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到金融机构进行冻结扣划等保全工作,是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经常面临的协助工作之一。但是并非所有的资金和账户法院都能够冻结或者扣划。在实际协助执行过程中,有时法院人员对于这些账户的性质不是很了解,容易在保全工作中把不该执行的执行了,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也容易与前来办理保全的法院人员产生分歧甚至冲突,给执行方和协助执行方带来困扰。 基于此,法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梳理,整理出五大类,13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限制或者禁止冻结扣划的账户和资金类型。 但是需要着重说明的一点是,要求协助执行是司法机关的权力,金融机构有义务配合法院的工作。在出现对账户能否采取保全措施问题上银行与法院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时,银行人员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释,但不应抗拒法院的协助执行要求。在解释后法院人员仍然坚持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留存好双方交流的记录,并按照法院相关协执通知的要求严格予以协助执行,尽力避免因为抗拒导致法院对协助执行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发生。 一、因存款或者账户的特殊性质不得冻结扣划的
二、因资金的专属性而一般不得冻结扣划
三、因资金的特定用途已经明确,而只能冻结不能扣划
四、因账户本身的性质不宜冻结、扣划
五、因进入特定法律程序而不得冻结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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