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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山东省行政区划调整详情

 博览古今天下 2016-11-25


1949年1949年6月20日,山东全境解放,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原山东解放区基础上确定了全省行政区划。
◎1949年3月,山东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山东省政府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4月5日迁驻济南。
◎渤海行政区的第一、二、三、四专区更名为沧南专区、泺北专区、清河专区、垦利专区(山东省人民政府1949年7月25日批准)
◎鲁中南行政区的第一、二、四、五、六、七专区更名为泰山专区、沂蒙专区、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滨海专区、泰西专区(山东省人民政府
1949年7月25日批准)
◎1949年9月29日济南市特别政府成立,为省辖地级市。下设第一至十一区
◎1949年6月2日青岛市解放,成立人民政府、改为省辖地级市,下设市北、市南、台西、台东、四沧、李村、浮山7区
◎设立张店市(县级),以恒台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长山岛特区,由蓬莱县析置
◎设立潍北县,以潍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潍南县,以潍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撤销沙河镇,并入潍南县(1949年8月)
◎撤销胶高县,分别并入胶县、高密县(1949年8月)
◎东阿县驻地由 镇迁至铜城镇
◎昆山县更名为梁山县(山东省)(1949年8月25日中共昆山县委、县政府宣布)
◎威海卫市更名为威海市


1950年◎撤销渤海行政区、胶东行政区、鲁中南行政区(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泰山、沂蒙、尼山、台枣、滨海、泰西、东海、西海、南海、北海、滨南、沧南、泺北、清河、垦利15专区和淄博工矿区,设立滕县、
临沂、泰安、沂水、德州、惠民、胶州、莱阳、文登、淄博10专区(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潍坊市由昌潍专区管辖;济宁市由滕县专区管辖;新海连市由临沂专区管辖;淄博市、张周市由淄博专区管辖(政务院1950年12月6日批准)
◎烟台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第一至五区
◎昌潍专区驻地由益都县城关镇迁至潍坊市(1950年5月25日)
◎撤销海滨县,并入无棣县(渤海行政公署1950年1月报告备案)
◎撤销平北县,并入平原县(渤海行政公署1950年1月3日报告备案)
◎撤销招北县,并入招远县(胶东行政公署1950年1月3日报告备案)
◎撤销莒北县,并入诸城县、五莲县(胶东行政公署1950年1月报告备案)
◎撤销牙前县,并入海阳、栖东、牟平、乳山4县(胶东行政公署1950年1月3日报告备案)
◎撤销潍南县,并入潍北县,县驻寒亭(胶东行政公署1950年2月23日报告备案)
◎撤销莱西南县,并入莱西县(南海行政公署1950年3月12日报告备案)
◎撤销莱东县、五龙县,合并设立莱阳县(南海行政公署1950年3月12日报告备案)
◎撤销潍坊市,并入潍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龙口市,并入黄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德州市,并入德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石岛市,并入荣成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羊口市,并入寿光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麓水县,并入白彦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赵鏄县,并入苍山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河西县,并入长清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博山市,并入博山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张店市,并入恒台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周村市,并入长山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齐禹县,并入齐河县、禹城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济宁市、济北县,合并设立济宁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新海连市、东海县,合并设立新海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惠济县,并入惠民县、济阳县、商河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威海市,设立威海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枣庄办事处,并入峄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湖区办事处,分别划回原属各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撤销济宁县,设立济宁市(政务院1950年11月18日批准)
◎撤销新海县,设立新海连市(政务院1950年11月18日批准)
◎设立潍坊市,以原潍坊市并入潍县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0年11月18日批准)
◎设立张周市,以原张店市、周村市,和张店以南、南定以北的11个村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0年11月18日批准)
◎设立淄博市,以原博山市,及淄川城、洪山矿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0年11月18日批准)
◎设立德州市,以原德州市并入德县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0年12月6日批准)
◎竹庭县更名为赣榆县(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淮安县更名为潍安县(政务院1950年5月17日批准)
◎海阳县驻地由凤城镇迁至东村
◎恒台县驻地由恒台镇迁至索镇
◎历城县驻地由舍人庄迁至董家庄(历城县人民政府1950年8月3日批准)
◎济南市第七至十一区更名为郊一至郊五区


1951年◎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政务院1951年6月6日批准)
◎设立济宁县,以济宁市中原济北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1年6月16日批准)
◎设立东海县,以新海连市中原东海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1年6月16日批准)
◎撤销威海县,设立威海市,辖合庆、神道口、田村、西门外、竹岛5个乡和刘公岛镇(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指示1951年3月
28日报告备案)
◎崂山办事处驻地由仙家寨迁至夏庄(1951年1月)
◎费县驻地由埠下迁至城关镇(1951年6月)
◎崂山办事处驻地由夏庄迁至李村镇(1951年10月)
◎历城县驻地由董家庄迁至坝子村
◎撤销青岛市四沧区、浮山区、李村区,设立四方区、沧口区(内务部1951年8月16日批准)
◎设立济南市郊六区,其辖区为原市直属乡的行政区域(济南市人民政府1951年4月17日报告备案)
◎撤销烟台市第五区


1952年
◎撤销平原省,聊城专区、湖西专区和濮阳专区的濮县、范县、朝城、观城4县,菏泽专区的菏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
7县划分给山东省;新乡市、安阳市、新乡专区、安阳专区和濮阳专区的濮阳、滑县、长垣、封丘、内黄、清丰、南乐7县,菏泽专区的东
明县划归河南省(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日批准)
◎惠民专区驻地由惠民县城关镇迁至滨县北镇(1952年3月)
◎撤销蒙山县,并入平邑县、费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3月18日批准)
◎撤销铜山县,并入徐州市、兰陵县、滕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3月18日批准)
◎撤销潍安县,并入安丘县、丘南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5月26日批准)
◎撤销益寿县,并入寿光县、益都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5月26日批准)
◎撤销益临县,并入益都县、昌乐县、临朐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5月26日批准)
◎设立羊角沟区(县级),以寿光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7日批准)
◎撤销陵县,并入临邑县、德县,德县机关驻地由德州市迁至原陵县城(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7月17日批准)
◎临城县更名为薛城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8月18日批准)
◎平南县更名为蓼兰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8月18日批准)
◎泰宁县更名为徂阳县(山东省)(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8月18日批准)
◎昆仑县驻地由汪疃集迁至文登城(1952年3月24日)
◎设立徐州市第七、八、九、十区、贾汪矿区(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4月20日批准)
◎山东省的东光县、吴桥县、宁津县、庆云县、盐山县、南皮县划归河北省。河北省的恩县、武城县、夏津县划归山东省德州专区;临清县、
馆陶县、临清镇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政务院1952年10月24日批准)
◎山东省的徐州市,滕县专区的丰县、沛县、铜北县、华山县,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赣榆县、东海县、邳县划归江苏省(政务院1952年11月
25日批准)


1953年
◎撤销淄博专区,设立淄博工矿区(地级)。淄博专区的淄博、张周2市和淄川、博山2县划归淄博工矿区;邹平、长山、恒台3县划归惠民专
区;章丘、章历2县划归泰安专区;临淄县划归昌潍专区(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沂水专区,所属的日照县划归胶州专区;沂水、沂南、沂源、蒙阴、莒县、莒南7县划归临沂专区(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滕县专区的平邑县划归临沂专区(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泰安专区的汶上县划归济宁专区(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菏泽专区的金乡、鱼台、嘉祥3县划归济宁专区管辖(1953年7月)
◎滕县专区更名为济宁专区,专员公署由滕县迁至济宁市(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潍北县,并入潍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平东县,并入平度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平西县,并入蓼兰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栖东县,并入栖霞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丘南县,并入安丘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寿南县,并入寿光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章历县,并入章丘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南旺县,原属该县的黄垓、梁宝寺、马村、孟姑集4个区44个乡242个村划归嘉祥县。同时将十一区(王贵屯)东南部的小口门等44个村
庄划归微山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胶河县,分别并入诸城、胶县、胶南3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莒沂县,分别并入莒县、沂水、沂源3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白彦县,分别并入滕县、峄县、邹县、平邑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撤销兰陵县,其辖区除原属江苏省及山东省突出部分地区划归江苏省外,其余分别划归山东省峄县、苍山县(政务院1953年7月2日批准)
◎设立微山县,以江苏省沛县是王楼等15个村;山东省嘉祥县的孙庄等33个村;鱼台县的王口等75个村;凫山县马口等42个村;薛城县的南门
外等69个村、夏镇;峄县的前寨等16个村、韩庄镇、黄山岛为其行政区域。驻地夏镇(政务院1953年8月22日批准)
◎撤销观城县,朝城县,合并设立观朝县
◎撤销崂山办事处,设立崂山郊区(1953年6月)
◎莱芜县驻地由口镇迁至城关镇(1953年9月)
◎寿光县驻地由上口迁至城关镇(1953年9月)
◎掖南县驻地由湾头迁至沙河镇(1953年12月)
◎历城县驻地由坝子村迁至祝辛甸
◎山东省的日照县、临沭县、郯城县、兰陵县、峄县、临沂县、单县、鱼台县与江苏省的赣榆县、东海县、邳县、新沂县、铜山县、砀山县、
沛县之间调整部分界线(政务院1953年8月15日批准)
◎山东省德州市的桑园镇和德县的刘池庄、大兴庄、罗辛庄、第五、第六、第八、大第八、小丁庄八个村划归河北省吴桥县。(内务部1953年
11月12日函告)


1954年
◎撤销淄博工矿区及其所辖的淄博市、张周市、淄川县,设立淄博市(地级)、下设张店、博山、周村、洪山、昆仑、黑山、杨寨7区(政务
院1954年4月3日批准)
◎昌潍专区的潍坊市、济宁专区的济宁市,文登专区的威海市,德州专区的德州市由专区辖市改为省辖市(县级),由各市所在专区督导。
(1954年10月)
◎淄博工矿区的博山县划归昌潍专区(政务院1954年10月12日批准)
◎设立石岛县,以荣成县的第十一、十二、十五区,文登县的第十、十一区为其行政区域,驻石岛镇(政务院1954年4月3日批准)
◎撤销临清镇,设立临清市(政务院1954年8月7日批准)
◎撤销羊角沟区,并入寿光县(建立乡级羊角沟镇)(政务院1954年8月7日批准)
◎河南省濮阳县第九区的郝楼、夏庄、岱堂等3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鄄城县
◎撤销济南市郊六区,并入第三、四、五、六区及郊一、三区(山东省人民政府1954年12月31日批准)
◎撤销济南市第二区,并入第一区。第三、四、五、六区更名为第二、三、四、五区(山东省人民政府1954年12月31日批准)
◎江苏省赣榆县的汾水岭村、小张庄村划归山东省日照县;山东省郯城县的黑豆洞、前城、后城、王家、肖家、黄家圈、社子7村划归江苏省
东海县;山东省单县的胡杨庄、董台子庄2村划归江苏省砀山县(内务部1954年3月26日批准)
◎河南省濮阳县第九区的郝楼、夏庄、岱堂等3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鄄城县(政务院1954年11月24日批准)


1955年
◎历城县驻地由祝辛甸迁至赵家庄(历城县人民政府1955年10月报告备案)
◎长山岛特区驻地由连城村迁至刘后村(1955年8月)
◎济南市第一至五区,郊一至郊五区更名为历下区、泺源区、市中区、槐荫区、黄台区、北园区、段店区、药山区、玉符区(山东省人民政府
1955年12月27日批准)
◎撤销淄博市昆仑、杨寨、黑山3个区,除其中部分工矿地区分别划入博山和洪山区外,其余农村地区合并设立淄川区。(山东省人民政府1955
年12月27日批准)


1956年
◎撤销德州专区,所属的乐陵、商河、临邑、济阳、德平5县划归惠民专区;夏津、武城、德县、平原、禹城、恩县、齐河7县和德州市划归聊
城专区(政务院1956年2月24日批准)
◎撤销胶州专区,所属的即墨县划归莱阳专区;日照县划归临沂专区;胶县、藏马、胶南、五莲、诸城、高密、即东7县划归昌潍专区(政务院
1956年2月24日批准)
◎撤销文登专区,并入莱阳专区(政务院1956年2月24日批准)
◎泰安专区的泗水县划归济宁专区
◎撤销濮县,并入范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掖南县,并入掖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鱼台县,并入金乡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长山县,并入邹平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蒲台县,并入博兴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垦利县,并入利津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昌南县,并入昌邑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蓼兰县,并入平度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石岛县,并入荣成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博平县,并入荏平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高青县,并入齐东县。驻地由麻姑堂村迁至田镇(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复程县,其东部划入单县,其余部分划入曹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堂邑县,其东部划入聊城县,西部划入冠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薛城县,并入滕县、微山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藏马县,其东北部划入胶南县,西部划入五莲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即东县,其金口区划入海阳县,其余划入即墨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昆仑县,其西北部划入牟平县,东部划入文登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清平县,其西部划入临清县,东部划入高唐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恩县,其东部划入平原县,西南部划入夏津县,西部划入武城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临沭县,其北部划入莒南县,南部划入郯城县,西部划入临沂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徂阳县,其东部划入新泰县,北部划入泰安县,西部划入宁阳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观朝县,其南部划入范县,北部划莘县,东北部划入寿张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凫山县,其南部划入滕县,西部划入微山县,其余部分并入邹县、济宁(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德平县,其西部划入德县,南部划入临邑县,东部划入商河县,北部划入乐陵县(政务院1956年3月6日批准)
◎撤销长山岛特区,设立长岛县。县驻地由刘后村迁至寺后(政务院1956年5月25日批准)
◎文登县驻地由大水泊迁至城关镇(政务院1956年5月25日批准)
◎撤销烟台市第一至四区(改建为9个街道办事处)(政务院1956年2月24日批准)
◎撤销济南市黄台、北园、段店、药山、玉符5区,设立郊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7月16日批准)
◎撤销济南市泺源区,并入天桥区、历下区、市中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7月16日批准)
◎山东省峄县兴义区徒沟乡的小楼子、小韩庄、刘庄、殷庄、吴庄、苏庄、胡庄、孙庄、陈将庄、小彭庄10个村;微山县韩庄区马山乡的东马
山、西马山、东陇子、西陇子、徐庄、东楼、北局子7个村,厉湾乡的大厉家湾(包括另一小村)、东厉家湾、姚山子3个村,和石楼乡的南
石楼、北石楼、小石楼3个村(石楼又名石榴);以及黄山岛上的孙家庄、蒋家庄、李家庄、厉家庄、陈家庄、后李庄、西马山7个村,套里
岛上的祖套、王套、杨套3个村,共25个村划归江苏省徐州市。微山湖湖面由山东省微山县统一管理。(国务院1956年7月11日批准)
◎1956年3月,济宁县西部的三韩乡、康庙乡和长沟镇划归嘉祥县瞳里区。同年9月,安居、唐口、喻屯3个区及瞳里区的长沟镇、三韩乡、康庙
乡划归济宁县。


1958年
◎撤销泰安专区,所属的泰山市和莱芜、新泰、宁阳、历城、章丘、长情6县划归济南市管辖;东平、平阴、肥城3县划归聊城专区(中共中
央、国务院1958年12月12日批准)
◎撤销菏泽专区,并入济宁专区(中共中央、国务院1958年12月12日批准)
◎莱阳专区更名为烟台专区,驻地由莱阳县迁至烟台市(中共中央、国务院1958年12月12日批准)
◎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专区机关驻张店。原惠民专区的乐陵、临邑、商河、济阳4县划归聊城专区。(国务院1958年12月29批
准)
◎莱阳专区的即墨县;昌潍专区的胶县、胶南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烟台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烟台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淄博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淄博专区管辖(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设立泰山市,以泰安县城关镇及其附近部分农村为该市辖区(国务院1958年6月日批准)
◎撤销聊城县,设立聊城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临沂县,设立临沂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滨县,并入惠民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潍县,并入潍坊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馆陶县,并入冠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博山县,并入淄博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恒台县,并入博兴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利津县,并入沾化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阳信县,并入无棣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成武县,并入夏津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乐陵县,并入商河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济阳县,并入临邑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平阴县,并入东山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临清县,并入临清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阳谷县,并入寿张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莱西县,并入烟台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临淄县,并入益都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莘县,并入范县、冠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德县,并入平原县、德州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长岛县、黄县,并入蓬莱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牟平县、福山县,并入莱阳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泰安县、泰山市,设立泰安市(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齐东县,并入邹平县、博兴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撤销定陶县,并入菏泽县、成武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9日批准)


1959年
◎设立菏泽专区,辖济宁专区的菏泽、郓城、曹县、巨野、郓城、成武、梁山8县(国务院1959年7月30日批准)
◎撤销济南市市中区。将该区所辖的10个办事处,以普利门为界,划归槐荫区8个,历下区2个。(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59年12月7日批准)
◎设立济南市市东区、其区域范围包括历下区以东,郭店以西地区的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区机关驻王舍人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
1959年12月7日批准)


1960年
◎聊城专区的肥城县划归济南市;乐陵县、临邑县划归淄博专区(国务院1960年4月2日批准)
◎济南市的平阴县划归菏泽专区(国务院1960年4月21日批准)
◎撤销峄县,设立枣庄市(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国务院1960年1月20日批准)
◎设立新汶市,以新泰县孙村公社,以及汶南公社、城关公社、宫里公社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地孙村(国务院1960年3月28日批准)
◎撤销孤岛人民公社,设立垦利县,以孤岛人民公社(建林、下镇、永安、西宋4公社);沾化县的联合、刘砣、罗家、同兴、太平、义和、
郭局7公社和李家公社的北部;广饶县的民丰、赵嘴、六户3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0年3月28日批准)
◎撤销东平县,设立平阴县。以东平县的东阿、接山、夏沟、花兰店、孝直、大羊、平阴、城关、水河8公社;长青县的孝里公社为其行政区
域,其余部分并入汶上县(国务院1960年3月28日批准)
◎设立牟平县,以烟台市的牟平镇和解家庄、埠西头、午极、姜格庄、诸往、院各庄、水道、王格庄、育黎、张家圈、崖子、上册、高陵、观
水、冯家、王林店16公社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0年3月28日批准)
◎撤销长青县,分别并入平阴县、历城县、肥城县(国务院1960年3月28日批准)
◎商河县更名为乐陵县(国务院1960年1月4日批准)

1961年
◎撤销淄博专区,恢复惠民专区。辖惠民、沾化、无棣、博兴、邹平、广饶、垦利、滨县8县。驻北镇。(国务院1961年6月12日批准)
◎设立泰安专区,辖泰安、新汶2市和章丘、莱芜、新泰、宁阳、肥城、长清、平阴、东平8县(国务院1961年7月1日批准)
◎设立德州专区,辖德州市和夏津、平原、齐河、临邑、乐陵5县,驻德州市(国务院1961年9月28日批准)
◎青岛市的即墨县划归莱阳专区;胶县、胶南县划归昌潍专区(国务院1961年5月23日批准)
◎菏泽专区的平阴县划归泰安专区(国务院1961年7月8日批准)
◎枣庄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齐村区、台儿庄区、峄城区、薛城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9月12日批准)
◎淄博市升格为地级市,辖张店区、博山区、周村区、淄川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9月12日批准)
◎设立滨县,以原滨县并入惠民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7月9日批准)
◎设立长清县,以原长清县并入平阴、肥城、历城3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7月9日批准)
◎设立沂南县,以原沂南县并入沂水、蒙阴、莒县3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7月9日批准)
◎设立临沭县,以原临沭县并入莒南、郯城、临沂3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7月9日批准)
◎设立黄县,以原黄县并入由蓬莱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潍县,以原潍县并入由潍坊市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馆陶县,以原馆陶县并入冠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武城县,以原武城县并入夏津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济阳县,以原济阳县并入临邑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商河县,以乐陵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阳谷县,以原阳谷县并入寿张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莱西县,以原莱西县并入烟台市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福山县,以原福山县并入莱阳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恒台县,以原并恒台县入博兴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高青县,以原高青县并入齐东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利津县,以原利津县并入沾化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阳信县,以原阳信县并入无棣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临淄县,以原临淄县并入益都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兖州县,以原滋阳县并入曲阜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莘县,以原莘县并入范县、冠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陵县,以原陵县并入临邑、德县2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禹城县,以原禹城县并入高唐、齐河2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东阿县,以原东阿县并入茌平、寿张2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定陶县,以原定陶县并入成武、菏泽2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东平县,以原东平县并入平阴、汶上2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乳山县,以原乳山县并入烟台市、文登县、海阳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设立嘉祥县,以原嘉祥县并入济宁市和郓城、巨鹿、金乡3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撤销青岛市崂山郊区,设立崂山县,驻李村(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淄博市机关驻地由博山迁至张店(1961年8月)
◎曲阜县驻地由兖州迁至城关(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撤销济南市市东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3月日批准)
◎设立济南市市中区


1962年
◎撤销青岛市台西区,并入市南区、市北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12月8日批准)


1963年
◎撤销菏泽市,设立菏泽县(国务院1963年3月16日批准)
◎撤销聊城市,设立聊城县(国务院1963年3月16日批准)
◎撤销临清市,设立临清县(国务院1963年3月16日批准)
◎撤销临沂市,设立临沂县(国务院1963年3月16日批准)
◎撤销泰安市,设立泰安县(国务院1963年3月16日批准)
◎设立长岛县,以北隍城、南隍城、大钦、小钦、砣矶、高山、猴矶、大竹、小竹、车由、南长山、北长山、大黑山、小黑山、庙岛、螳螂、
达连、小丙等18个岛屿为其行政区域,驻地南长山岛寺后村(国务院1963年6月29日批准)
◎河南省的东明县划归山东省菏泽专区(国务院1963年3月23日批准)


1964年
◎设立鱼台县,以金乡县的鱼城、李阁、王庙、老寨、谷亭、王鲁、相里、罗屯8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地谷亭(国务院1964年7月20日批准)
◎垦利县人民委员会由友林村迁驻民丰(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4年8月15日报告)
◎山东省莘县的前任屯村、后任屯村划归河南省南乐县;河南省南乐县的杨寨村、东节村、寨节村划归山东省莘县(国务院1964年6月16日批
准,1966年8月10日交接完毕)
◎将山东省范县的建制划归河南省管理
◎范县所属的金堤以北的范县县城及金村、张夫2村以外的地区化归山东省山东省莘县;(国务院1964年9月9日批准)
◎山东省寿张县所属跨金堤河两侧的斗虎店、子路堤、侯李庄、明堤、临河、大寺、关门口、赵台、李堤、孟楼、同堤、南台、刘海等13村仍
留归山东省;其余金堤河以南划归河南省管辖。(国务院1964年6月16日批准)
◎撤销寿张县,分别并入阳谷县和河南省范县(国务院1964年10月31日批准)



1965年
◎撤销新汶市,设立新汶县(国务院1965年3月27日批准)
◎设立济宁县,以济宁市的南张、许庄、南阳湖、长沟、二十里铺、李营、接营、安居、唐口、喻屯10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地济宁市(国务
院1965年3月27日批准)
◎垦利县驻地由友林村迁至西双河(1965年8月)
◎庆云县驻地由?镇迁至谢家集
◎河北省宁津县的建制连同宁津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右岸的田庄、长官、双碓庄、刘营伍、后魏、大柳、常洼、张学武、杜集、后王、孟集、柴
胡店、城关、相镇、保店、尤集、小店、张宅、时集、虎皮张20个公社和道口公社的楼子李等18个自然村、龙潭公社的周巴斗等10个自然
村,共计770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宁津县的其余行政区域分别划入河北省东光、吴桥2县(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准)
◎庆云县的建制连同庆云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右岸的东朗坞、尚堂、大靳、大丁、杨和尚、中王、板营、解家集、东辛店、小郑、大丁庙、大
胡、徐园子、严家务14个公社和城关公社的东周庄等28个自然村,刘范公社的周尹家等6个自然村,共349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庆云县其余
的行政区域划归河北省盐山县(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准)
◎河北省东光县所属大张公社共13个自然村划入山东省宁津县(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准)
◎河北省故城县郑口公社的甘泉村划归山东省武城县(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准)
◎河北省吴桥县所属四女寺减河右岸的大赵、西堂、张敖等3处公社划入山东省宁津县;吴桥县四女寺减河右岸的赵富容、赵虎、刘汉、赵宅
4个公社划入山东省陵县(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准)
◎河北省盐山县四女寺河右岸崔粗口公社的齐家务等11个自然村划归山东省庆云县(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准)
◎山东省馆陶县建制连同馆陶县所属卫运河左岸的杨草厂、邮寨、王二厢、西魏僧寨、滩上、陈路桥、房儿寨、东河寨、南留庄、王桥、西芦
里、寿山寺、南徐村、前市庄、柴庄、柴堡、浅口、陈范庄、东卜村、刘沿村、西馆陶、马头等22个公社共48个自然村,划入河北省。馆陶
县其余地区分别划入临清、冠县2县(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准)
◎山东省临清县所属运河左岸的李庄、修子埠、下堡寺、张三寨、摇安镇、窦庄、后张八庄、吕寨、姚楼、魏庄、大十二里庄、黑庄、老官
寨、单屯、枣园、北三里、南三里(不包括胡家湾村)、东水坡、史洼、仓上、童村、刘庄、尖冢(不包括冯圈、杨圈)、指挥墓、卢庄、
黎博寨、秦白池、龙潭、东台庄等29个公社和城关区卫运河左岸的河西南大队,河西北大队、米市街、临卫街共299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
山东省仍保留临清县建制(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准)
◎山东省无棣县所属的四女寺减河左岸的辛集、良户、宋王、朱五、傅赵、山后、杨埕等公社共51个自然村划入河北省(国务院1965年3月12
日批准)
◎山东省武城县所属卫运河左岸的饶阳店、武官寨、祖阳庄3公社和甲马营公社东排等14个自然村划入河北省故城县(国务院1965年3月12日批
准)


1976年
◎设立枣庄市市中区,以枣庄镇和垎塔埠公社及周围的个别大队,计48个村,32个大队为其行政区域(山东省革命委员会1976年7月12日批准)



1982年
◎设立东营市(地级),以利津县的六合公社;垦利县的黄河下游的孤岛地区,史口辛店公社,胜砣公社的茶坡大队,高盖公社的辛镇、官
屋、孙家、张营、王营、韩家6大队;广饶县的牛庄、油郭、辛集、六户4公社;沾化县的新户、四扣、义和、太平4公社;博兴县的龙居公
社,乔庄公社的老子、王家、刘家3大队为其行政区域。下设东营区、河口区、牛庄区(国务院1982年11月10日批准 [82]国函字249号)
◎惠民地区的利津县、垦利县划归东营市(国务院1982年11月10日批准)
◎撤销泰安县,设立泰安市(国务院1982年1月23日批准)
◎撤销新汶县,设立新汶市(国务院1982年8月2日批准)
◎设立滨州市,以滨县的北镇,博兴县的小营公社和蔡寨公社的朱全管区为其行政区域,驻北镇(国务院1982年8月2日批准)
◎东平县驻地由州城镇迁至后屯(东平镇)

983年
◎撤销济宁地区,济宁市升为地级市;撤销济宁县,将其辖区并入济宁市。济宁地区的兖州、曲阜、邹县、嘉祥、金乡、鱼台、微山等7个县划
归济宁市;原济宁地区的汶上、泗水2县划归泰安地区(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潍坊地区,潍坊市升为地级市;撤销潍县,将其辖区并入潍坊市。潍坊地区的昌乐、昌邑、安丘、高密、诸城、五莲、临朐、益都、寿
光9县划归潍坊市;原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烟台地区、烟台市、福山县、设立烟台市(地级),辖原烟台地区的荣城、文登、牟平、乳山、海阳、掖县、招远、栖霞、黄县、蓬
莱、长岛12县;原烟台地区的莱西县划归青岛市;原烟台地区的威海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惠民地区的广饶县划归东营市;恒台县划归淄博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莱芜县,设立莱芜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聊城县,设立聊城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临清县,设立临清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临沂县,设立临沂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新汶市、新泰县,设立新泰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设立济宁市市中区,以原济宁市为其行政区域(山东省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5日批准)
◎设立济宁市市郊区,以原济宁县为其行政区域(山东省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5日批准)
◎设立烟台市芝罘区,以原烟台市为其行政区域(山东省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5日批准)
◎设立烟台市福山区,以原福山县为其行政区域(山东省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5日批准)
◎设立潍坊市潍城区,以原潍坊市的城关、东关处、南关办3事处,东郊、西郊、二十里堡、红星4公社和原潍县的望留、符山、杏埠、圩河4公
社为其行政区域(山东省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5日批准)
◎设立潍坊市坊子区,以原潍坊市的坊子办事处、宁家沟公社,原潍县的埠头、沟西、车留庄、清池、涌泉、眉村、穆村7公社,昌邑县崔家庄
公社的温家街、围子里、东山、程王街、河南、山坡、任家埠、贫子官庄、盖家庄、白石、史家庄、李家木庄等12个自然村,安丘县刘家尧
公社的北才子官庄、才子官庄、范家沟、大园、东房仕、西房仕、仕子口、裴家河、霸王泉、程家营、辛庄、石泉子、姜家庄13个自然村为
其行政区域(山东省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5日批准)
◎设立潍坊市寒亭区,以原潍坊市的寒亭办事处,和原潍县的郭家庄、东庄、朱里、田幢、固堤、双羊、高里、泊子、央子、南孙10公社为其
行政区域(山东省人民政府1983年10月15日批准)
◎扩大枣庄市市中区,将原齐村区的齐村、黄庄、永安、渴口、孟庄、周村、郭里集、安城、税郭、西王庄等10处公社划归市中区。将齐村区
改为山亭区,以原齐村区的西集、张庄、付庄、东凫山、北庄、半湖等6公社和滕县的山亭、桑村、城头、冯卯、店子、水泉、辛召、徐庄等
8公社合并为山亭区的行政区域。


1985年
◎撤销日照县,设立日照市。以日照县和石臼所办事处为其行政区域,驻石臼所(国务院1985年3月22日批准)
◎撤销泰安地区、泰安市,设立泰安市(地级)、泰山区、郊区,新设的泰安市辖泰山区,郊区,及原泰安地区的宁阳县、肥城县、东平县;
原泰安地区的汶上县、泗水县划归济宁市管辖;平阴县划归济南市管辖;原泰安地区的新泰市、莱芜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85年3月22日批
准)
◎沂南县重山、北河东、圈里、潘家沟、贾家庄、葛曲6个自然村划入蒙阴县(1985年9月)
◎梁山县的银山镇、斑鸠店、豆山、昆山、司里山、大安山乡及戴庙乡的32个村庄(含乡驻地),商老庄乡的23个村庄(含乡驻地),划入东
平县。东平湖由东平县统一管理。(1985年12月)

1992年
◎撤销兖州县,设立兖州市(民政部1992年8月1日批复民行批[1992]85号)
◎惠民地区更名为滨州地区(民政部1992年2月12日批复民行批[1992]15号)
◎撤销肥城县,设立肥城市(民政部1992年8月1日批复民行批[1992]83号)
◎撤销章丘县,设立章丘市(民政部1992年8月1日批复民行批[1992]84号)
◎莱芜市升格为地级市,设立莱城区、钢城区,市人民政府驻莱城区。莱城区辖原莱芜市城区办事处及北孝义、张家洼、苗山、见马、和庄、
常庄、雪野、茶叶口、上游、腰关、鹿野、大槐树、大王庄、寨里、杨庄、羊里、方下、牛泉、圣井、高庄、南冶、辛庄、铁车、口镇24个
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城关路。钢城区辖原莱芜市城子坡、颜庄、黄庄、里辛、寨子5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城子坡镇(国务院1992年11月22
日批复 国函[1992]182号)
◎撤销邹县,设立邹城市(民政部1992年10月4日批复民行批[1992]110号)
◎设立日照市东港区,以日照市的行政区域为东港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海曲中路。将潍坊市的五莲县,临沂地区的莒县划归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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