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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这40条的律师,绝大部分年薪超100万!

 激扬文字 2016-11-29


来源/法律出版社(LAWPRESS_1954)    转自/盈乐律师

原标题:青年律师,律师路上请牢记这40条忠告


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就意味着你要在漫长的法治征途中不断奋斗,这40点,你做到了吗?

一、与当事人交流

1、接案子时不要老担心打不赢官司,法律本来就是不确定的事情。

2、接案子时应当给当事人以信心(对案子本身的信心),否则他不委托你;做案子时,应当让当事人失去信心,否则他会认为律师没有起任何作用,官司败了是律师无能。

3、要注意能够一般代理的,不要特别代理,对你犯的有些错误,一般代理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

4、不要根据金钱衡量你对案件的付出,当事人不会因为他付出的金钱减少而降低对你的要求,实在感觉不公平就不代理。

5、应当随时向你的当事人汇报案件的最新进展,哪怕确实没有任何实质进展,因为当事人很喜欢律师为他服务的感觉。

6、同当事人的文件交接,应当有签字或者盖章,做到有据可查。

7、向当事人呈递的法律文件不应当有任何低级错误,否则当事人会认为你粗心大意,而且一直都是这样。

8、经常性地呈递书面文件给你的当事人,哪怕你认为给他也没用,对当事人而言,律师服务的价值就从这些成堆的文件中产生。

9、出去见重要客户或者谈法律顾问,即使没有车也要借辆车,坐公交车去谈案子的律师令人难以信赖。

10、不要同对方代理人为敌,不要陷入当事人间的冲突之中,你要把握的仅是两点:A、从法律上维护你当事人的最大利益;B、你仅是个代理人而已。

11、尽职尽责地完成当事人委托的工作,但应当随时牢记当事人才是你最大的敌人,要随时做好翻脸的准备,很多律师无法把握的事情是导致翻脸的直接原因。


二、与法院等沟通

12、代理案件既要研究对方代理律师的思维、办案风格,更要研究主审法官的思维、办案风格

13、条理清晰的案卷是非常必要的,让法官着急没你的好果子吃;你可以考虑打乱对方的思维分析对方的案卷,法官一定会因此向对方发怒。

14、请求法院进行证据保全,一定要尽可能详细列明要查封的证据的名称、类型、型号、个数。有时候法院会不告诉拒绝查封的理由,让你摸不着头脑,一定要求其说明。

15、法庭辩论就如同演戏,没有做好彩排就不要出庭。

16、在法庭上讲话要注意放慢语速,因为书记员记不下来,说了也白说,最好将发言内容给书记员准备一份。

17、法官作出判决时需要对诉状、答辩状中的内容充分考虑,并就其中的观点作出评判,代理词就不是这样。因此,答辩时要么按时提交答辩状,要么开庭时说得尽可能的充分,不要有任何遗漏。

18、在法庭上,记着对对方的每一种陈述都应作出回应,除非你有足够的把握相信主审法官都会认为那都是废话。

19、法庭上可以提问,但如果不知道对方怎样回答,那就别提问。

20、法庭上能说不知道就说不知道,看似无所谓的承认,可能会给后来的代理带来灾难,但要把握尺度不能激怒法官。

21、同法官或者当事人谈话时,永远不要透露额外的信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

22、对法官、检察官、公安要谦恭,不要为非原则性问题惹来麻烦。

23、案子可能受到不公平审理时,可以考虑法庭之外的力量,因为法治应当服务于和谐社会。(小编注:非到万不得已不要考虑)


三、日常学习与积累

24、打印文件时应当编上页码,因为文件随时都可能被打乱或者散落,重新整理是很麻烦的事情。

25、传真时,记得注明传真页数和页码,并在传真完毕电话确认,发电子邮件后更要记得电话确认,因为网络故障是流行的借口。

26、所有经手的文件,都应当可能留底保存,这些文件随时都可能被再次用到。

27、不要为拓展案源而放弃学习,不要忘记:持续、快速的学习能力是年轻律师的最大优势。

28、你看过的重要案例、法律依据不要随便丢弃,用一句话概括其中的精髓后保存起来,在你的律师生涯中随时都可能再次用到。

29、深入思考自己所代理的案件,案件的焦点问题可能并非你一开始设想的那样。

30、寻找支持自己主张的法律、案例、学理依据,应当有翻遍你所知道的所有网络、图书馆、书店的勇气。要永远记住,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变化,今天没找到的东西,明天可能就会出现。

31、经常写律师手记,不断总结,你会进步神速。至少一个月写一次你的办案体会、胜败得失。

32、经常向前辈请教,他们有很多办案窍门是从书本上学不到的。

33、有时间的话,多参与案件的旁听,只要带身份证就可以啦。


四、案源的拓展与日常交往

34、拓展案源要沉得住气,只要每天都在思考,成功便是指日可待。

35、不要不屑于做小案子,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可能就是你未来的客户。

36、平时交往时注意把你身边的朋友,最好是成群的朋友,介绍给别人,这样别人也会把他的朋友介绍给你,人际交往的范围才会慢慢扩大,实现倍增。

37、要注意经常性地联系自己的朋友,案件信息往往在联系中获得。

38、要敢于跟令你自卑的人交往,自卑是自己吓自己,没有人敢随便藐视律师。

39、不要吝啬自己的名片,刚认识的朋友应当注意要在一周内再次联系,最开始的一个月内联系不少于三次,否则很可能你早被人淡忘。

40、随时注意寻找事业生涯中的贵人,他是你发展事业的核心人物,他可能不只一个。


律师在线

刘昊律师,北京市地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客座教授。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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