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福州木雕,也是在建筑装饰、家具装饰和寺庙神像的雕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木雕艺术,它成熟于明末清初。福州木雕以龙眼木为材料,所以,又称“龙眼木雕”。 龙眼木质地略脆,纹理细密,色赭红。老龙眼木的树干,特别是根部,奇形怪状,为雕塑之良材。 木雕艺人利用它的根部及其折痕疤节,因势度形,雕成各类人物、鸟兽形象,造型生动稳重,结构优美,既符合解剖原理,又动人、夸张。刀法或斧劈刀凿,或细腻刻画,圆浑娴熟。 福州木雕的外貌特征在于作品磨光、盖上漆后,可以永不褪色,始终呈现出一种古朴的铜黄或桔柚黄色泽;若用蜂蜡或川蜡再分别擦一次,就愈显光润。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 左氏文化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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