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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新修改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即将施行,以后在这些地方都不能“吞云吐雾”啦!

 cxag 2016-11-25

记者|姚鸣翔



“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话我们似乎见过很多,在烟盒上、超市里、地铁内、广告语中……这早已是人人皆知的口号了,但控烟仅仅体现在口号上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完善的条例规定进行约束。


在11月24日举行的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新闻发布会上,闵闵了解到,上海将成为控烟先行城市之一,先行完成控烟任务。根据最新修改的《控烟条例》,以后这些地方都不能“吞云吐雾”啦!


最新修改的《控烟条例》

进一步加大了控烟力度

在本月最新修改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中,明确了以下场所不得吸烟: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室外禁烟区域如下:

(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二)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

(三)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

(四)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五)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市和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型活动的需要,将其他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设立为临时禁止吸烟区域。

可以看出此次修改新增的控烟范围比原先更广、控烟力度更严格。可以这么理解:凡是在有屋顶的公共场所都禁止吸烟。

本修正案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你每点燃一支烟,都在透支着自己的健康,也在侵害着周围人的健康安全。闵闵在这里呼吁,希望烟民们能关注自身和他人的健康,自觉遵守控烟条例。当然,如果能够戒烟那是最好了!同时,也期待有更多人能够加入到宣传控烟的行列中,为缔造无烟社会,为共同打造健康、洁净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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