑啊跑、跑啊跑,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

媒体当然会介入这个事情——就算不是阿甘,就算阿甘以前没有任何名气,就算奔跑的这个人换成了你或者我,媒体也绝对不会放过这种事情的,否则媒体就不是媒体了。于是,阿甘再次出名了。进而,他开始有了自己的第一个追随者。这个人说:

“哇,你就是阿甘吗?真的是你吗?太棒了!我在想,‘这个人真棒,他把自己的人生问题都解决了。’……所以,甘先生,我要追随你!”

然后,阿甘的追随者越来越多,他们每天跟随阿甘一起奔跑着、奔跑着——直到有一天,阿甘停止了奔跑。

对于阿甘而言,奔跑以及停止奔跑,何时开始与何时结束,都是正常的。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做出什么样的行为都该算作正常的。但是跟跑者不一样,他们是正常人。所以,问题来了:阿甘的奔跑可以毫无目的,但跟跑者不可以。因此,他们的跟跑行为从一开始就是荒谬的。然而,事实证明他们也可以毫无目的地奔跑,并且为自己做出的这种荒谬选择而快乐着,兴奋着。甚至,他们认为自己的生命从未像现在这样充实过、丰满过。现在,他们终于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这种感觉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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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跑让他们忘记了很多事,包括忘记思考自己为什么要跟随一个弱智来奔跑。他们只是一厢情愿地奔跑着、奔跑着,享受着由此带来的自我实现的快感。直到阿甘停止奔跑的那一刻,他们跟跑的荒谬才被自己真正意识到。于是,影片中最具讽刺意味的时刻终于到来——阿甘停止了奔跑,慢慢转过身来,对着跟随者,也很有可能仅仅是自言自语地说:“我……太累了,我想……我该回家了。”之后,他步履蹒跚地穿过跟随者的队伍,开始往回走。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跟随者们才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其实,他们一直处于失落之中,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罢了),甚至恐慌。以至于到了最后,看着阿甘渐行渐远的身影,跟随者队伍中的一个人终于无尽苍凉地朝阿甘大喊了一句:

“那我们怎么办?!”

我觉得,哪怕仅仅拥有这样一个不足两分钟的片段,这部电影就可以立刻成为经典。以为这一幕实在太富有戏剧性了,这太生动、也太深刻。在这个片段中,导演通过对阿甘追随者含而不露的低调讽刺,对于目前美国人的现实生存状态进行了辛辣的嘲讽和无情的挖苦,进而畅快淋漓地批判了一回这个物质丰富而精神缺位的文明社会。无目的生存正在成为很多人的存在方式,只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值得注意的是,导演别有用心地让那根价值连城的羽毛飘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像极了《美国美人》里的那个在墙角随风飘动的廉价塑料袋。是的,它们都在随风飘动,不自知、也不确定,更无法自决。它们只是存在着,以随风飘动的方式,存在着。它所代表的,究竟是影片中的主人公,还是影片中的所有人,抑或是观看电影的我们?它究竟是在暗喻电影主人公的存在方式,还是美国社会普通民众的存在方式,抑或是以文明进步而标榜于世的整个现代社会的个体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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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自己能在人生旅程之中和这样一部伟大的电影邂逅而感到庆幸,我为自己能在这部电影之中体会到了现代社会个体生存的盲从本质而神情激荡。哪怕,生命的无意义感会如此尖锐地刺穿了我的内心、打击了我的自负,可我终究还是意识到了自我存在的虚无——这起码证明我正以某种“自知”的方式存在着,我理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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