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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昵称903511 2016-11-24

定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2016-11-23 长沙12333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对产假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


那么新增加的60天产假到底纳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发放范围呢?这个问题在近期终于有了答案。


根据省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待国家《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按上述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16年1月1日至11月14日,已按其他情形发放生育津贴的地区,不进行追溯处理,2016年11月15日起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因此,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我县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发放范围。


附: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74号)省人社厅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长人社发〔2016〕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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