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兄弟共妻,也即一妻多夫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这是保护家庭财产不分散的一种办法。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下,几个男丁分家后会造成家中财产的分割,减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也会使家中劳动力缺乏,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 在今天的西藏,仍然保存着“一妻多夫”及招赘女婿上门的婚姻制度,在昌都丁青县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共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一妻多夫家庭子女对父亲的关系,一种是称大哥为爸爸,其余为叔叔。在芒康还有称大哥为爸爸,其余的依次为大叔、二叔、三叔的。 如果大哥去世,则可称二哥为爸爸。另一种则不加区别,几个丈夫均被一概称作爸爸,这两种不同的称呼方法,有时还共存于同一村庄,如丁青县丁青村就是这样。不同的称呼方法仅仅是一种习惯,并不意味着子女真正是谁的。 夫妻同房,以前的资料记载一般是丈夫在门口放置一个信物表示,其他丈夫就会自然回避。在昌都调查,则有一种新的方法。有的家庭,丈夫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并不需要任何明显的方法,自然而然就会知道兄弟中谁与妻子同房,如睡觉时兄弟不在,去了妻子房中或睡觉后兄弟离去等。 因每天在一起生活,从一些细微的举动既可知晓,于是其他的丈夫自觉回避。在一些具体的生活方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总会有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不像某些制度那样规范,整齐划一。 其实这只是一个地方的民俗而已,我认为我们只有深入西藏才能真正理解,并不需要带有特别异样的眼光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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