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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了解他们以后

 汉青的马甲 2016-11-18
书目预告


《自私的基因》

《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们仨》

《一个女人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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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读透社7群@千寻 的读书笔记 



知更鸟,毛茸茸的像个球,胸前明显一块橘红色的斑纹,看上去像被人射了一箭后,血染红胸口。代表善良无辜又好的人,却惨遭屠戮。


书中随着一个六岁多孩子“斯库特”的视角将读者带进小小的镇上,一个遵循传统、彼此熟悉,像如今很多小镇一样守旧的小世界。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独特的标签习惯,固守着各自的习惯和理念。当新来的老师“卡罗琳小姐”在一群孩子面前无所适从不明真相的时候,每一个孩子都清楚的“理解”和“明白”真相和原因是什么,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显而易见,他们深谙每个家庭的不同特点,每个人身上也都拓上的家族秉性的烙印。 一代一代人,从来都一样的重复着:贫困的没有午饭的坎宁安家族,终年不见日月的怪人阿瑟·拉德利家庭,热爱万物的弗兰克·比福德医生,偏激苦行的浸信会基督徒,无赖恶毒的尤厄尔家庭,苍老乖戾的杜博斯太太,通情达理的莫迪小姐,还有生活在底层被歧视的黑人……


讲述者“我”——斯库特,聪慧善良的女汉子和哥哥杰姆、爸爸阿蒂克斯、黑人厨娘生活在一起。跟着斯库特,慢慢的一点点的读进去,进入孩子的世界,用他们的眼睛去看,他们的思维去想。他们诚实且涉世未深,因而借着无辜的眼睛和耳朵,看到听到的都是真实的东西。


你会吃惊地发现,那么轻易的,就被孩子的童趣和较真打动,被他们的敏锐力和学习适应能力震撼:能把过家家玩到话剧表演的水平;注意得到一草一木的独特美和变化;大人还未意识到,他们就已偷学会了成人日常里的几乎一切,识字会书写会“明辨是非”。


在惊讶的同时,也隐隐觉得这个天赋的可怕,因为善与恶、好与坏一样的会被他们轻易地吸收。而更应该忧虑的原因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和他人行为代表着什么,只以为像吃饭睡觉一样自然而然。好在,他们要比成人强得多:道理和公平有着不可撼动的至高地位。即便还没有成熟的逻辑推理和判断能力,思维推论幼稚的可笑,可是在小小的脑袋里,他们特别看重并守护这个推理的过程。


书中第一个受害者是怪人阿瑟·拉德利,因为少年和人“混”在一起做了“不羁少年”的吃喝玩乐,被父亲带回家判处了终生监禁,没有人见过他,他也成为孩子们无比好奇并想引诱出来的不见天日的人。在小镇上的传言里一日一日的被魔鬼化,当大家习以为常之后又被完全淡忘忽略。而后来他成了我和杰姆隐形的朋友,给他们无言的关心,最终救了他们的命。他的形象呢? 害羞苍白枯瘦但温暖。完全不是流言里描述的样子。


第二个受害者,也是故事的高潮和争论与冲突的顶峰。一个好心正直的残疾黑人,凭借劳作兢兢业业有尊严的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可有一天,一个在无知贫困的家庭里被无赖父亲压抑了十九年的白人女子,无法控制自己“误入歧途”的欲望,触碰了黑人和白人之间不可逾越甚至不可接近的危险地带。她——勾引一个黑人,却让他因为被强迫的吻到而背负强奸的罪名。


证据完全不存在,证言纰漏百出,事实显而易见,年幼的杰姆都信心满满的认为汤姆必然无罪释放! 而最终呢?当陪审团十二张“有罪,有罪,有罪…”的投票被宣读时,只有孩子在哭泣。



一个人直面一个根深蒂固的歧视与偏见的战斗,即便事实如此明显,庭辩那么有利,即便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起,汤姆就死定了。”


汤姆没有等待阿蒂克斯为他上诉再申辩,争取最后可能的“好机会”。在白人审判的世界里,黑人得不到正常的游戏规则。无法承诺的好机会,其实不也是等于死路一条吗? 绝望了,宁愿靠自己行险路。就要翻过栅栏跳下地面逃离时候,身上被打上十七个弹孔。搀着绝望和牵挂,冒险一搏的自杀…故事没有结束,尤厄尔的谎言依然是实实在在的被戳穿,狠毒卑鄙的本性驱使他对两个弱小的孩子下手。


“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与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

“有的人手中的圣经,比一个酗酒者手中的威士忌还要恶劣”。


不过是每天接触彼此熟悉的普通的人,可在遇到观念里的偏见和歧视时,就把正常生活里所有关于公正真相的规则都抛弃了。正如斯库特的疑问,如此痛恨希特勒的迪丝小姐却对黑人抱着同样恶毒的态度。迪丝小姐其实不过是另外一种受“希特勒”蛊惑的人,只不过把标签换一换,犹太人变成黑人。观念的深井里,人们都是井底之蛙。


“即使酒鬼喝得烂醉,他也不会像某些人状态最好时那样狠毒。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都没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活”。 


那些不懂怎样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痴迷于架空的信仰,身重偏见的荼毒,在地上用双手刨土,精神发展到如同麻痹的病态,即便双手血肉模糊白骨显露,也魔咒一般孜孜不倦,埋了他人,最终也将埋葬自己……


人类似乎永远在追寻正义和平等的路上,对抗自己也说不清为何会那么深的固执和偏见,仿佛那是人性里残忍暴虐的那部分培植出来的发泄窗口。 


孩子最无法忍受不公的对待,可是人们都曾是孩子,难道在明白了隐藏在人四周的“属性”之后,他们也忘记曾经少年的模样了吗?需要怎样的教育,才有希望对抗灵性消退的过程,并且助力这种可贵的清醒和正直进一步前行。


还需要太多努力,哪怕只能动摇一点。希望一个迅速强大的蚁穴,击溃植根于民族深处的不公正的长堤。“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句话老生常谈那么多年,到此刻仿佛才明白那么一点。树的是观念,是作风,是社会风气和价值观。这需要的又何止百年? 人类毕生都在追求能让真善美与人间更接近一点。文化属性,家族特征,个人消失在族群里,族群因个人而缓慢改变,像沙漠里的沙丘,改变着风向,也随风向移动。殊死搏斗,博弈与挣扎去摆脱很多人甚至都不曾认识到的困境。


在文章的结尾,阿蒂克斯给斯库特读《灰色幽灵》的故事:“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这样的宽容和善念,才是他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殊死搏斗的力量之源吧。怀着永恒的悲悯,才能在人偶尔显露的卑鄙和恶念面前,冷静而宽宏的对待。也才能不被流年误导,穿过迷雾去看,看到一直等待在那里的“原来”二字。原来,大多数人都会偶尔的冲动犯错,可是大多数人都还是好人。世界就是这个样子,它混乱而规律,恶毒而纯良,荒谬而真实,残酷而温情,好在,它一直接受这人类的改造,人性里坚韧怜爱的一面总还是胜过阳光下的阴影。


Sometimes it sucks ,but you know you love it。


关于《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受关注的6个问题


Q: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汤姆为什么要从监狱中逃跑?



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本书最精彩的段落之一便是汤姆的庭审。在庭审中,各位证人都摆出了自己的陈词,双方的辩护律师也都进行了询问与辩护,是黑是白,谁是谁非,陪审团和梅科姆镇旁听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阿蒂克斯关于法律赋予人绝对平等的慷慨陈词深深震撼了所有人的心灵。然而就是在这桩没有任何疑问的案件中,陪审团做出了判汤姆有罪的决定。当然,阿蒂克斯的努力也是有回报的。以往牵涉黑人的案件无一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立刻宣判黑人有罪,然而这一次,陪审团花了好几个小时候才给出决定,并且其中还有一人判定汤姆无罪。汤姆有罪的判决是在阿迪克斯预料之中的,但是陪审团这一次的表现给了阿蒂克斯希望,觉得在提交上级法院复审时,翻盘的可能很大。然而汤姆却不这么想。他对于黑人在这个社会上的处境非常清楚,因而认定自己一定会被判死刑上电椅,因而便孤注一掷,如亡命之徒一般寻求最后一线生机,企图越狱。正如阿蒂克斯说的,“我猜汤姆大概是厌倦了,不想再等白人为他争取机会,宁愿自己冒险采取行动。”哀大莫过心死,汤姆的越狱行为也没有那么难以理解了。


Q:敬佩阿迪克斯的同时也存在担忧,假设不是怪人阿瑟保护了斯库特和杰姆,又将有善良无辜的知更鸟被杀死。这个问题,请问您怎么看?


任何一种处事的方式都是有风险的,不可能让每一个人满意,正如哈珀·李在《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续作《守望之心》中借杰克叔叔的话所表达的:“每个人的守望者,是他的良心。”我们无法揣测别人需要什么,只能依照自己的道德底线来面对这个世界,至于别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也是无法控制的。尤厄尔对斯库特和杰姆下手,并非是因为阿蒂克斯对他采取了“保持教养的理智对待”,而是因为他为了维护正义与公平,揭穿了他的谎言,撕去他最后的尊严——身为白人,因而起了杀心。我们的社会是由一个个个人组成的,如果每个人都崇尚正义、勇敢与教养,整个社会便是牢不可破的保护网,守护所有的知更鸟。我们可以看到,梅科姆镇虽然有很多沿袭下来的观念上的陋习,特别是歧视黑人的南方传统,但是整个民风还是相对正气的。比如说在莫迪小姐的房子起火时,所有的男人,不管平时为人如何,与莫迪小姐的关系如何,全部出动,拼命挽救莫迪小姐的财产,因而从这点上来看,杰姆和斯库特的获救也就不是意外了。


Q:期间插入疯狗的意义是什么?我不相信只是为了展示阿蒂克斯枪法很好而已。


在疯狗这一章,也就是第十章的开头,斯库特对阿蒂克斯做了一些评价,觉得他太老了,别的爸爸能做的那些出风头的事情,他都做不来,甚至总结“我们的父亲什么也干不来”。疯狗这一段,让杰姆和斯库特看到,阿蒂克斯事实上具有一项非常值得吹嘘的才能,他是梅科姆的神枪手,百发百中。然而很显然,阿蒂克斯从未跟孩子们展露过自己的这一才能。相信大多数父亲都不会错过向孩子露一手的机会,以树立自己的高大形象,博得孩子们的崇拜,然而阿蒂克斯不但没有把这种技能作为炫耀的资本,还极力隐藏。这一点其实不单单对于父亲,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很深的启发的。以得天独厚的条件和天赋来博取别人的尊重,并不能真正表明自己的实力,阿迪克斯是凭着道德、正义与教养博得所有人的尊重,博得孩子的景仰,让孩子从心底赞叹“阿蒂克斯是个绅士”。


Q:想知道最后结局究竟是什么意思?那个坏人被杀死了,然后boo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并不是一个单线的故事,boo只是其中的一条线,当然也是整本书一条连续的主线,所以故事的结尾,也不能说是结局,而是孩子们对于boo形象认识的最后一笔。其实在整本书中,杰姆和斯库特一直在与boo互动,他们心里也多少明白,也越来越明白Boo是什么样一个人,传言中的boo是什么样,现实中的boo是什么样,最后的结果,只是证实了他们一直在推导的结论,而这时候,两个孩子与boo已经是非常熟稔的老朋友了。boo是书中的知更鸟之一,从小被一个伪善的家庭残害,软禁了几十年,被镇上的人妖魔化,却一直保有一颗孩童般纯洁的心灵,嫉恶如仇,在最后一刻表现出超乎常人的勇气,拯救了他心爱的孩子们。然而boo也是一个隐士,习惯了与世隔绝的生活,只与自己选择的人暗暗地交流,而避开其他的人,甚至不愿意暴露在灯光之下;也有可能是因为他非常有智慧,看透了世间的是非,不愿意投入浊流,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们都有理由相信,他会继续这样的隐士生活,直到生命的尽头。如果一定要说有这样的结局有什么意思,那也只能很扫兴地总结:人性的光辉可以在任何地方发光,可以在无尽的黑夜中,可以在一座“鬼屋”里,永远不要用听说的描述来评判一个人,这些美是我们对于这个世界充满信心的理由。


Q:我想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叫《杀死一只知更鸟》?


本书的原书名“To Kill A Mockingbird”,如果要从生物学角度去考据,“Mockingbird”其实是“反舌鸟”不过反舌鸟本身也谈不上确切,只是一类鸟的俗称,泛指嘲鸫科的鸣禽,“Kill a Mocking Bird”这个书名其实是来自书中的父亲阿蒂克斯的话:“可以尽管打冠蓝鸦,但是要记住,杀死反舌鸟则是一种罪过。”他这么说可能跟这两种鸟的食性有关:冠蓝鸦食性比较杂,除了昆虫以外,也喜食谷物和坚果,可能会对农作物造成一定的侵害;而反舌鸟,也就是嘲鸫,却偏好昆虫,且鸣声动听,还善于模仿其他鸟类的叫声,深受人们的喜爱。


反舌鸟在美国文化中是一个颇为讨喜的意象,出现在很多歌曲和儿歌中,是善良与亲切的象征。从书的内容来看,反舌鸟Mockingbird明显是一个隐喻,用来指那些无害的弱者。这个书名事实上是提出了一种道德观,阐述了如何在这个充满不公平与丑恶的世界上做人。


2012年的版本之所以改回了“知更鸟”主要是因为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的同名电影。这部由格里高利·派克主演的电影被认为是电影史上最成功的改编剧本的典范,影响力很大,深入人心,有很好的观众基础,为了方便读者识别原著,书名便改为与影片名一致。


Q:明显感觉书中删去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是什么?据说,作者还有一部书是讲小女孩长大之后发现爸爸是伪君子,是真的吗?


我阅读过好几个版本的原著,没有发现本书有任何的删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续作《守望之心》中文版将在明年一月份面世。之前有诸多的评论,传说《守望之心》中对于阿迪克斯的形象有大的颠覆,事实上,我读过这部小说以后发现,阿蒂克斯的形象并没有被颠覆,也没有“发现爸爸是伪君子”这样的结论。人是非常复杂的,世界也是非常复杂的,人在各种情况之下的表现也是很复杂的,非黑即白的价值观本身便是不成熟的,而斯考特经历的也正是这样一个痛苦的成熟过程,她很多的判断、思考与决定都是基于一种很勇猛却缺乏智慧的价值观,因而不能作为结论。


本周我们将一起读透《我们仨》,想要入群一起读书的书虫,别忘了移步第四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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