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概况 ![]() 2016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以原县级奉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奉化区的行政区域,奉化区现辖5个街道、6个镇:锦屏街道、岳林街道、江口街道、西坞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尚田镇、莼湖镇、裘村镇、大堰镇、松岙镇。市人民政府驻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名称由来奉化市在秦汉时属鄞县,晋至隋先后属句章县、鄮县。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析鄮县置奉化县。县名由来,有三种说法。一说唐代明州的郡颇为奉化郡,以此县名;一说,以“民皆乐于奉承土化”而得名;一说,来源于县东奉化山。 沿革战国时属楚国。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属会稽郡鄞县,县治设白杜里(今奉化白杜村)。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鄞为谨。 东汉建武初年复改为鄞。隋开皇九年(589年)并余姚、鄞、鄮三县入句章,治小溪,奉化属句章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句章为鄞、姚两州,下不设县。奉化属鄞州,州治三江口(今属宁波海曙区)。唐武德八年(625年)废鄞州为鄮县,治小溪,隶越州。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江南东道采访使齐浣奏请朝廷析越州鄮县地,置鄮、慈溪、奉化、翁山四县;并置明州;奉化属明州,为上县,治所今市区锦屏街道,境域范围大致与今同。 宋时,奉化为望县。 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为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复为县,属明州府。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州府改称宁波府。 清沿明制,奉化属宁波府。 1913年(民国二年)属浙江省第四地方。 1914年属会稽道。 1927年废道,直属浙江省。 1928年属鄞县区。1936年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8年属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奉化属宁波专区。 1970年,专区改称地区。 1983年,宁波地区撤销,奉化改为宁波市属。 1988年10月13日,奉化撤县设市,以原县行政境域为市行政境域。 2001年6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1]96号)批复同意奉化市行政区划调整:(1)撤销班溪镇、跸驻乡、斑竹乡,并入溪口镇,辖114个村、4个居委会,驻地不变。(2)撤销桐照镇、鲒埼乡,并入莼湖镇,辖60个村、2个居委会,驻地不变。(3)撤销方桥镇,并入江口镇,辖81个村、2个居委会,驻地不变。(4)撤销白杜乡,并入西坞镇,辖62个村、1个居委会,驻地不变。(5)撤销楼岩乡,并入尚田镇,辖76个村、1个居委会,驻地不变。(6)撤销董李乡,并入大堰镇,辖63个村、1个居委会,驻地不变。(7)撤销松岙乡,设立松岙镇,辖14个村,驻地不变。(8)撤销大桥镇,由奉化市政府直辖。县江以西设锦屏街道,辖23个村、10个居委会,驻原大桥镇政府驻地;县江以东设岳林街道,辖25个村、3个居委会,驻桃源路36号。(9)调整后,奉化市辖9个镇,城区设2个街道。 2001年6月26日起,奉化市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原有19个乡镇重新划分为2个街道、9个镇:(1)撤销大桥镇,由奉化市政府直辖。以县江为界,改设2个街道:①县江以西设立锦屏街道,辖23个行政村、10个居民区,面积43.4平方千米,总人口6.64万人,驻原大桥镇政府驻地;②县江以东设立岳林街道,辖25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面积30平方千米,总人口4.32万人,驻桃源路36号。(2)撤销溪口、班溪、跸驻、斑竹4个镇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溪口镇。调整后的溪口镇辖114个行政村、4个居民区,面积为380平方千米,总人口8.25万人,成为全省面积最大的建制镇。(3)撤销莼湖、桐照、鲒埼3个镇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莼湖镇。调整后的莼湖镇辖60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面积126.3平方千米,总人口6.33万人。(4)撤销江口、方桥2个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江口镇。调整后的江口镇辖81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面积59.7平方千米,总人口4.74万人。(5)撤销白杜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西坞镇。调整后的西坞镇辖62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面积111.7平方千米,总人口4.35万人。(6)撤销楼岩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尚田镇。调整后的尚田镇辖76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面积156.1平方千米,总人口4.40万人。(7)撤销董李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大堰镇。调整后的大堰镇辖63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面积130平方千米,总人口2.91万人。(8)撤销松岙乡建制,设立松岙镇,辖14个行政村。(9)萧王庙镇、裘村镇行政区划保持不变。 2016年,国务院(国函〔2016〕158号)批复同意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以原县级奉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奉化区的行政区域,奉化区人民政府驻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