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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家出钱用我户口买房, 现在要过户给她, 我该不该给?

 风姿物约 2016-11-24

特别说明,那50万后来没让我家出。

我跟女友是一个城市的,她家在市区,我家在县城。她父母都是公务员,退休后开公司,所以比较有钱。我们家只有我爸是公务员,我妈下岗,所以我们家积蓄不多。因为两家的这种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的差距,另外她父母都大我父母6、7岁左右,我妈本来在别人面前很强势的一个人,在她父母面前却很自卑,对她父母几乎是一种谄媚的态度,在一起吃饭倒水夹菜,为他们家照顾准备卖出的房子,特别上心。我妈多次跟我表达了我们家不如他们家的想法,虽然我一再纠正她,不要自带这种想法去跟她父母交往,但是效果不大。我们两家父母相处过程中,我父母基本就觉得自己是弱势一方,她父母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父母也是基本上唯命是从。所以后面交往中出现矛盾时,觉得这是她父母看不起我父母的表现。

我和女友2014年在一起,其后因为她工作原因,要出国工作,出去半年,回来一两个月休假,然后再出国。这次回来准备跳槽,但是她为了拿到拖欠的项目奖金,并且还没找到新工作,还没有跳。公司催着她出国,有可能明年1月还要出国。目前还没有领证。

本来我们感情很好,虽然是异国恋,磨合2年还是有矛盾,磨合地并不好,她觉得我2年来没有变得足够体贴,让她满意,但是吵架也从来不会提分手。这次却因为房子要过户的事情,让感情很受伤害。不过女友目前对我还是挺好的。以上是背景介绍。

买房过程

我的户口去年初就下来了,女友的今年6月才下来吧。今年1月,看着我们两相处很好,她妈就决定用我的户口买房,我家只能出50万,剩余的她家全款出。我父母本来很原意,因为他们一直有买房投资的打算,想着为我置办一些资产。

结果买房时遇到对方业主不配合,1、2月房价开始大涨,原业主觉得卖便宜了,就不配合。后来经过中介调教协商也没有结果,2月份就去法院起诉了。女友那时已经出国了。后来发生了双方父母间第一次大的矛盾。

之前中介一个劲儿让我赶紧起诉原业主。4月份,不知什么原因,中介改变态度,一个劲儿怂恿我跟原业主协商解决,女友觉得可以试试,跟她父母说了一声后,就让我去。我父母担心我一人应对不了,他俩都来北京,跟我一起去协商。后来那天协商到凌晨才协议出一个结果,给他涨15万。第二天上午要签补充协议时,女友母亲不同意,还说协商的事情她不知情,谁让我们来和解的?他们不打算和解,就等着去法院。下午在微信群里,甚至对我妈说了难听的话,不知期间是否有人挑拨。后来经过女友劝说,她妈勉强跟我妈道歉。我们觉得应该就是女友没跟她妈沟通清楚,产生的误解吧。但是却加深了我妈认为她父母看不起我父母的想法。这次事件中,我跟她妈说了我们不买这房子,要回定金后,我们双方各出一样的钱付首付、一起还贷款,买别的房子的方案。

这个矛盾算是平息之后,5月份法院开庭,双方家长都来了,在法庭上跟原业主和解了,涨15万,计划把剩余房款都给原业主,原业主写收条后交房,然后让法院执行厅通知不动产登记中心来过户。法庭和解当天回来后,她父母就说这房不用我家出钱了,他们家全部出了。我之前提双方出首付贷款买房的方案,他们觉得不错,会支持。(可这不是我的方案,不知是理解错了还是故意歪曲。我户口用在目前这一套房子上,如果再买一套,需要等9月我女友回来,那时房价应该比5月要贵。而且后来问了女友,他们家还没有买下一套的计划。女友后来还说不知道北京限购是婚前只能买1套,以为我的户口还能再买房。)我妈就很伤心,看着存款放银行一天天贬值。后来我跟女友说了投资的想法后,她告诉了她妈,她妈说几百万的房子,你出50万还想投资,真可笑。

法院调解后,我家三人就一直为交房、去法院为强制执行过户立案、找执行庭法官、等法官说收到房产登记中心回执可以过户、缴税、去房产登记中心过户这些事情奔波,基本每个机关都去过不少于3、4次,其间还赶上720北京下暴雨那次,我家3人都被淋得快成落汤鸡。交房后还找人做了简单的装修。还有之前多次去跟中介协商、找律师咨询、诉讼过程中我妈替我担惊受怕。总之,其间艰辛,特别是我父母的付出,不是一两句能说完的。

过户给女友

终于在9月女友回来时,拿到了不动产证。这之后发生了父母间第二个大的矛盾。9月女友回国休假,中秋她回家,跟父母聊天,说跟我商量着明年5月婚礼。后来我才记清楚,当时她父母没发表意见。女友告诉我后,我觉得这是他们家决定好了的,就告诉了我妈。我妈就去看了日子,订了酒店,然后打电话给她妈说我们已经订了5月1日,后面2、3日你们女方办都行。她父母就不开心了,说没听说明年5月要办,其他的等国庆后再说吧。因为计划着国庆她父母来北京看家具。

我爸妈就很奇怪,给我打电话问怎么回事,我就问女友,发现又一起女友没跟她父母沟通好的案例。没沟通好就没沟通好吧,国庆前,她父母去我们县城找我父母吃饭,还有其他几个朋友,她父母又当着外人的面,说订婚期应该大人商量,怎么能让孩子传话呢?还说我爸妈办错事了。我妈就辩解说是听我女友说的。据我妈说,当时她父母就是训下级的口吻批评他们,但是我女友说她问了父母,她父母自称是平常语气说的。后来她妈跟女友说,觉得自己家的财产做不了主,自己家的闺女什么时候嫁人也做不了主。所以很不爽。(我觉得,她妈明知真相是什么,好好说“订婚期应该双方父母商量,不能让孩子传话”就行,可偏偏不好好说,还说财产和人都做不了主)

本来之前我父母一直是支持,让我写一个声明,说买房是她家出的钱,以此保护他们财产。可是这次矛盾后,我父母觉得被他们耍了,怎么能这么欺负我们?想怎么说我们就怎么说我们?就反对写这个声明。可是女友父母应该是开始不信任我们家,想把房子变成女友的婚前财产,还告诉女友,房子事情解决前,不能领证,更不能怀孕。她父母要求做婚前财产公证,说这个产权全是他们家的。我父母开始是不同意的,他们家是出了全款,可是我们家出了很多力该怎么算,期间奔波的路费、食宿费怎么算,那么多的辛苦怎么算?我费了很大劲儿才劝说父母同意做公证,产权都是他们的。去公证处却被告知这样的协议不能起到保护他们家资产的目的。他们想了想后就准备过户,。因为刚过户到我名下,我再卖给女友,税款比较高,有20多万。

最近有个学法律的同事,给我出了两招。一是给他们家写个欠条,说我当初借他们的钱买房,然后把房子抵押给他们。二是婚后加上女友名字,然后写一张欠条,欠他们家一半的房款。这两个方案都是为了让她父母放心。方案二是婚后做的,被他们家否决了。方案一他们理解成抵押后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过户给她,也许能少缴税,准备执行。咨询了法院,说可以以借名买房的理由起诉过户,但是能否少缴税要看税务局的,法院不清楚。

总之,现在他们家是一门心思要过户,变成女友婚前财产,否则不让我们领证。女友的态度是站在她父母那边的。我爸妈知道要过户后,觉得这就是要分手的前奏,现在怕我不配合过户,才不说。另外我父母还听说了她父母觉得我不成熟、不会办事的话,这就是对我不满意。既然这么不信任我们,怎么可能把女儿嫁给我?如果要过户,要把房子增值的一半给我们才行,作为我们辛苦付出、占用我户口在1月房价低时买房的补偿。可是这话我又说不出口。真要了,那就成仇人了。

问题:

惆怅死了,上半年好不容易折腾把房子买来了。现在却又生事端。求大家分析,女友父母是真的打算让我们分吗?女友目前对我很好,她在房产上听父母的,在找谁结婚上她的想法又是什么?我该要增值的一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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