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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书效颦”:公共活动到底该怎么搞?

 圆角望 2016-11-18

  近日,有人在北上广三个城市的地铁等处,策划了一场名为“丢书大作战”的图书漂流活动,成为朋友圈刷屏话题。有众多明星、名人、企业参与其中。

  但是,公众对事件吐槽不断,质疑其为商业炒作,特别是组织方之前还策划过“4小时逃离北上广”活动,当时就因为“内定参与者”而饱受质疑。

  其实,“丢书”的创意来自英国。英国著名演员、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中赫敏的扮演者艾玛·沃森“丢”了100本自己喜欢的书,号召大家像玩游戏一般寻找。同样是一场公共空间里的公共活动,为什么这次国内的“丢书”显得如此东施效颦呢?一场有益意义的公共活动该怎么搞,才能不沦为笑柄呢?

  其一,一个面向社会展开的公共活动,首先要思考的是,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或倡导什么概念。

  而眼下这一轮“丢书”活动,到底基于什么目的,为什么要请明星丢书?组织方笼统地用“精彩和有趣”来回答,其实是很勉强的。明星手里的这些书,到底讲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要丢这几本书,自己是否读过,感受又如何?这些事关“书与读书”的问题,并未得到真正的关心。那些文艺畅销书,变成了活动主办方与明星参与者的道具。

  其实,艾玛·沃森在地铁里丢的是自己发起的女权主义读书俱乐部的当月阅读书目。在地铁这样人人使用的公共空间,表达一定社会理念是适合的。而诸多媒体的跟进,更让这本书连同背后的社会诉求一起广受关注。艾玛把自己当作道具,传播的是男女平权的理念。这对于倡导行动而言,比较有效,调性也相匹配,几乎没有明显的负外部性。

  一场公共活动,在不清楚为什么做之前而做,往往会流于“赚眼球”。如果是鼓励人们阅读,地铁并不见得是一个好的场合;如果是鼓励与陌生人交流,图书不见得是好的载体;如果是鼓励漂流图书与分享知识,在这一人流混杂且流量巨大的环境下,让适合的书漂流到适合的人那里,也极为困难。

  其二,利用公共场所开展事件活动,是借助公共空间的人流和场地、环境,对公共空间和周边居民、利益相关方的正负面影响,都应该考虑进去。

  艾玛·沃森参与的是伦敦一个NGO组织的常规活动,公益组织与地铁方面经过长期合作,早已协调一致。反观北上广这次的活动,组织方称自己避开了高峰期,明星“丢书”不会对地铁运行产生干扰。但是,有大量图书要过夜,怎么办?是被保洁人员收到废品站,还是在原地为次日早高峰“占座”?另外,已经有一些图片显示,人们抢座时不得不坐在书上,导致书折损严重;有人或是对那些书不感兴趣,也不愿在众目睽睽之下拾起书,干脆就站着。

  最后,还要说明的是,在公共空间进行公益倡导,理应让平常被人遗忘的声音发出来,或打破那些普遍的偏见。艾玛·沃森的地铁丢书行动,正因在公共空间发声,倡导男女平权,从而得到更多褒赏。

  在这个方向上,好的公益倡导的范例还有很多。有的机构倡导“12小时不吃东西”体验,鼓励大家体验饥饿,建立对贫困群体的同理心;前两年曾经大热的“冰桶挑战”,其目的是让更多人关注“渐冻人症”以及更多罕见病的存在,其挑战的参与者要么体会被冻住的感觉,要么为罕见病组织捐款——无论哪种,都能增强对渐冻人的认知和共情。这就使得社会对不曾重视过的罕见病投以前所未有的关注。

  公共活动到底该怎么搞,才是有意思、有正向传播效果的?至少,这次的“丢书效颦”给出了一个反面例子。

 

 

 

 

 

 

录入编辑:洪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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