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天成,申天史,巳太乙,申天马,皆为官讼之神也。若四柱见之,主应刑狱官嗔之兆。假令寅年,巳月,申日时应,外同。 自刑重见,自死自凶。 辰、午、酉、亥,为自刑也。若更下克上者,主自凶之兆。假令戊申土人,得乙酉日时,当先有官事,而后投井死也,或水病而凶。又戊辰狱刑争讼,戊午勾陈持戊,丁酉鬼火惊忧,癸酉玄武得路,但依见克身者言之。假令戊辰木人,得癸酉日时,应玄武鬼贼所失,外颇同。 子、卯相刑,门无礼德。 卯为三光之户,子为神水之元。各有势而相刑,既见相侵,子、卯见之,多无礼德之兆。 丑逢戌未,犯支刑肢病难痊。 丑大吉,戌天魁,未小吉,各有金火木之墓毒气,故犯者多有四肢病难痊也。假令己丑火人,甲戌火月,丁未日时应上文耳。 辰、卯相加,必有狱刑腰脚。 卯者,阴贼;辰者,天罡,见者主应耳。 寅来加巳,子孙忧愠烧身。 寅木也,巳火也,木入火中,故有此应也。假令甲寅水人,得己巳日时,外同此。 巳立功曹,必见尊宫所失。 寅为功曹,寅刑巳,巳到寅者,受其刑也,故有应耳。假令己巳人,得甲寅或壬寅日,外同。 午逢丑位,久病内气之灾。 午旺火,丑墓金,火金相加,故心有内气之病耳。 丑入炎阳,必有四肢深厄。 丑墓金,入旺火,故主四肢深厄之患。假令辛丑人,得壬午日时,外同。 子临井宿,须生脾胃之殃。 子水到未土,土克水,故主上也,假令丙子水人,得辛未日,外颇同。 未到子乡,定见尊凶妇厄。 未,小吉也,土神;子,神后,主妇人,又主尊人,假令未人,子、丑时应。 亥、申二势,争强不尔,道路散失。 各持临官之势力。又云亥阴贼,申传送,多生争竞,道路失散之象。假令申人得亥,亥人得申,皆应上法。 建逢酉、戌,鬼贼门病终忧,不尔小人相害。 戌,火之墓;酉,旺金。金火相加,故见此。又戌奴婢,故主小人相害,外同耳。 旺中有卦,本全而出自清名。 亥、卯、未人,春得亥、卯、未人;寅、午、戌人,夏得寅、午、戌;申、子、辰人,冬得申、子、辰;巳、酉、丑人,秋得巳、酉、丑。四季人,六月得辰、戌、丑、未也。若遇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