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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推进解决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问题

 日京山 2016-11-21

本报讯【本溪日报记者 王舒本溪晚报记者 王硕】 为了解决我市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因企业长期停产放假而拖欠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导致其职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11月17日,市社保局与中国银行本溪分行联合召开了贯彻落实解决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问题工作推进会议。

据了解,截至2016年10月末,我市仅有75户企业的757名退休职工享受了养老补费贴息贷款,而全市符合享受贷款条件的企业共有234户,贷款企业占32%。

关于养老保险,凡属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如果养老保险有欠费,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养老保险补费贷款,贷款利息根据职工的困难程度,财政给予不同的补助。如果是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缴费15年的困难职工,财政给予100%贴息补助;其他困难职工财政给予50%贴息补助。职工办理完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时,每月从养老金中扣除不超过养老金总额30%的部分,用来偿还贷款。

医疗保险方面,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在职职工仍然可以按3.5%的比例交纳医疗保险费,只是没有个人账户;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如果是2013年7月1日之前退休的仍然可以按9000元(其中各级财政按60%给予补贴)一次性趸交医疗保险费;2013年7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按照本人社发[2013]58号文件规定,一次性补足最低缴费年限所需费用,可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这样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与原企业缴费脱钩,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养老保险补费贴息贷款政策仅限于我市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补费时享受,希望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能用好这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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