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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鹏程谈汉字:独有真文开世界

 一真正觉 2016-11-18

龚鹏程谈汉字:独有真文开世界

龚鹏程




一、真正的文字

西方历史上,古希腊至荷马时代,主要以口语传达。虽有文字,仅为语言之辅佐,以备遗忘。后来,则是因为担心时间久了口语传说真会遗忘,所以用文字收集这些传说的遗迹。 再到后来,文字系统才逐渐强化,而且逐渐整合了口语的传统。而这个工作,大约要自希腊后期直到中世纪欧洲才完成。

这就是西方语言系统与文字系统竞争的历史。口语传统逐步溃败,“文明”已以“文字”为代表。

然而,西方的拼音文字符号系统,实际上却不能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它是记录语言、表现语言,由语言诞生的一个仿拟语言系统。故时至于今,库玛斯(See F. Coulmas)仍认为根本不存在文字学(grammatology )这样一个学科;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的符号学也不讨论文字,只把语言视为所有符号的结构原型。他们这些态度,正显示了西方毕竟仍是个以语言为中心的文明。而这样的文明,跟中国可说是迥然不同。

中国的语文关系,与西方不同,肇因于文字本来就不一样。

中国非拼音文字,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特点。其次,是我国文字创造极早。在《荀子》《韩非》《吕氏春秋》等书中都说是仓颉所造,而仓颉是黄帝时的史官。后来的典籍更把仓颉称为“史皇”,如《淮南子》;也有人以仓颉为古帝王,如《春秋元命苞》之类纬书。以现今考古资料来看,属仰韶文化前期的半坡遗址、临潼姜寨遗址,或大汶口文化都有不少陶文。若以此为汉字出现之征,则其时间大约在公元前三千至四千年间,恰与仓颉作字的传说时间相符。纵或不然,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所发现刻契,年代也在距今四千年左右。汉字之创制及系统化时间至迟不会晚于这个年代了。

 这些历史比较悠久的文字,无一例外,都不是拼音式的。过去,西方中心主义者常以此论证原始文字均是图书象形式的,其后才逐渐“进步”到拼音。殊不知此乃文字系统能否独立之关键。

文字若在极早时期就已创造出来,那时,语言系统尚未完善,也仍在发展中,故语言与文字可以有一种较平衡的动态关系,文字系统乃得以日趋完备。如中国,至距今3600年之前商朝,便已是“惟殷先人,有册有典”了。今所发现之甲骨文,单字已达3500以上,“六书”皆备,可见系统已甚粲然。唯甲骨文仍不足以反映当时整个文字系统。因为甲骨文主要是用以贞卜,功能有限,记载亦有限。若发现的是典策,文字当又会更完备于现今所见之甲骨文。

反之,若文字创造较晚,在语言系统已较完备之后,文字便只能以语言为结构原型,做为语言纪录或辅助。欧洲自希腊以降,均是如此;印度文明也是如此。

世界上,那些早先创造文字的文明,如古埃及古美索不达米亚,都灭亡了,仅存的是中国。而且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及埃及均亡于希腊人拉丁人及闪族人。因此看起来好像世界上主 要文明后来均改用拼音,只中国是例外,其实哪是这样呢?希腊人、拉丁人、闪族人,灭了这些古文明,然后说文字是由图画象形逐步“进化”为拼音,不又是岂有此理吗?

也就是说,汉字是历史最悠久,也是最典型的文字系统。即使在西方,人们只要发现语言系统有所不足时,所能设想建立的真正文字系统,仍要以汉字为基本思考模型。

例如笛卡尔便曾说:“字母的不协调组合,常令读书听来刺耳。……在我们语言中听来愉悦者,德国人或觉粗俗,不能忍受”“语言运用于不同民族时,你们无法避免此种不便。”因此他才想到书写,云:“若出版一本涉及所有语言的大辞典,并给每个词确定一个对应于意义而非对应于音节的符号。比如用同一个符号表示aimer、amare、φιλιτν (三个词都表示‘爱’),则有这本辞典且懂得语法者,只要査找到这个文字符号,译读成自己的语言便可解决问题了。”                

他这个想法,在中国乃是人尽周知之理:因各地方言互殊,无法沟通,故文字之用兴焉。各地语言虽异,但只要看文字,大家就都是能懂的,也都可以用自己的方音土语去读同一个文本。

但在西方,早期大家可没有想到这一层,因为其传统中并无表音之外的另一种对应于意义、而非对应于音节的符号。至笛卡尔、基歇尔(Athanase kircher )、威尔金斯(john wilkins)、莱布尼兹等人,才因中西交通而认识到汉字,因而构思一种叫做“关于文字和普遍语言、万能沟通手段、运用思想符号”的哲学计划,简称“通用字符”。所谓普遍、万能的沟通符号,是说只有文字才能跨越语言鸿沟,成为普遍的通用沟通符号。而他们能设想到要建立这个新的、且在其历史中未曾被想过的新哲学语言模式,便是取法于汉字。

莱布尼兹即认为汉字与发音分离,使它适合于哲学研究。 而且汉字与埃及文还不一样,汉字有更多理性的考虑,意义还须取决于数、秩序与关系,不只是符号与某种物体相似的笔划而已。故埃及的、通俗的、感性的隐喻性文字,与中国的、哲学的、理性的文字应分开来看待(参德希达《论文字学》,第一部分第三章一节)

莱布尼兹等人所设想的通用字符(非表音文字),当然不就是汉字;他们认为汉字完全与声音分离,是“聋人创造的语言”,也不尽符事实;为了反抗西方中心主义或逻各斯中心主义,而代之以“汉字偏见”,亦无必要。但总体上说,汉字并不只是一个国家、一个汉族的文字。且不说它曾在东亚形成这一个庞大的“汉字文化圈”,汉字实际才是真正的文字系统。

现在讲语言学的人动辄说:“世上只有两种文字系统,一是表意文字系统,二为表音文字系统”,索绪尔固然如此说,研究文字学的人也如此说。其实表音“文字”系统,哪能视为真正的文字系统呢?

纵或退一万步,承认表音文字也仍是一种文字。则所有表音文字为一类型,汉字自为一类型,与其颉颃。故其地位与价值,仍是超越世上任何一国一族之文字的(至于埃及、古西 亚之文字,仅是系统发展尚未完备者。在非表音体系中聊备一格可也,与汉字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二、表意的体系

但表音或非表音这样的描述,对汉字来说,仍不贴切。

因为,所谓非表音文字,不是说文字系统不呈现其声音。汉字中的形声字就以声符来表音,小篆中形声已占78%,现代更髙 达90%,所以俗话说:字若不会念,“有边读边,没边读中间”,大抵就能读出来了。这样的文字,不也表音吗?这就是这个术语易滋误会的地方。


需知汉字之表音与拼音文字颇有不同:一、汉字以表意为主,表音为辅。文字形体直接显示的信息是语意而非语音,例如英语book、俄语книга,以直接拼读出意义为“书”这个词的声音来做为文字符号;汉字则用皮线穿过竹简的形态“册”来表达这个意义。册字是表意而不表音的。

二、汉字表音的形声字,除状声字等以外,极少单独示音,都是形与声结合。形符固然表意,声符在表声之外同样也表意。清朝人讲文字声韵学,所强调的“因声求义”原则,即本于汉字这一性质。只不过,形符所表示的,是意义的类别;声符所表示的是意义的特点。例如带木形的都属树木这一类,带水形的都属于川河这一类;可是构、沟均从冓得声,指的就是木类与水类中,具交合这一特点之物。故构屋须交合木材、沟渠须纵横交错、二人言语交合曰讲、婚姻交合曰媾、两人相遇曰遘。冓音就是表明这个意义特点的。其表音者,毕竟仍在表意。

三、纯从语音上说,汉字属于“音节-语素文字”,一个汉字基本上只记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又往往只代表一个语素。如“人”这个字记录了“ㄖㄣ?”这个音节,这个音节即代表人这个语素。英文字母所代表的则是音位,如thing(东西)这个词,th、i、ng分别代表θ、i、ng三位音位,故thing就是三个音位接合的词。

四、形体方面,拼音文字,只能在一条线上,靠前后字母的排列去区别不同的宇,所以是一种线性排列的形态。汉字则是两维度的排列,上下左右数量的变动,就会构造出不同的 字。如日、昌、晶,是数量相加;杲、杳、加、另,枣、棘,本、末,是位置不同;比、从,是方向不同。

也因为汉字在形体上可以如此变动,因此它的形体要件可以极少。早期汉字尚是“随体诘曲”,笔形不太固定,难以统计;汉代施行隶书后,整个汉字体系,其实就只有六种笔画组成。哪六种呢?横、竖、撇、捺、折、点。古人常说只要练好“永字八法”就能写好一切字,讲的就是这种基本笔画。但八法是为书法而设,故强调挑与勾,其实真正综合起来,只有上述六种。以这么简易的形体组成部件,就可以组构如此庞大的文字体系,其他文字是没有的。

原因非常简单。其他文字要纪录语音,语音中,唇、齿、喉、舌音,乘以塞、塞擦、鼻、边音,再加上清音、浊音、送气、不送气之分,其数必在数十个以上。且不说别国,仅是汉语,若要用拼音表达,字母也得用上几十个,何况那些音位复杂的语言?过去许多人搞不清状况,老是抱怨中国字太多太繁,羡慕“人家英文,廿六个字母就搞定了”。不晓得那廿六个字母只是字的组成部件,就如笔画是汉字的组成部分一样,英文须以廿六个字母去组构基本文字体系,汉字仅须六笔,孰多孰少?

汉字构造上,还有一个归部首的原则。许慎把9353个汉字归入540部底下;现代字典收字可达五万以上,但部首更简,大概并成223部首左右。一个部首,既是对字做形体上的 归类,也是意义的归类,例如人部、口部、竹部,由形见义,据义归部,整个系统纲举目张,便可以以简驭繁。

繁,是相对于笔画之简、义之简而说的,整个汉字体系也充满了简约的特质。以极少的笔画、极简的义类,以简驭繁的结果,迄今也不过造出五万左右个字,这还不够简吗?

“什么?五万还叫简?《康熙字典》收字四万九千,多如繁星,认不胜认,岂能谓简? ”“老兄,英语如牛津字典之类,收词动辄在四五十万以上。汉字与之相比,小巫见大巫矣!”

何以能如此?一者,汉民族夙尚简约,不可能造出如此繁复的体系来自苦;二、仰赖汉字的造字原则。在原先本无文字时,当然要不断造新字,以指涉新事物,但“文字孳乳而寖多”以后,便利用假借等法,不再多造新字,而以同音同义字替代。如其字,原本是指簸箕,后来借为第三人称的其;而,本是指人须;亦,本是指下腋。借得字了,就不必另行再造。还不行,则以原有之字拼组成词。如电灯,古无此物,现在有了,但并不需另造一字,把电与灯重组即可。这些原则均可节制汉字的数量,使勿膨胀。

这就是说,汉字是一种表意的、简约的文字体系,而此一体系内部,又有它组构这个体系的原理。这个“原理”,与拼音文字的原理完全不同。拼音文字系统的原理,即是语法的原理,汉字则拥有它自己构建其文字体系本身的原理,这些原理与语言并无关系。

 三、构造的原理

汉字的文字构造原理,当然不会是在仓颉那个时代就已设想出来,然后再据以造字。现在所说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所谓“六书”,是汉朝人由既成文字上分析归纳而来的。依其分析所见,视为古人造字时实有此六种方法,字形之构造具有此六项原理。古人造字时可并不是先想象象形这一法,然后据以造若干字;又设想了会意、指事等法,再造若干字。故此乃推原溯始之说,并不能直视为原初造字时的实况。

但是,文字符号之创造,旨在表意涉事。以某符号指某事,必不会毫无规律;符号本身,也当有其法则。否则一横一竖,为什么可以是人所共知共许的符号呢?据此而言,其创制必有其创制之原理。迨其体系既成,更有这一套体系的原理。那些不符这个体制化原理的文字,就会被排除在体系外。汉人编《说文解字》,归纳造字法为“六书”以后,世皆把不符合这 些原理者归人古文、奇文、异体、俗体、谬体、误文之列,即以此故。因此整个汉字的构建原理,现在用“六书”来代表,其实也没什么不可以。

六书,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它另有些异称,如指事也有人称为象事、形声也有人称为象声之类。排序先后,也有争论,某些人认为造字时指事先于象形。但我们可暂时不管这些,谨以《说文解字》所述为基础。

象形,是用笔画去描刻物象。如日、月、水、火、雨、土、石、山、果、木、竹、米、隹、虫、鱼、牛、羊、马、犬、人、目、耳、口、手、田、井、郭、宫、门、京、弓、矢、刀、工、贝、网、片、带、衣、皿、壶、肉、豆、酉、册、聿、卜、兆、回、乐等字,都是象形。

象形字近于文字画,但它不是画。因为对“象”有所取意, 于形又不尽拟似。日,用眼睛看日,所见只有一轮红光,可是日字中间却有一点。那一点,表示红轮之中是实的。故《说文》云:“日,实也”。月亮中间画了二点,取象则非一轮满月, 而是月缺之状。为何只取缺月不取圆月呢?《说文》云:“月,缺也。”这实与缺,就是两个观念,是人对日象月象的体会。于日见其实有力量,于月生起盈缺变化之感。故象形者,其实非象其形,乃象其义也。就像人,人可以有许多形,例如可仰卧成一、跪地而跽,但人字只取人站立之形。站着才是个人,其他动物就不甚能“人立”,故此为人之特征。人若正面站立,堂堂而立,那更就是大了。“天大、地大、人亦大”,虽老子之语,然于造字之际,取义本来就看得出这种思想。

宋代,郑樵曾说象形有两类,一是山川、天地、井邑、草木、人物、鸟兽、虫鱼、鬼物、器用、服饰等,均象实物之形;象貌、象数、象位、象气、象声、象属,均象抽象之物,其实,象抽象之物,固然是取义立象,非同描摹刻画(因为本无具体形状可以画); 即使是象实物,如上文所述,仍然是取象而非画像。

许多文字学家不知此理,只从形象上去推考,遂觉象形造字毫无规则,有从前看的、有从后看的、有从侧看的、有变横为直的、有省多为少的。不知象形者本是以义构形,非以形为字(许慎说象形,乃“依类象形”,已分明说了构形是依据义类而来)。

指事,据许慎说,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在一横上画一点或一笔,以示在上之意;在一横之下,画一笔或一点以示在下。这一点或一笔,就是指事的办法。如刀上加一点为刄,木下加一点为本,人顶上加一长绺则为长,凡此等等,其为以义构形,也是不用再说的。

会意,则实为指事之扩大。因为指事多是在独体象形文上加一些符号来示意,若加的符号本身是个独立的文,那就构成了会意字。所谓:“比类合谊,以见指撝”。谊就是义,是义的古字。此云比合或会合两意以上,即为会意。如人言为信、持戈赴战为武、日月为明、鱼羊为鲜、人牛为件、子女为好、两手为友、两贝为朋、心脑相合为思、以手执耳为取、分贝为贫、躬身困居洞穴为穷、困坐一室为囚、女子执帚为妇、室有豕畜为家、以火烹狗的民族为狄……。

形声,从构字原理上看,与会意完全相同。不同者,在于会合的意符中有一个是兼具声音性质的。如街坊的坊,意思就是一个地方,故合土与方见意,可是方又代表了这个字的音。这即是形声。方音之字,有坊、访、芳、彷、枋、钫等等;分音之字,有纷、粉、盒、盼、忿等等;古音之字,有姑、估、固、诂、苦、罟等等,都是形声。形声的声符基本上也都是义符(除了一些状声字,如江、河;一些方国特名;一些假借造字,如禄的彔声是由鹿借来的等),因此形声字仍是以义构形的,非音标文字。

其次,音标文字的字形是随音读而变的,如英语里的副词faste,音读上失去了末尾一个音缀,书写上便也省去了末尾的e。汉字则虽古今音已变,字形却依然维持。如占与帖,都因有相近于占之音,而同用占做为声符;可是现在占与帖读音完全不一样了,字仍然写作旧式。女与汝、兑与说、舌与恬都是如此。

转注,许慎说是:“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历来解释有两类。一以形为类。就是说像考老两字,字形同类,而意义又可以互通,即为转注。一说类为声类,考老二字之声同类,意又雷同,故可转相注释,故为转注。总之是指声义或字形上有关联的同义字。

假借,则是同音字。但音同而意义上无关,纯属借用,所以名为假借。许慎云此乃:“本无其字,依声托事。” 

有些文字学家认为构字的原理其实只有四种,转注假借并未构出什么新字形来,用的仍然是原有的字。有些人则认为转注假借仍可造字,如西字来字,本来没这些字,假借鸟栖之栖以示日头西斜的西方之西,又假借麦子是由外地传来的来以示意。构形方法上虽未增加一法,实际上仍以此达到了创造新字的目的,故仍为造字之法。而许多形构上是形声的字,可能也是循转注之法造出的。

也有些人觉得“六书”义类不妥,不如改为三书,把文字分成象形、象意、形声三类。或又说象形即有兼声者,如牛、羊字均与牛羊之鸣声有关,故象形有形兼声、形兼意,指事亦有兼声、兼形、兼意之分,形声则有谐声、兼意之别。如此,竟可分到十几类。

斯乃文字学家之间的争论,此处无庸细说,只须晓得汉字大体上有这样的构成原理就可以了。这些原理,我讲过,并非仓颉造字之初即已有之。且会意与形声,在古代也较少,周代才大量增加,显示这些构字原理也有发展的历史。但无论如何,汉字打从一开始就没有走上音标符号的路子,而是采“以义构形”的方式逐步发展,则甚为明显。六书之法,其实均是以义构形这一原理的逻辑推演。故若谓六书之法,即肇端或具存于造字之初,也不为过。

 四、发明的历程

仓颉造字之际,笔画虽简,但肇始之功,不容抹煞;开创了汉字未来发展方向的创造性,更是可惊的。《淮南子·本经篇》说他这一创造惊天地动鬼神,竟至“天雨粟、鬼夜哭”,实不夸张。


古波斯神话,谓魔鬼从善良神那里偷走了楔形文字,并藏了起来,英雄塔赫穆拉特王(意为大狐狸)又由魔鬼那儿再夺出,乃播诸天下。这跟仓颉造字的传说相比,意蕴境界就差多了。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代表这才是人类创制之始。非神赐、非盗获,一画凿破鸿蒙,气象俦乎远哉!

当然此等神话传说,只是就其意义说。文字始造,仍是逐渐发展来的。如何发展呢?郑樵认为是逻辑推演地。其〈起一成文图〉说:“衡为一、从为丨、邪丨为丿,反丿为ㄟ,至ㄟ而穷。折一为┐、反┐为┌、转┐为└、反└为┘,至┘而穷。折一为┐者侧也。有侧有正,正折为Λ、转Λ为V、侧V为ㄑ、反ㄑ为〉,至〉而穷。一再折为ㄇ、转ㄇ为ㄩ、侧ㄩ为ㄈ、反ㄈ为 ,至  而穷。引而绕合之,方则为□、圆则为〇,至圆则环转无异势,一之道尽矣。”他又主张八卦就是文字之始,因为《易纬干凿度》已说八卦就是天地水火等八个字的古文,依这八个基本字就可以把整个文字系统推衍出来了。近来一些讲汉字与易思维的朋友,颇喜欢阐发此说。

无奈“起一成文”之说过于机械;且仅就字形立说,无当体实;论字形,亦仅就楷书笔画说,不能解释上古“随体诘屈”的字形构造。“八卦字原”说,又多属附会,震、艮、巽、兑的卦形,无论如何总与雷、风、山、泽几个字不像;就算像了,如何由八卦推出庞大的汉字系统,仍旧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另一种发展观,是历史的。《易·系辞》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云云,即属此。

据《庄子·肤箧》载:伏羲神农之世,民结绳而用之。〈系辞〉本身也说伏羲“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故伏羲所画之卦,彼亦不以为就是文字。而结绳纪事,是以大小及数量来示意的(金文中几个十的倍数的字,如十作,廿作,卅作,四十作。就可能是古代结绳纪事的遗迹),它可能确是文字未形成前主要的示意符号。在各少数民族调査中,我们也可发现此法颇为普遍。

“后世圣人易以书契”,讲的就是文字的创造了。契是刻,《释名》云:“刻识其数也。”原本也与结绳纪数的功能差不多, 记一物即用刀在木板上刻一画。许多民族在文字未造时,也用这个办法,如《魏书·帝纪·序》云:“不为文字、刻木记契而已”,《隋书·突厥传》说:“无文字,刻木为契。”但用刀刻契,跟“书写”这个行为就很接近了,文字便因此逐渐创造了出来。 我们看陶文、甲骨文就都仍是书与契并用的。

我比较相信这种历史的汉字起源说,因此顺着此说要再谈一下汉字的性质:

结绳与契刻,都是记量的符号,它们作为汉字的源头,正表示汉字形成的原理不应只由象形这方面去认识。

在与西方拼音文字做对比时,论者常谓汉字为象形。而所谓象形,又与图画、图像有关。在讲汉字形成史时,亦辄云是由图画逐渐演变而来。连段玉裁都说:“象形、象事、象声, 无非象也,故曰古人之像。文字起于象形。日月星辰山龙花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皆象物形,即皆古象形字。古画图字与文字非有二事。”近世论文字者,当然更会说汉字是由图画→文字画→文字逐步演进的。谈六书,也总以象形居先,认为象形是汉字的根本原理。

象形是汉字构形的基本原理之一,当然不错。象形由图画演变而来,大概也是事实。但象形也者,表明了所象者为形,事与声如何藉图画表示呢?段玉裁只看到“象事、象声” (这是《汉书·艺文志》对六书中指事与会意的称呼)的象字,就把它们跟象形视为同类,且跳跃推论云古图画即文字,真是大谬不然。不是说指事、会意、形声皆造字之法吗?怎么又变成原先文字只有象形了呢?

许慎论六书,就先指事而后象形。契刻识数、结绳记事,正是指事先于象形之证。考古资料中,有刻识记号者,如半坡、临憧姜寨、甘肃马厂等处皆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而有象形符号者,现今最早只能推到大汶口文化晚期,似乎也显示象形不见得早于指事。

我倒不是要争辩象形与指事谁早出现些。而是说:从结绳与刻契,可令我们注意到文字形成的过程其实是多元的。我们相信必有一部分是由图画逐渐变成了符号,是视思维的发展;但另一些是由结绳刻契等数思维发展而来,要以符号表示物的数量和质性;还有一些则是由语言来的,利用符号来记录或代表声音。不同的民族,可能会在某一方面特别着重些,例如埃及文字、纳西族东巴文字,以图画这一路为主;前文说过的突厥,刻木为契;希腊、闪族等就是以文字记音了。汉字兼综了这些方面,因此形成了一个涵摄形、音、义的汉字体系。

 五、思想的历史

汉字的形音义是相互穿透、互融互摄的。纯象形宇,数量极少,仅百来个;纯指事、纯谐声亦然。绝大多数都是以象形指事为“初文”,去相互搭配孳乳。字,原本也就有孳乳之意。可是,如此孳乳繁衍,形音义三者却又并不等重,而是以义为主去融摄形与音。相对于拼音文字来说,实乃一表义文字系统。

表音文字中,语言是心境的符号,文字是这个符号的符号,是中介的中介,因此它间接而外在,不足以真实代表语言及真理。汉字则相反,洪堡特在讨论汉字对中国人思维的影响时曾说:“一般而言,汉字的影响在于把吾人对语音及语音与概念的关联的注意力转移。此中,用以取代语言的,并非一具象图形(如埃及圣书的文字),而是一约定俗成的字符。由 于字符的意义必须从其与概念的关系中去寻求,因此吾人的 精神必须直接面对着概念。”(《致雷姆萨先生的信》)

印欧民族的文字,仅是语言的机械地表达,不须耗费什么“精神”。可是汉字不然,每一个字的字形字义及其与声音的结合,都得花脑筋,以“精神直接面对概念”,直接运用思维以构造之。因此,整个文字建构的过程,即是一场庞大的思维活动,精神贯注于其间。洪堡特乃以此,称汉字是“思想的文字”,并说:“汉字的种种型构中,本即显示了哲学工夫 (Philosophische Arbeit)在其中。”

换言之,汉字非但不是语言的符号,比语言次一级,不能表意;它本身直接关注意义,更令它成为一套思想的文字,思想性极高。

其次,汉语是与印欧语不同的语言。在印欧语中,语音与意义的关系,大抵(依洪堡特的分析)有三类模式:一拟音,亦称直接模仿或描绘。二、间接模仿,或称联觉(Synesthesia)。 指语音与该事象无直接关联,但二者可对吾人之音感器官和心灵产生同样的感觉;透过这一共同感,语音可以跟事象意义产生间接的联系。三是模拟。指语音与意义并无直接间接关系,只因概念相近而成语音的相近。印欧语的第一种模式极少,次为第二种,第三种最发达,洪堡特甚至认为其语法形式及语音成素都是依这个模式原则而建立的。索绪尔则强调此一方法是要语言使用者依照一些既成的范例或转换模型,透过有规则的模仿,由一原初的语词,按例导生出与该词相关的另一词语。

汉语则第一种模式最发达,且以对人感情方面的语音类拟最多。联觉模式就少了,基本上只用元音,辅音甚罕。第三种模式更薄弱,无印欧语之各种语法形式变化。因此,许多印 欧语系的学者,据此以质疑汉语的表意功能较弱,至少与印欧语比较,属于相对弱势。洪堡特则认为汉语缺乏形态变化,反而令中国人把精神集中到概念的实质意义上去,反而形成了 另一种长处。

于是,这就要说到汉字了。汉字是与汉语配合的,汉语的优点与长处,汉字都一样具备着;但所谓汉语表意功能较弱这一“缺点”,汉字却足以弥补之。文字的意符各部件,可以任意重组,令使用者“依照一些既成的范例或转换模型(如部首、六书),透过有规则的模仿,由一原初文字,按例导生出与该字相关的另一文字”,形成文字的模拟(Analogie der Sehrift)。有了汉字,汉语还需要在语法形式上发展形态变化吗?

然而,于此亦可见汉字在表意功能上比汉语更完整。此外, 文字与记忆的关系,亦优于语言。

文字本于书契,原先就是为了记忆;防止遗忘。〈系辞〉郑注:“书之于木,刻其侧为契,各持其一,后以相考合。”为了避免约定之事日久彼此记忆有误,或遭遗忘、或遭背信,所以要刻契为证,日后才好考合。后世房契、地契、契约文书都仍用这个契字,就是此意。文字记录跟语言相比,其特征亦在此。 中国人常说:“ 口说无凭”,要求写下来才好做个凭证。

这个文与言的差异,是极明确的。然而,它是否即是文字的优点呢?在中国人看,当然是啦!那还用说吗?外邦人见此,则未必云然。

西方自柏拉图《斐德若篇》以来,大抵均认为文字代替了人类自然的记忆力,因此,以文字助辅记忆,恰好就意味着人类正在遗忘。而且文字是语言的中介,所以距真理更远。惟 其“不在场”,未聆真理之发声,才需要透过文字去追拟。一如隔世或异地之人,方只能藉由文字追想实况。故文字的记忆功能,适乃暴露了它的弱点。据此而言,文字对人的影响力若逐渐增强,是不正常不应当的“僭越”,会危害该语言的地位;人若有“文字迷信”,亦属“对文字一图画的反常崇拜”,是偶像崇拜的罪过之一。

为何中西差异如此之大呢?关键有二,一是人与真理的关系认知不同。凡语言必有一个说话者,为意义之来源。语言优位的文化,重视人与那个真理本源的关系。用德希达的话来说,语言中心主义者,也是逻各斯中心主义。文字优位的文化,则强调人之用文,人就是意义的本源,文字所显示的意义,则就是宇宙天地万物之意义。第二,是中国人对“不朽”的强调。

古埃及人也有不朽的观念,但他们追求不朽的方式,是把 人制成木乃伊。中国人追求不朽、超越时间,却是靠文字。不在场不但不是缺点,反而是文字足以超越时空隔阂的力证。

铭刻代表一种记忆、书写旨在永恒,故中国人喜欢书于竹帛、镂诸金石,以垂诸久远,传于后世。不像语言那样,唾软随风,全纵然语妙于一时,终未能在人或事消逝之后供后代凭考。

这里才会形成“历史”的观念。甲骨文中,史作,后分化为史吏事三字。以手执笔或执简册者为史,史所记之事才是真正存在过的事,正显示着这样的观念。我国历史书写最早、历史观念最强,亦由于此一原因。反观印度,在佛教兴起以前,几乎没有确切的历史可说,也根本不重视历史记载,与我国恰好相反。

仓颉造字的传说,即显示了这个意义。仓颉相传为黄帝之史官,《淮南子》又称他为史皇。文字出现,信史时代才算开始,“历史”才真正出现,故文始即史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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