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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走了,房子没了,倒赔1500万,是你肿么破?

 醉梦到天明 2016-11-25



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夫妇同罗帐,几家流落在外头。


这是南宋时期的民歌,当时听者无不落泪。今天虽未有山河破碎的忧患,但毕竟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再看时依然令人感慨万分。


就说近日杭州一小伙子吧,女人走了,房子没了,还要倒赔1500万,你说这叫啥事儿,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事情的起因,是骨科医生小陈,通过相亲认识了情白富美青青,最初两人是互生好感,转眼难舍难分,而青青的母亲也十分赞同。但交往两年下来,两人感情每况愈下,已经到了奔溃的边缘,本来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也是好事,谁曾想这位岳母从中作梗。


两人相恋时,这位岳母就考虑到结婚问题,把自己旗下的一套60㎡房子以190万高价卖给了小陈。小陈家条件一般,拼凑了70万元首付,并贷款120万元,办好了房产三证。但这套房子,一直是青青和她母亲两人居住。


这也就算了。当这位岳母听说两人要分手之时,气到爆炸,跑医院去把小陈硬“请”到家里,逼他签订一份合约1是房子市价高于120万时,多出财产归岳母;2是小陈卖房子,需要承担120万违约金,小陈退房的钱用家具退还他了结;最奇葩的是小陈不和青青结婚,需要赔偿1500万精神损失费。离奇的是,小陈居然摄于岳母的淫威签了。但回去后,整个人也要奔溃了,第二天就把岳母告到法院,于是两人各执一词,法庭开撕。


相信诸位看到这里,对于事情的已有论断:


一是这位岳母大人,做事情确实太过分了,而且有些存心不良的嫌疑。


二是小陈这小伙子,确实有点软弱无知,把自己陷入极其不利的境地。


对此,惠财君有几个看法要说说:



一、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

有一句话叫“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真有一定的道理。两个人相恋的时候,都觉对方千番好万番好,但处的时间久了渐渐失望,等到结婚的时候,完全对对方失去了兴趣,甚至闹得不可开交。


这就说明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恋爱的时候,想到结婚的那一层,需要慎重。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你们两个人的终身幸福,也关系到两个家庭。如像小陈遇到这种奇葩,就麻烦不断。


二、做决定时,想清楚结果能否承受

惠财君第二个要说的是:当你做一样决定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这件事情的结果。做好最坏的打算。同时想一想那个结果自己能否承受结果。


比方说你看人不爽,和对方大打出手;或者说平时为了买买买,不惜去借高利贷。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因为结果可想而知是朝着坏的一面发展,而且绝对是非你所愿。既然如此,就该在当初做正确的选择。


三、无论何时,都不要让自己陷入绝境

还有一点要说的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把自己陷入绝境。


据说小陈的律师当庭播放了当时的一段手机录音,是岳母铿锵的声音:“你不签,我就砍掉你一只手,让你做不了手术,我坐牢也不怕。”随后是一记清脆的耳光声。


只能说这是小陈软弱的不行,你一个大老爷们,还怕一个女人不成?对方敢这么说,难道就真敢这么做?平时的为人如何,你难道不清楚?这么奇葩的协议,还要签?


但是这位小陈就是签了。也因为有了这个协议,法院在断案的时候,肯定是要作为一个参考的。这就是让陷自己于不利的局面。


这不禁让惠财君想起了身边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着急买房,因为征信问题四处托人联系银行贷款。开发商知道情况后,就在买房协议中加了这么一条:如果房贷办不下来,定金、首付全都没收,而且还要承担剩下的尾款。


这位朋友的房子是80万,首付26万,剩下的54万需要贷款。当时是托人办事,说可以搞定,觉得十拿九稳,心里托大就把合同签了,首付付了。满以为后面就可以做他的房奴了,谁曾想几天后,银行告知无法贷款。呜呼哀哉,现在是房子没有了,26万白交了,同时还背着54万的债务。虽说过程中可能是有人设局,但是搞到这个地步,又何尝没有他自己的原因呢?所以这一点尤为重要。


以上这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也可以随喜转发转发,特别是给身边那些不靠谱的人。


文/惠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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